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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推进打击侵权假冒伪劣农资专项行动深入开展,元宵节前夕,吉林省农委召开了由法规处、科教处、质量监督处、省种子管理总站、省农业技术推广总站、省土壤肥料总站、省绿色食品办公室等相关部门参加的打击侵权假冒伪劣农资专项行动督查汇报会。
会议由省农委法规处处长郑建东同志主持,各成员单位及专项行动督查组对前段时间督查监管工作情况进行了汇报,分析了当前我省农资市场的情况,研究了下步打击侵犯假冒伪劣农资专项行动的重点。省农委分管主任柳涛副主任到会,并做了重要讲话。
前段时间全省共出动执法人员2792人次,检查农资经营单位2269个次,整顿市场47个次,印发宣传资料3.4万份,查处案件1件,涉案人数2人。
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全省各市(州)农委都高度重视这次专项行动,全省农业系统农资打假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结束后,各市(州)政府对此项工作给予充分的重视,召开专题会议,下发文件,各市(州)农委分别召开了专项行动会议进行落实,同时制定方案、下发通知、组织落实、明确目标和重点、工作任务、工作要求及时间安排。
当前我省农资市场刚刚启动,今年农资打假的高压态势,使部分经营业户的经营方式由地上转入地下,由在城镇的商店转入到乡村的农户家里,给农资市场的监管增加了困难。对下步农资打假专项行动,要继续对种子坚持六查:即查“品种真实性”打侵权行为,查“种子质量”打假劣种子,登“未审先推”打生产不规范,查“种子标签”打无证和“套牌”生产,查“种子经营档案”打源头治理,查“种子备案”打经营不规范。对农药是严厉查处假劣农药和无证、假冒、伪造登记证及标签等不合格严重违规行为,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使用高剧毒农药等行为。对肥料是严查复混肥料、有机肥料、有机无机肥料等产品中有效成分不足、未经登记、一证多用、假冒伪劣登记证、肥料产品标称具有农药功能等违法行为。
柳涛副主任强调,对专项行动中发现的问题,要依据《种子法》、《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时进行查处。要加强与司法、公安等部门的配合,对查出的案件,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和公安部门进行处理。要加强与人民法院、工商管理部门的沟通,对其处理的违法事实清楚、已经结案的案件,涉及到生产销售“套牌”授权品种等侵权行为的,要依法给予处罚。
针对下一步工作,柳涛副主任要求农委各处室、职能部门、各地农业部门之间要加强工作交流和沟通,实现内部信息的互联互通,信息共享,提高工作效率和透明度。要加强工作督导,各职能部门要根据分工,发挥好专项行动中的作用,密切配合牵头部门,共同抓好专项行动的推进工作。同时,要组织市场执法大检查,进一步净化农资市场;加强案件的查办,维护农民权益。省农委还将组成督查组分赴各市县,对治理工作进行明察暗访,对挂牌督办的大案要案进行督查督办。
根据专项行动工作的要求和打假工作的重点,下步工作的要求是:
(一)加强工作督导,推进专项活动深入开展。
(二)组织市场执法大检查,进一步净化农资市场。
(三)加强案件的查办,维护农民权益。
(四)加强宣传工作力度,创造良好舆论氛围,要充分发挥舆论宣传的导向作用和监督作用,在全社会形成强大舆论宣传攻势,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打假护农治理行动。
(省农委法规处 供稿)
会议由省农委法规处处长郑建东同志主持,各成员单位及专项行动督查组对前段时间督查监管工作情况进行了汇报,分析了当前我省农资市场的情况,研究了下步打击侵犯假冒伪劣农资专项行动的重点。省农委分管主任柳涛副主任到会,并做了重要讲话。
前段时间全省共出动执法人员2792人次,检查农资经营单位2269个次,整顿市场47个次,印发宣传资料3.4万份,查处案件1件,涉案人数2人。
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全省各市(州)农委都高度重视这次专项行动,全省农业系统农资打假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结束后,各市(州)政府对此项工作给予充分的重视,召开专题会议,下发文件,各市(州)农委分别召开了专项行动会议进行落实,同时制定方案、下发通知、组织落实、明确目标和重点、工作任务、工作要求及时间安排。
当前我省农资市场刚刚启动,今年农资打假的高压态势,使部分经营业户的经营方式由地上转入地下,由在城镇的商店转入到乡村的农户家里,给农资市场的监管增加了困难。对下步农资打假专项行动,要继续对种子坚持六查:即查“品种真实性”打侵权行为,查“种子质量”打假劣种子,登“未审先推”打生产不规范,查“种子标签”打无证和“套牌”生产,查“种子经营档案”打源头治理,查“种子备案”打经营不规范。对农药是严厉查处假劣农药和无证、假冒、伪造登记证及标签等不合格严重违规行为,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使用高剧毒农药等行为。对肥料是严查复混肥料、有机肥料、有机无机肥料等产品中有效成分不足、未经登记、一证多用、假冒伪劣登记证、肥料产品标称具有农药功能等违法行为。
柳涛副主任强调,对专项行动中发现的问题,要依据《种子法》、《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时进行查处。要加强与司法、公安等部门的配合,对查出的案件,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和公安部门进行处理。要加强与人民法院、工商管理部门的沟通,对其处理的违法事实清楚、已经结案的案件,涉及到生产销售“套牌”授权品种等侵权行为的,要依法给予处罚。
针对下一步工作,柳涛副主任要求农委各处室、职能部门、各地农业部门之间要加强工作交流和沟通,实现内部信息的互联互通,信息共享,提高工作效率和透明度。要加强工作督导,各职能部门要根据分工,发挥好专项行动中的作用,密切配合牵头部门,共同抓好专项行动的推进工作。同时,要组织市场执法大检查,进一步净化农资市场;加强案件的查办,维护农民权益。省农委还将组成督查组分赴各市县,对治理工作进行明察暗访,对挂牌督办的大案要案进行督查督办。
根据专项行动工作的要求和打假工作的重点,下步工作的要求是:
(一)加强工作督导,推进专项活动深入开展。
(二)组织市场执法大检查,进一步净化农资市场。
(三)加强案件的查办,维护农民权益。
(四)加强宣传工作力度,创造良好舆论氛围,要充分发挥舆论宣传的导向作用和监督作用,在全社会形成强大舆论宣传攻势,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打假护农治理行动。
(省农委法规处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