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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是指在教师的指导下,由学生自主进行的综合性学习活动,它是基于学生经验,密切联系学生的生活和社会实际,体现对知识综合应用的学习活动。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强调超越教材、课堂和学校的局限,在活动时空上向自然环境、学生的生活领域和社会活动领域延伸,密切学生与自然、与社会、与生活的联系。
关键词:综合实践活动;教师;学生
中图分类号:G626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9324(2013)36-0239-02
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尤其注重学生多样化的实践性学习方式,转变学生那种单一的以知识传授为基本方式、以知识结果的获得为直接目的的学习活动,强调多样化的实践性学习。综合实践活动实施几年来,很多教师都能够与学生一起践行课程的理念,体验课程实施的过程,感受课程具有的魅力。我对综合实践活动课程也有了更多的认识,所以我认为要想更好地开展这门课程,需要注意以下三个方面:
一、综合实践活动与课外、校外活动的关系
综合实践活动与课外、校外活动既有联系又有区别,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从课程管理的角度来看。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是国家课程,国家制定了《综合实践活动指导纲要》,规定了不同学段学生要达到的基本教育目标,是每个3~6年级学生必修的课程;而课外、校外活动是学校根据学生需要和学校实际开设的,有一定的随意性,从课程管理的角度来划分应属于校本课程,也不是每个学生必修的课程。
2.从两者追求的目标来看。综合实践活动是通过密切学生与生活的联系、学校与社会的联系,帮助学生获得亲身参与实践的积极体验和丰富经验,提高学生对自然、社会和自我内在联系的整体认识,发展学生的创新精神、实践能力、社会责任感以及良好的个性品质;而课外、校外活动往往是根据学生的兴趣和学校的特色来开设的,是以发展学生某一方面的兴趣爱好,凸显学校的办学特色为目标的。
3.从课程的类型及开发的内容来看。二者都属于活动课程的范畴,都以活动为课程开发的主要形式;二者内容有交叉之处,综合实践活动内容领域包括研究性学习、劳动与技术教育、信息技术教育以及社区服务和社会实践四个指定领域,还包括班团体活动、校传统活动、科技活动和社会实践四个指定领域;而课外、校外活动的很多内容是围绕综合实践活动的非指定领域开展的。
4.从课程实施的时间安排来看。综合实践活动的课时可以根据主题内容的需要采用长短课结合、集中和分散相结合的方式来安排,有些内容还需要占用大量的课外、校外时间。综合实践活动作为国家规定的必修课程,从小学三年级开始设置,平均每周要保证有3课时;而课外、校外活动的时间也是采用集中和分散相结合的方式来安排的,占用的都是课外和校外时间。
二、合理确定指导教师
综合实践活动开展的成败与否,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指导教师的水平。综合实践活动的指导教师可以是专职的,也可以是兼职的,或者专兼职相结合。
1.从学校教师中选拔。在学科教师自由报名的基础上,挑选出知识面宽、组织能力强、性格开朗、思维活跃的教师来担任综合实践活动的指导教师。同时,挑选出那些对某个领域有过钻研或精通某门学问、某种技能的教师作为综合实践活动的顾问教师。
2.设置教师指导小组。所谓教师指导小组,即学校在没有专职综合实践活动指导教师的情况下,将不同学科或课程背景的教师组建成若干个教师指定小组,并将开设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班级分配给各个教师指导小组,实行教师指导小组班级负责制,每个指导小组设置一个组长,实行组长轮流负责制。
3.从社会上聘请。这门课程不管是在设计上还是在实施乃至管理和评价上都带有很强的社会性,它联系学生生活实际而与社会密不可分,又因为它常常以社会问题作为主题而面向社会现实,需要与社会各界人士打交道,而广阔的社会有丰富的人力资源可以开发,可以获得大量的社会力量支持,所以综合实践活动的指导教师可以从社会中来。
三、综合实践活动中教师的角色定位
与传统的学科相比,在综合实践活动中,教师的角色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
