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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将由耿某某的案例介绍和案件分析牵引出对外派船员权利的分析以及如何保护外派船员的权利等问题进行深入的思考和研究。本文以典型的外派船员人身伤害赔偿案为例进而有事实有根据地阐述有关外派船员的权利保障问题。
关键词:耿某某;外派船员;权益保障
中图分类号:D922.2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4379-(2015)14-0272-01
作者简介:陈旭(1993-),男,安徽怀远人,安徽大学本科生,研究方向:法学。
一、耿某某案案情案情介绍
由于我国海上运输的发展,外派船员人身伤害案件也越来越多,耿某某一案比较具有典型性和代表性,对于我们研究外派船员的权利保障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和参考价值。本案的案情也相对比较简单,事实比较清楚。1989年7月10日,耿某某被大连海达公司聘为外派船员,并且双方签订了《外派船员合同书》。同年11月28日,耿某某在机舱紧固螺丝时,左手食指和中指均受损伤。由于和公司协商未果,耿某某遂于1991年7月1日向大连海事法院提起诉讼,提出了海福公司应支付保险赔偿金,工资损失和医疗费等费用的诉讼请求。
最后审判时,大连海事法院认定了耿某某在工作期间身体受伤的事实,以及双方签订了合同书,证明双方存在合同关系。耿某某在船上工作时受到伤害不是由于本人的过错造成的,因此有权要求海福公司赔偿实际损失。
二、耿某某案案件简析
根据耿某某案的性质可以分析出,耿某某不能依据《雇佣船员合同》要求海福公司赔偿。因为本案为侵权之诉,而与耿某某签订劳动合同的为海达公司,而非海福公司。并且海福公司和海达公司签订的《雇佣船员合同》对包括耿某在内的受雇船员仅仅是在大连保险公司为其投保人身保障和赔偿险,而非与海福公司签订新的劳动合同,从而形成新的劳资关系。所以依据与海达公司签订的《外派船员合同书》。根据合同的规定,耿某某在外轮工作期间而因工致伤有权按照国家劳动保护条例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外派船员的权利研究
随着世界国际贸易往来日益频繁,海上货物运输在国际贸易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在国际货物运输的船舶上从事劳动服务的往往来自于大量的劳务输出,由于海上运输的特殊风险,近年来海上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大量出现,其中作为船上从事劳动服务的船员在船舶作业中发生的人身损害赔偿,涉及到船员和船舶所有人之间的特殊关系问题。
最高人民法院2003年《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第十一条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在海上船舶运输中,船主和船员之间,或是通过签订劳务合同,或是通过劳务输出方式,如果在这种情况下发生了船员人身损害的问题,船员可以根据这条司法解释,从雇佣关系的角度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四、外派船员的权益保障研究
外派船员作为一种特殊类型的船员,在我国海上运输和贸易中也占有重要的地位,但近年来外派船员人身损害的案例越来越多,然而又无法得到有效的救济,这应当引起我们的足够重视,必须采取措施来切实保障外派船员的合法权益。
首先,国家应当加强立法工作,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从法律层面上予以有效的保护,这一点我国尚有待完善。然而,我国还没有一部单行法来调整船员的社会关系,因此对外派船员权利保护的立法就显得十分单薄。缺乏相关的法律依据,外派船员就很难诉诸法律来解决自身遇到的诸如人身侵害等方面的问题,权利也难以得到救济。因此,我国应加快相关立法,完善外派船员权益保护的法律法规。
其次,劳务双方应签订合法有效的劳务合同。总体上来看,劳动合同从多方面更能够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而劳务合同则完全依靠被雇佣者和雇佣者之间的平等协商,而被雇佣者往往处于弱势地位,其自身的合法权益在实际中经常得不到保障。那么作为被雇佣者,尤其是从事海上运输的船舶上的劳动服务,由于海上运输潜在的风险性,在同雇佣者订立合同时,要充分注意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同时在劳动中介介入的情况下输出劳务时,应该进一步规范中介服务行业的操作规范,由中介同雇佣者之间代理被雇佣者签署劳务协议,或者由被雇佣者集体签订劳务协议,在协议中可以参照劳动法的规定明确相关的劳动保险等保障条款,充分保障船员的合法权益。
最后,类似于本案的船员派遣中的劳动关系,不是简单的派遣单位和船员之间的劳动关系,而是一种特殊的劳动关系,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为共同雇主,在派遣中承担共同雇主责任。在这种情况下,船员既可以向派遣单位主张权利,也可以向用工单位主张权利,也可以将双方列为共同被告,这样更加有利于外派船员主张权利。
五、结语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深入发展,我国越来越需要大量的高级船员,以满足我国不断发展的国际贸易的需求。因此,我们必须结合中国本国的国情,采取有效的措施,切实保障外派船员的正当权益,促进我国对外贸易的持续繁荣发展。
[ 参 考 文 献 ]
[1]柳强.外派船员全力保障研究[D].大连海事大学,2007.
[2]周冉.船员人身伤害赔偿的法律认定 [Z].法律快车,2006-10-20.
[3]司玉琢.海商法[M].北京:法律出版社,2012.
[4]陈刚.船员外派法律关系辨析[J].大连海事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6).
[5]沈宏伟.论船员人身伤亡损害赔偿及相关立法研究[D].大连海事大学,2007.
