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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于1986年11月成立少年犯合议庭,截至1988年3月底共审结少年犯案件四十一件,六十一人。针对少年犯性情上的暴躁性,行为上的盲目性,教育上的可塑性,改造中的反复性以及好动、好强、好胜、好奇的特点,我们抓住审判活动各个有利时机,召开各种类型的座谈会,使少年犯受到一系列的法制和道德教育,在实践中初见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