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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锣一响,应该开宗明义,先唠几句我杜撰的"后犯罪现场"。在社会大规模裂变和聚合的现实中,犯罪性和犯罪行为的诉求、特征、手法等都与过去产生质的差异,用"后犯罪"的概念可以更大范围地俯览罪与非罪之间的广阔地带,也有利于从社会学、人类学和心理学等视角作另类透视。至于"现场",不再仅仅是案发地点,更是指大的时空环境——社会不就是一个更大的现场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