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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税法》既是财务管理专业的一门专业必修课,又是创业培训知识体系中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在当前高职院校就业形势空前严峻的情况下,训练和提高处理税收问题的能力对财务管理专业毕业生至关重要。本文将介绍我校围绕“提升学生创业与就业能力”在深化财务管理专业《税法》课程教学改革方面的一些思考和实践。
【关键词】税法;创业;就业;教学改革;教学方法
自1999年扩招以来,我国大学毕业生毕业人数连创新高,从2007到2010年,毕业生人数分别为495万、559万、610万和630万,形成了空前的毕业生“供过于求”现象。就业形势的变化要求部分大学生改变传统就业观念,有选择性的从工作岗位的承担者向工作岗位的创造者转变。因此,大力开展创业与就业教育,既是国家政策所倡导,亦是就业形势所需。
《税法》承担着培养高技能会计专业人才的重大责任,既是财务管理专业的一门必修专业课,又是创业培训知识体系中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无论财务管理专业的毕业生将来是创业还是就业,准确处理各种涉税事项都是一项必备技能。本文将在分析当前《税法》课程教学存在问题的基础上,阐述对深化教学改革的思考,并介绍我校在《税法》课程教学改革方面的一些探索和实践。
一、《税法》课程教学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教学内容多,教材难以及时更新
税法是国家法律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性、专业性较强的部门法。目前我国实行高度集中的税收管理体制,税法体系不仅包括那些经过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税收法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还包括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授权国务院制定的税收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甚至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制定的部门规章,在执行中也全部具有法律效力。导致《税法》课程中条例、政策性文件居多,课程内容呈现海量化的特征。另外,大多数现有教材侧重理论阐述,倾向于税收知识的罗列[1],加上主讲教师多重理论而轻实践,忽视案例分析,这使得原本抽象的理论更加枯燥乏味。同时,教材内容更新缓慢,许多内容还是与实际执行中存在显著差异,教材建设远远跟不上税改形势的发展。
(二)教学方法单一,手段大多落后
目前,《税法》课程大多是采用“以教师为中心”的单向灌输式教学方法,师生之间基本没有有效的交流和互动。教学手段绝大多数停留在“粉笔黑板式+电子教案式+教材宣讲式”组合使用阶段,造成学生只能机械被动式的知识吸收。有的虽然采用了先进的多媒体教学装备,但由于课件制作水平的差异,以及教师操作技能的制约,无法充分其教学效用,从而使教学效果大受影响。
《税法》本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课程,可实践教学环节普遍欠缺,校内实训基地建设相对落后,影响了学生对税法知识的理解和灵活应用,使学生缺乏进行创造性思维的时间和空间,税收综合运用能力较差,实际操作能力较弱,特别是在创业与就业遇到现实中的税收问题时更是束手无策。
(三)教师普遍缺乏实践经验
能否提高《税法》课程教学质量,关键在于主讲教师综合素质的高低。尽管近年来,各大高校《税法》课程教师的学历不断提高,实务操作能力也有所加强。但绝大多数教师都是从学校毕业后直接参与教学,师资的知识结构不尽合理和完备,更很少有税法领域的实际工作经历。这使得教师在教学中缺乏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能力,在课堂上无法给学生讲授税法实践方面的操作步骤,即使讲解也是单凭自己的理解与猜测,与实际情况也不一定完全相符。这样的实践教学往往就流于表面形式,发挥不了实质性作用。
二、《税法》课程教学改革的思考
(一)《税法》课程教学应体现学科性、时效性和学术性
目前的大多数《税法》教材通篇都在讲述有关税收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不仅简单琐碎而且枯燥无趣。而实际上《税法》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课程,只有正确、全面的深入理解才能正确、恰当地应用到各项具体事务中。所以主讲教师要把《税法》作为一门学科来进行教育研究和规划教学,不仅全面而深入地掌握本学科专业知识,而且具备对教学内容进行透辟分析和深入论述的素质与能力,以充分揭示《税法》课程具有的严密的逻辑性和辨证思维。同时还要掌握会计学、管理学、经济学和法学等学科的相关知识,不仅要深悟各相关学科课程之间的内在联系及其规律性,而且能把多学科的知识交叉与渗透反映到《税法》课堂教学内容中来。
