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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促进中医药文化的传承和创新

2021年9月29日,《浙江省中医药条例》经浙江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条例将于2022年1月1日起施行。条例以中医药文化的传承和创新为核心,系统规定了中医药服务、中药保护与产业发展、中医药人才培养与科技创新等内容。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对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将传承创新发展中医药确定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内容,上升到关系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高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