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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总统奥巴马称“你不能在拥有100%安全的情况下,同时拥有100%隐私和100%便利。”美国国家安全局(NSA)局长基斯·亚历山大甚至给“棱镜”计划“添彩”说:他们已经利用斯诺登曝光的手段阻止了数十起恐怖阴谋。这些监视行为符合美国法律。的确,“9·11”后,美国政府通过立法获得了一系列监视特权,比如《爱国者法》赋予政府监听美国公民电话的权力。《保护美国法》又将这种权力扩大到互联网领域。斯诺登的爆料令美国政府极为恼火,有国会议员给他以叛国罪、刑事泄密罪等罪名。但英国《卫报》则认定他非叛徒,而是美国新一代爱国者。因为美国政府正令美国蒙羞。在此事之前,美国政府还站在道德的制高点上,在网络安全问题上对别国指指点点,而把自己打扮成一个“受害者”形象。“棱镜”事件的出现,证实了人们一直以来的猜测:“互联网安全守护神和反击黑客攻击的急先锋、世界人权的尊重者、保护者、领导者和‘教师爷’、平等、民主、自由、博爱领袖”不过是抹在美国脸上的厚厚的“脂粉”。事情的真相是,美国一直在使用双重标准,对别国大喊大叫,对本国的违法行为却不闻不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