由于我国正处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初级阶段,各地经济发展参差不齐,税源状况千差万别,宏观政策不断变化,导致我国税收政策长期处于调整与改革之中。因此,《税法》课程知识更新频繁,具有很强的时效性,这就要求主讲教师必须不断地更新教学内容,保证教学内容新颖和正确。
正是《税法》课程的专业性、学科性和时效性,进一步促进了《税法》改革研究和《税法》课程教研的学术性,从而要求主讲教师必须随时掌握、不断充实反映本学科前沿的新思想和新成果,才能充分保证所讲授的知识和阐述的理论具有科学性、前沿性和学术性。
(二)以教师为主导,以学生为主体开展教学改革研究
学习应该是学生自己的一种积极能动的内化过程,所以课堂教学的主体应该是学生,教师的作用应该定位于主导。这种主导作用要体现在教材分析、内容组织、教案设计以及教学手段的运用上,其宗旨是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和调动其学习积极性。
教师的主导作用可分为引导、指导、诱导、辅导、督导和疏导[2],它应该贯穿于课程学习的始终。所谓“引导”是指教师首先要让学生对所学课程的内容、地位和教学目标有足够的了解和正确的认识,从而为日后的学习奠定基础。所谓“指导”是指在课程学习之初,教师要从学生的需要和可能出发,指导学生端正学习态度、选用合适的学习参考资料,并采取正确的学习方法。所谓“诱导”是指在课程学习开始之后,教師有责任为学生创造丰富的教学环境,诱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推动学生作为主体参与知识学习的热情,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并使学习转化为其内在需要。所谓“辅导”是指师有责任对于学生的自主学习和个别化学习提供辅导和帮助。所谓“督导”是指在学生学习的过程中,教师必须以高度的责任心控制整个教学过程,从读书笔记的检查到平时作业的收缴、批阅和讲评,加强对学生学习过程的检查、监控和指导,保证教学目标的实现。所谓“疏导”是指教师还应当充当学生的良师益友,加强师生之间的交流和互动,从而构造和谐向上的学习氛围。
三、《税法》课程教学改革的举措
税法课程教学的改革,必须以学生为中心,以实践为主体,以创业或就业岗位所需知识、能力和素质要求为导向。同时在教学内容安排上还要融入会计职业资格培训内容,以兼顾学生未来职业发展的需要。
(一)高质量多媒体课件的制作
以满足就业和创业需要的各种涉税事项处理能力为教学目标,以国家税法体系为基础,及时学习和归纳、总结国家在税务方面的新政策、新举措,在课程主讲教师与企业和税务机关人员共同参与下,以企业涉税工作内容的调研分析为依据,对涉税人员工作过程和岗位任职要求进行梳理,形成符合高技能人才培养目标的涉税工作领域的理论知识架构与实践技能体系,并据此组织教学内容和制作高质量的多媒体课件。
多媒体教学课件不仅可以增强课堂教学的直观性、可视性和趣味性,而且在当前各课程学时数普遍压缩,税法内容不断增加的情况下,丰富多彩的多媒体教学课件,可以丰富教学内容,显著加大课堂信息量,从而提高教学效率[3]。在课件制作中,应根据授课内容分别采用幻灯片、三维动画、录像资料、音像材料等,既增加了课堂信息量的传播,又可活跃课堂气氛。如对纳税申报所涉及到的各个环节可通过视频进行全面的演示,如对对所涉及的表单证可通过实例照片演示并进行详细讲解。
以高质量的多媒体课件为教学载体,将涉税人员工作领域的技能与知识进行进一步序化设计,使工作领域的技能与知识情境化、任务化和业务化,构建起任务情境和业务情境等学习情境。同时,《税法》课程教师应时刻保持对经济、税收、高新技术方面政策变动的敏感性,根据税改动态,及时更新课件内容,务必使课堂教学与实际税务实践保持高度一致。
(二)多样化的教学方法
为了训练和提高学生处理税收问题的思维能力、判断能力、应变能力、协调能力、创新能力等可持续发展能力,并逐步使学生形成处理复杂多变工作情境的能力,同时培养学生正确的纳税意识和良好的职业习惯,应根据具体的税法教学内容采用多样化的教学方法。
1.任务驱动式教学法 如对在工作中较容易涉及的增值税计算和纳税申报、消费税纳税计算和申报等可采用任务驱动式教学法,可为学生提供体验实践的情境和感悟问题的情境,让学生围绕任务展开学习,以任务的完成结果检验和总结学习过程等,使学生主动建构从探究、实践、思考、运用到解决的能力内化体系。
2.情境模拟教学法 情境模拟教学是通过教师给学生营造不同的业务情景,以及在解决问题的过程中,逐步使学生形成处理复杂多变工作情境的能力。如向税务机关办理开业登记、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发票领购、开具和使用、纳税申报、税款缴纳等,这些能力的获取只能是在问题解决中逐步发展起来,实施情境模拟教学则是一种有效办法。