[6]拆船公司受雇为外派船员期间人身伤害赔偿纠纷案<法律案例分析>.[EB/OL].互联网,2008-06-26.
关键词:耿某某;外派船员;权益保障
中图分类号:D922.2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4379-(2015)14-0272-01
作者简介:陈旭(1993-),男,安徽怀远人,安徽大学本科生,研究方向:法学。
一、耿某某案案情案情介绍
由于我国海上运输的发展,外派船员人身伤害案件也越来越多,耿某某一案比较具有典型性和代表性,对于我们研究外派船员的权利保障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和参考价值。本案的案情也相对比较简单,事实比较清楚。1989年7月10日,耿某某被大连海达公司聘为外派船员,并且双方签订了《外派船员合同书》。同年11月28日,耿某某在机舱紧固螺丝时,左手食指和中指均受损伤。由于和公司协商未果,耿某某遂于1991年7月1日向大连海事法院提起诉讼,提出了海福公司应支付保险赔偿金,工资损失和医疗费等费用的诉讼请求。
最后审判时,大连海事法院认定了耿某某在工作期间身体受伤的事实,以及双方签订了合同书,证明双方存在合同关系。耿某某在船上工作时受到伤害不是由于本人的过错造成的,因此有权要求海福公司赔偿实际损失。
二、耿某某案案件简析
根据耿某某案的性质可以分析出,耿某某不能依据《雇佣船员合同》要求海福公司赔偿。因为本案为侵权之诉,而与耿某某签订劳动合同的为海达公司,而非海福公司。并且海福公司和海达公司签订的《雇佣船员合同》对包括耿某在内的受雇船员仅仅是在大连保险公司为其投保人身保障和赔偿险,而非与海福公司签订新的劳动合同,从而形成新的劳资关系。所以依据与海达公司签订的《外派船员合同书》。根据合同的规定,耿某某在外轮工作期间而因工致伤有权按照国家劳动保护条例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外派船员的权利研究
随着世界国际贸易往来日益频繁,海上货物运输在国际贸易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在国际货物运输的船舶上从事劳动服务的往往来自于大量的劳务输出,由于海上运输的特殊风险,近年来海上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大量出现,其中作为船上从事劳动服务的船员在船舶作业中发生的人身损害赔偿,涉及到船员和船舶所有人之间的特殊关系问题。
最高人民法院2003年《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第十一条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在海上船舶运输中,船主和船员之间,或是通过签订劳务合同,或是通过劳务输出方式,如果在这种情况下发生了船员人身损害的问题,船员可以根据这条司法解释,从雇佣关系的角度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四、外派船员的权益保障研究
外派船员作为一种特殊类型的船员,在我国海上运输和贸易中也占有重要的地位,但近年来外派船员人身损害的案例越来越多,然而又无法得到有效的救济,这应当引起我们的足够重视,必须采取措施来切实保障外派船员的合法权益。
首先,国家应当加强立法工作,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从法律层面上予以有效的保护,这一点我国尚有待完善。然而,我国还没有一部单行法来调整船员的社会关系,因此对外派船员权利保护的立法就显得十分单薄。缺乏相关的法律依据,外派船员就很难诉诸法律来解决自身遇到的诸如人身侵害等方面的问题,权利也难以得到救济。因此,我国应加快相关立法,完善外派船员权益保护的法律法规。
其次,劳务双方应签订合法有效的劳务合同。总体上来看,劳动合同从多方面更能够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而劳务合同则完全依靠被雇佣者和雇佣者之间的平等协商,而被雇佣者往往处于弱势地位,其自身的合法权益在实际中经常得不到保障。那么作为被雇佣者,尤其是从事海上运输的船舶上的劳动服务,由于海上运输潜在的风险性,在同雇佣者订立合同时,要充分注意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同时在劳动中介介入的情况下输出劳务时,应该进一步规范中介服务行业的操作规范,由中介同雇佣者之间代理被雇佣者签署劳务协议,或者由被雇佣者集体签订劳务协议,在协议中可以参照劳动法的规定明确相关的劳动保险等保障条款,充分保障船员的合法权益。
最后,类似于本案的船员派遣中的劳动关系,不是简单的派遣单位和船员之间的劳动关系,而是一种特殊的劳动关系,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为共同雇主,在派遣中承担共同雇主责任。在这种情况下,船员既可以向派遣单位主张权利,也可以向用工单位主张权利,也可以将双方列为共同被告,这样更加有利于外派船员主张权利。
五、结语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深入发展,我国越来越需要大量的高级船员,以满足我国不断发展的国际贸易的需求。因此,我们必须结合中国本国的国情,采取有效的措施,切实保障外派船员的正当权益,促进我国对外贸易的持续繁荣发展。
[ 参 考 文 献 ]
[1]柳强.外派船员全力保障研究[D].大连海事大学,2007.
[2]周冉.船员人身伤害赔偿的法律认定 [Z].法律快车,2006-10-20.
[3]司玉琢.海商法[M].北京:法律出版社,2012.
[4]陈刚.船员外派法律关系辨析[J].大连海事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6).
[5]沈宏伟.论船员人身伤亡损害赔偿及相关立法研究[D].大连海事大学,2007.
[6]拆船公司受雇为外派船员期间人身伤害赔偿纠纷案<法律案例分析>.[EB/OL].互联网,2008-06-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