1.教师是综合实践活动的指导者。综合实践活动要求学生积极参与、自主实践,教师的引导与指导是十分重要的,也是活动的前提。正确处理好学生的自主实践与教师有效指导的关系是综合实践活动实施过程中首要的和基本的要求。
2.教師是综合实践活动的组织者。从内容上看,综合实践活动没有固定的、统一的教材,没有统一的同步的教学内容,这需要教师的组织;从活动形式上看,综合实践活动多采用小组合作学习的方式,这也需要教师的组织与协调;从活动过程来看,不同小组的活动时间、活动空间需要教师的指导;另外,学生不是永远在教室里进行活动的,一旦走出校园走向社会进行调查、采访、观察、劳动、服务等,就涉及联系、安排、安全等问题,更需要教师的组织;从活动的评价看,综合实践活动的评价是倡导学生、教师(包括所有指导教师)、家长以及社会人士等方面评价的综合权衡与认定,也需要教师的组织与协调工作。
3.教师是综合实践活动的参与者。由于教师的信息储备、人生阅历、思维能力总体上比学生强,加上教师在综合实践活动中首先还是组织者、指导者,因此,参与学生的综合实践活动并进行合作研究,教师要参与进去。
4.教师是综合实践活动的管理者。从综合实践活动的特点和本质上看,管理是多元的,包括自我管理、家庭管理、社会管理等,其中以学生自我管理为主。管理是动态的,既有预设的“审阅计划”、“批准外出”等,更有生成的带有阶段性、细节性、偶发性的事项需要指导教师管理。
5.教师是综合实践活动的评价者。作为评价者,教师不仅要对学生的活动进行全程性的评价,而且在评价用语上应有所研究,应善于运用积极激励的语言来评价学生的活动。教师的评价应该客观、公正、公平,且能促进活动的开展。教师还应对自己参与活动的表现进行评价,不断反思自己在活动中的成败得失。
6.教师是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开发者。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性质决定了组织开展教学活动时教师要积极主动地参与课程的开发与研制,结合当地的特色,与学生一起自主地选择活动主题和内容,自己确定活动开展的方式和途径,探索适合学生和自己能力的活动,开发适于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实施的资源,发挥自己的潜力和开发学生的潜质,自觉承担起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研制者和资源开发者的角色。
关键词:综合实践活动;教师;学生
中图分类号:G626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9324(2013)36-0239-02
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尤其注重学生多样化的实践性学习方式,转变学生那种单一的以知识传授为基本方式、以知识结果的获得为直接目的的学习活动,强调多样化的实践性学习。综合实践活动实施几年来,很多教师都能够与学生一起践行课程的理念,体验课程实施的过程,感受课程具有的魅力。我对综合实践活动课程也有了更多的认识,所以我认为要想更好地开展这门课程,需要注意以下三个方面:
一、综合实践活动与课外、校外活动的关系
综合实践活动与课外、校外活动既有联系又有区别,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从课程管理的角度来看。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是国家课程,国家制定了《综合实践活动指导纲要》,规定了不同学段学生要达到的基本教育目标,是每个3~6年级学生必修的课程;而课外、校外活动是学校根据学生需要和学校实际开设的,有一定的随意性,从课程管理的角度来划分应属于校本课程,也不是每个学生必修的课程。
2.从两者追求的目标来看。综合实践活动是通过密切学生与生活的联系、学校与社会的联系,帮助学生获得亲身参与实践的积极体验和丰富经验,提高学生对自然、社会和自我内在联系的整体认识,发展学生的创新精神、实践能力、社会责任感以及良好的个性品质;而课外、校外活动往往是根据学生的兴趣和学校的特色来开设的,是以发展学生某一方面的兴趣爱好,凸显学校的办学特色为目标的。
3.从课程的类型及开发的内容来看。二者都属于活动课程的范畴,都以活动为课程开发的主要形式;二者内容有交叉之处,综合实践活动内容领域包括研究性学习、劳动与技术教育、信息技术教育以及社区服务和社会实践四个指定领域,还包括班团体活动、校传统活动、科技活动和社会实践四个指定领域;而课外、校外活动的很多内容是围绕综合实践活动的非指定领域开展的。