3.案例教学法 案例分析不同于传统讲授中的举例说明,而是从典型案例分析入手,向学生演示案例分析的步骤及方法,其目的不是讲授知识,而是讲授方法,使学生触类旁通,从中受到启发。一个成功的案例既要与教学目标相吻合,又要是学生易于接受和认同,因此案例选取既要密切联系实际,又要有一定趣味性和可操作性。这些案例的取得主要靠大量搜集税务机关的税收征管资料和纳税人的纳税资料,有的也可以由教师通过社会实践自编。为保证案例教学效果,教师需制定一个详细周密的组织计划,内容包括案例类型、案例分析的具体组织步骤、讨论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及对策等。案例演示和分析时应从目标要求入手,根据所给的条件和事实,对照税法规定,广泛讨论和比较,最终寻求合理的解决方案。
4.小组讨论教学法 例如在学习了增值税、消费税以及营业税的概念之后,可列举多种企业行为并组织学生开展小组讨论上述企业该征哪种流转税。通过引导学生就某个问题或现象展开讨论甚至是争论,可让学生置身于实际,在争论、辩论中深化理解和提升涉税业务的处理能力。需要注意的是教师要把握主题和控制节奏,并避免纠缠于细节。
5.实训软件辅助教学法 我院在财务管理专业的教学计划中安排了税法实训课程,在税务试验室通过计算机税收软件模拟涉税事项,把税务试验室设想为税务申报大厅,事先设计不同的涉税方案,将学生划分为若干小组,分别扮演税务人员、纳税人或税务代理人,由他们来进行演示纳税申报告示等涉税业务。这种寓教于乐的教学方法将极大提高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促使学生主动吸收消化所学税法知识,到通过学生充分掌握我国的税法,锻炼学生的创业与就业的实践能力。
6.现场教学法 现场教学法是《税法》课程教学改革的有效尝试,如组织学生到税务局、税务师事务所、企业进行现场教学,请行业专家开办讲座等。通过真实直观的案例现场,引导学生从现实环境中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并提出解决问题的可行性方案。并运用通过企业、税务机关人员和教师指导、学生参与及课后综合评价,提高学生对知识的实际运用能力,达到教与学的互动与统一。
在《税法》课程的教学中,任何一种教学方法都无法孤立地运用。教师应该针对不同的教学内容,选择出最能吸引学生注意力和提升学生就业或创业能力的教学方法,将多种教学方法结合、灵活的运用在不同的教学内容上,以期收到令人满意的效果。例如向税务机关办理开业登记课程内容的教学,可将东方家具厂向税务机关办理开业登记作为一个任务,然后按以下步骤进行:(1)介绍本次课的教学目的。(2)学生讨论:开办公司应具备哪些条件?(3)提供东方家具厂的营业执照和开户申请书及财务基本信息,构造情景让学生模拟企业主就税务登记表的制作向税管人员进行咨询。(4)组织学生分别进行税务登记表的填写。(5)抽查几个学生并进行点评。(6)课堂教学情况总结,深化理解教学内容。
(三)加强师资队伍建设
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是提高《税法》课程教学质量的关键和保证,要满足《税法》教学改革的需要,必须构筑起专业理论知识与实践经验并举的专兼结合的教学团队,可以采取培养、引进与聘请相结合的方式,建立一支高水平的专兼职结合,并具备“双师型”素质结构的教师队伍。
作为主管部门,学校应多渠道鼓励专业教师利用业余时间或寒暑假到相关企业、税务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挂职锻炼或到税务部门进行调研,了解社会和行业的现状,搜集各种原始数据和财会、税务资料,以提高教师实验教学的实践水平、业务素质。还可制定教师到企业顶岗实习的有关制度,规定必须到企业挂职锻炼的教师方可参加职称评审,并鼓励专业教师参加各种税务、会计执业资格的考试,并对获取证书的教师予以适当奖励。同时,根据教学的需要从社会引进注册税务师、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等有丰富实践经验的人才充实到专任教师队伍中。或可从企业一线聘请一批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能工巧匠担任兼职教师,指导学生的实践教学,直接将他们的会计工作实际经验传授学生,提高學生的办税职业技能。
作为专任教师,则必须全面而深入地掌握税法学科专业知识。并具备对教学内容进行透辟分析和深入论述的素质与能力,并需要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并通过进修、深造、自我学习和社会实践,不断更新知识结构,努力开阔知识视野,稳步提高学术水平和教学能力,以适应《税法》课程教学的需要。同时,要随时掌握、不断充实反映本学科前沿的新思想和新成果,还要加强增强就业能力和改善创业环境的税法政策改革和税法课程教学研究,特别是要对税法理论发展、实际应用中的热点问题以及教学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认真研究,并注重将研究成果渗透到理论和实践教学诸环节中。
参考文献
[1]李品芳.《税法》课程的现状及教改思路[J].中国电力教育,2008(11):94-95.
