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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频发的群体性事件折射出我国现行利益表达机制中利益表达主体政治素质不高、公共权力机关职能缺位现象较严重、利益表达渠道不畅通及利益表达机制效能不足等一些缺陷,究其原因主要有我国公民的政治社会化程度不高、有效的自下而上的公民权利监督制约机制的缺乏、政治制度建设滞后、有效的利益表达效果问责制和考核制的缺乏,为此,必须完善我国的利益表达机制以有效防范和处置群体性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