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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末以来,皖南圩区春节期间兴起玩灯习俗,主要有“龙灯”、“罗汉灯”和“马灯”,并创造出一套独具地域特色的兴灯仪式,通行于不同灯种之间。兴灯包括“掺佐”、“圆场”、“开关”、“出灯”、“圆灯”先后五个部分,除具备封建性、音乐性、集体性和传承性等基本民俗特征外,还表现出民俗文化杂糅的特点。随着社会的变迁,皖南圩区春节兴灯仪式正面临着自然遗弃或自我丢失的状况,由此引发的传承危机是亟待解决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