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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草危害是当今世界最严重的公共卫生问题之一,我国在控烟工作取得巨大进展,但控烟工作面临各方面阻力。尽管我国控烟立法趋于完善,但控烟执法主体仍不明确,公共场所控烟需进一步加强。本文通过分析卫生监督所现有的职能和根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对发挥卫生监督所控烟执法的作用提出几点建议,从而达到推进公共场所全面控烟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