4.从课程实施的时间安排来看。综合实践活动的课时可以根据主题内容的需要采用长短课结合、集中和分散相结合的方式来安排,有些内容还需要占用大量的课外、校外时间。综合实践活动作为国家规定的必修课程,从小学三年级开始设置,平均每周要保证有3课时;而课外、校外活动的时间也是采用集中和分散相结合的方式来安排的,占用的都是课外和校外时间。
二、合理确定指导教师
综合实践活动开展的成败与否,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指导教师的水平。综合实践活动的指导教师可以是专职的,也可以是兼职的,或者专兼职相结合。
1.从学校教师中选拔。在学科教师自由报名的基础上,挑选出知识面宽、组织能力强、性格开朗、思维活跃的教师来担任综合实践活动的指导教师。同时,挑选出那些对某个领域有过钻研或精通某门学问、某种技能的教师作为综合实践活动的顾问教师。
2.设置教师指导小组。所谓教师指导小组,即学校在没有专职综合实践活动指导教师的情况下,将不同学科或课程背景的教师组建成若干个教师指定小组,并将开设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班级分配给各个教师指导小组,实行教师指导小组班级负责制,每个指导小组设置一个组长,实行组长轮流负责制。
3.从社会上聘请。这门课程不管是在设计上还是在实施乃至管理和评价上都带有很强的社会性,它联系学生生活实际而与社会密不可分,又因为它常常以社会问题作为主题而面向社会现实,需要与社会各界人士打交道,而广阔的社会有丰富的人力资源可以开发,可以获得大量的社会力量支持,所以综合实践活动的指导教师可以从社会中来。
三、综合实践活动中教师的角色定位
与传统的学科相比,在综合实践活动中,教师的角色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
1.教师是综合实践活动的指导者。综合实践活动要求学生积极参与、自主实践,教师的引导与指导是十分重要的,也是活动的前提。正确处理好学生的自主实践与教师有效指导的关系是综合实践活动实施过程中首要的和基本的要求。
2.教師是综合实践活动的组织者。从内容上看,综合实践活动没有固定的、统一的教材,没有统一的同步的教学内容,这需要教师的组织;从活动形式上看,综合实践活动多采用小组合作学习的方式,这也需要教师的组织与协调;从活动过程来看,不同小组的活动时间、活动空间需要教师的指导;另外,学生不是永远在教室里进行活动的,一旦走出校园走向社会进行调查、采访、观察、劳动、服务等,就涉及联系、安排、安全等问题,更需要教师的组织;从活动的评价看,综合实践活动的评价是倡导学生、教师(包括所有指导教师)、家长以及社会人士等方面评价的综合权衡与认定,也需要教师的组织与协调工作。
3.教师是综合实践活动的参与者。由于教师的信息储备、人生阅历、思维能力总体上比学生强,加上教师在综合实践活动中首先还是组织者、指导者,因此,参与学生的综合实践活动并进行合作研究,教师要参与进去。
4.教师是综合实践活动的管理者。从综合实践活动的特点和本质上看,管理是多元的,包括自我管理、家庭管理、社会管理等,其中以学生自我管理为主。管理是动态的,既有预设的“审阅计划”、“批准外出”等,更有生成的带有阶段性、细节性、偶发性的事项需要指导教师管理。
5.教师是综合实践活动的评价者。作为评价者,教师不仅要对学生的活动进行全程性的评价,而且在评价用语上应有所研究,应善于运用积极激励的语言来评价学生的活动。教师的评价应该客观、公正、公平,且能促进活动的开展。教师还应对自己参与活动的表现进行评价,不断反思自己在活动中的成败得失。
6.教师是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开发者。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性质决定了组织开展教学活动时教师要积极主动地参与课程的开发与研制,结合当地的特色,与学生一起自主地选择活动主题和内容,自己确定活动开展的方式和途径,探索适合学生和自己能力的活动,开发适于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实施的资源,发挥自己的潜力和开发学生的潜质,自觉承担起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研制者和资源开发者的角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