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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来,央企薪酬改革引起人们的普遍关注。有媒体披露了一些很具体的“薪改方案”,说“央企、国有金融企业主要负责人的薪酬将削减到现有薪酬的30%左右,削减后不能超过年薪60万元。”还有更具体的,说中石油等年薪超百万的将降到36万~60万元,中石化等年薪近百万的将降到30万~60万元,国有银行高管年薪将告别百万。但是,对于降薪的评价,也有一些另类的声音,譬如“薪酬削减70%可能性不大”“最终方案会很复杂”,不一而足。
显而易见,前文中最扎眼的词当属“百万”。对很多工薪阶层来说,这样的年薪,是个天文数字,或者杜撰个词,叫“天时数字”(所谓“此一时,彼一时”也);而媒体透露的“方案”中拟定的薪酬从7位数降到了6位数,或许可以叫“地理数字”或“地利数字”(比较接地气);有人建议国企老总大小也是个官,应参照同级别公务员工资标准受薪,如此有“亲和力”的薪酬标准,可称为“人和数字”了,却与市场经济的规律不符,有点过于理想化。
平心而论,国企老总实际上并不好当。通常的解释是“企业管理风险大、责任大”,其实这还需从社会学和社会心理学的视角出发作分析。现在有句话非常时尚:要当官,就别想发财;要发财,就别想当官。但现实生活中,国企老总这一社會群体,恰恰会把当官与发财这两个相互冲突的角色集于一身。
有人会提出质疑,当国企老总,是为国家、为人民创造财富,而不应该是为自己发财。这样说,从伦理上看很有道理,但实际上,一个人在经济领域的成功,很多情况下与其执着于发财致富相关。笔者曾问过一些企业界的成功人士,钱太多有什么用?他们的回答有点顾左右而言他:挣钱有瘾。若以心理学的理论去解释,恐怕又会多出一个“××综合征”。但事实上,在为国家挣钱和为自己挣钱之间,有时界限会很模糊。如果能够做到泾渭分明,那敢情好;要能做到散财有道,就更属于“圣人”级别了。但很多情况下,常人无法做到。所以,一些曾经非常成功,为企业做过大贡献的国企老总,最后没能过得了“为谁挣钱”这一关,非常令人惋惜。
另一方面,也有些国企老总喜欢把自己与私企、外企的同行比,认为自己挣得少了。这种态度,想必会引发众怒。因为国企老总大多是中组部的“部管干部”, 有一层官员身份,何况在体制内,政界与商界之间的快捷通道,使得国企老总和党政官员之间的“交流”如同舞台上的“将出相入”,实乃易事。再说,多数国企,是靠垄断乃至行政垄断吃饭,赚钱赔钱都“旱涝保收”,而私企、外企的老总,纯粹是市场化的就业,完全凭本事吃饭。
那么,怎样才能“合理确定并严格规范国企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怎样在薪酬方面做到宽严适度?如前所述,“天时(天文)数字”已经注定要成为历史,“人和数字”也许太理想化,所以中庸一点,取个“地利(地理)数字”吧,人既在其位,则须谋其政,得其所。能否确定这样的原则:
其一,基本工资与同级官员相同,理由就不用赘述了。
其二,绩效工资须看业绩。关键在于怎样评估业绩,挣得的利润是多是少还是亏损,肯定是必须考虑的因素。此外,还要考虑两个因素:一是服务对象是否满意,二是属下的职工(包括农民工)是否满意。
其三,明确履职待遇、业务支出。对以往的相关支出进行研究,剔除不合理部分,然后确定支出的名目,再核算一个实事求是的“支出待遇包”,实行包干;或者设定一个上限,节约有奖,剩余部分实行企业和个人分成。
最后,所有以上所说的薪酬收入及完税情况必须每年公布,因为国企老总有官员身份,薪酬不应该是“商业秘密”。在舆论监督的同时,每年“两会”期间,可设专门会议,由人大、政协对此进行质询,使监督能够落地。
(作者系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政策研究中心秘书长、研究员)
原载于《同舟共进》2014年第11期,转载请注明出处
显而易见,前文中最扎眼的词当属“百万”。对很多工薪阶层来说,这样的年薪,是个天文数字,或者杜撰个词,叫“天时数字”(所谓“此一时,彼一时”也);而媒体透露的“方案”中拟定的薪酬从7位数降到了6位数,或许可以叫“地理数字”或“地利数字”(比较接地气);有人建议国企老总大小也是个官,应参照同级别公务员工资标准受薪,如此有“亲和力”的薪酬标准,可称为“人和数字”了,却与市场经济的规律不符,有点过于理想化。
平心而论,国企老总实际上并不好当。通常的解释是“企业管理风险大、责任大”,其实这还需从社会学和社会心理学的视角出发作分析。现在有句话非常时尚:要当官,就别想发财;要发财,就别想当官。但现实生活中,国企老总这一社會群体,恰恰会把当官与发财这两个相互冲突的角色集于一身。
有人会提出质疑,当国企老总,是为国家、为人民创造财富,而不应该是为自己发财。这样说,从伦理上看很有道理,但实际上,一个人在经济领域的成功,很多情况下与其执着于发财致富相关。笔者曾问过一些企业界的成功人士,钱太多有什么用?他们的回答有点顾左右而言他:挣钱有瘾。若以心理学的理论去解释,恐怕又会多出一个“××综合征”。但事实上,在为国家挣钱和为自己挣钱之间,有时界限会很模糊。如果能够做到泾渭分明,那敢情好;要能做到散财有道,就更属于“圣人”级别了。但很多情况下,常人无法做到。所以,一些曾经非常成功,为企业做过大贡献的国企老总,最后没能过得了“为谁挣钱”这一关,非常令人惋惜。
另一方面,也有些国企老总喜欢把自己与私企、外企的同行比,认为自己挣得少了。这种态度,想必会引发众怒。因为国企老总大多是中组部的“部管干部”, 有一层官员身份,何况在体制内,政界与商界之间的快捷通道,使得国企老总和党政官员之间的“交流”如同舞台上的“将出相入”,实乃易事。再说,多数国企,是靠垄断乃至行政垄断吃饭,赚钱赔钱都“旱涝保收”,而私企、外企的老总,纯粹是市场化的就业,完全凭本事吃饭。
那么,怎样才能“合理确定并严格规范国企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怎样在薪酬方面做到宽严适度?如前所述,“天时(天文)数字”已经注定要成为历史,“人和数字”也许太理想化,所以中庸一点,取个“地利(地理)数字”吧,人既在其位,则须谋其政,得其所。能否确定这样的原则:
其一,基本工资与同级官员相同,理由就不用赘述了。
其二,绩效工资须看业绩。关键在于怎样评估业绩,挣得的利润是多是少还是亏损,肯定是必须考虑的因素。此外,还要考虑两个因素:一是服务对象是否满意,二是属下的职工(包括农民工)是否满意。
其三,明确履职待遇、业务支出。对以往的相关支出进行研究,剔除不合理部分,然后确定支出的名目,再核算一个实事求是的“支出待遇包”,实行包干;或者设定一个上限,节约有奖,剩余部分实行企业和个人分成。
最后,所有以上所说的薪酬收入及完税情况必须每年公布,因为国企老总有官员身份,薪酬不应该是“商业秘密”。在舆论监督的同时,每年“两会”期间,可设专门会议,由人大、政协对此进行质询,使监督能够落地。
(作者系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政策研究中心秘书长、研究员)
原载于《同舟共进》2014年第11期,转载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