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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审判参考》第89集登出的807号“张海岩等合同诈骗案”、808号“吴某合同诈骗案”案例,均为承运人在承运货物过程中,采取以次充好方式骗取收货方收货,非法占有货物的行为如何定罪的指导案例.其中张海岩合同诈骗案中承运人在运输前即已预谋以低蛋白的豆粕调换承运的高蛋白豆粕;吴某合同诈骗案中承运人吴某的船只挂靠某船舶公司,在承运生铁的过程中卸下部分生铁后掺入铁渣.指导案例认定两案被告人构成合同诈骗罪,并进行了分析,笔者认为两案例对被告人行为尚有进一步讨论的余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