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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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发布《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以下简称《新办法》),和2011年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印
【机 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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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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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发布《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以下简称《新办法》),和2011年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以下简称《老办法》)相比,《新办法》在细化预留份额的规定、完善政府采购项目价格评审优惠方法、多措并举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增强可操作性等方面较《老办法》有很大变化,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支持力度加大、更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这些政策变化和新要求,必将为政府采购市场注入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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