[2]李晶.基于《税法》课程的课堂教学改革[J].东北财经大学学报,2006(3):89-91.
[3]李凌云.谈《国家税收》课程教学方法的改革[J].中国科教创新导刊,2007(20):22-23.
课题项目:江苏省教育厅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金指导项目“改善创业环境的税收政策调整研究”(编号:09SJD790002)。
作者简介:蒋蓉(1962—),江苏常州人,大学本科,常州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副教授,研究方向:税收理论和法规、会计理论和准则。
【关键词】税法;创业;就业;教学改革;教学方法
自1999年扩招以来,我国大学毕业生毕业人数连创新高,从2007到2010年,毕业生人数分别为495万、559万、610万和630万,形成了空前的毕业生“供过于求”现象。就业形势的变化要求部分大学生改变传统就业观念,有选择性的从工作岗位的承担者向工作岗位的创造者转变。因此,大力开展创业与就业教育,既是国家政策所倡导,亦是就业形势所需。
《税法》承担着培养高技能会计专业人才的重大责任,既是财务管理专业的一门必修专业课,又是创业培训知识体系中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无论财务管理专业的毕业生将来是创业还是就业,准确处理各种涉税事项都是一项必备技能。本文将在分析当前《税法》课程教学存在问题的基础上,阐述对深化教学改革的思考,并介绍我校在《税法》课程教学改革方面的一些探索和实践。
一、《税法》课程教学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教学内容多,教材难以及时更新
税法是国家法律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性、专业性较强的部门法。目前我国实行高度集中的税收管理体制,税法体系不仅包括那些经过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税收法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还包括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授权国务院制定的税收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甚至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制定的部门规章,在执行中也全部具有法律效力。导致《税法》课程中条例、政策性文件居多,课程内容呈现海量化的特征。另外,大多数现有教材侧重理论阐述,倾向于税收知识的罗列[1],加上主讲教师多重理论而轻实践,忽视案例分析,这使得原本抽象的理论更加枯燥乏味。同时,教材内容更新缓慢,许多内容还是与实际执行中存在显著差异,教材建设远远跟不上税改形势的发展。
(二)教学方法单一,手段大多落后
目前,《税法》课程大多是采用“以教师为中心”的单向灌输式教学方法,师生之间基本没有有效的交流和互动。教学手段绝大多数停留在“粉笔黑板式+电子教案式+教材宣讲式”组合使用阶段,造成学生只能机械被动式的知识吸收。有的虽然采用了先进的多媒体教学装备,但由于课件制作水平的差异,以及教师操作技能的制约,无法充分其教学效用,从而使教学效果大受影响。
《税法》本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课程,可实践教学环节普遍欠缺,校内实训基地建设相对落后,影响了学生对税法知识的理解和灵活应用,使学生缺乏进行创造性思维的时间和空间,税收综合运用能力较差,实际操作能力较弱,特别是在创业与就业遇到现实中的税收问题时更是束手无策。
(三)教师普遍缺乏实践经验
能否提高《税法》课程教学质量,关键在于主讲教师综合素质的高低。尽管近年来,各大高校《税法》课程教师的学历不断提高,实务操作能力也有所加强。但绝大多数教师都是从学校毕业后直接参与教学,师资的知识结构不尽合理和完备,更很少有税法领域的实际工作经历。这使得教师在教学中缺乏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能力,在课堂上无法给学生讲授税法实践方面的操作步骤,即使讲解也是单凭自己的理解与猜测,与实际情况也不一定完全相符。这样的实践教学往往就流于表面形式,发挥不了实质性作用。
二、《税法》课程教学改革的思考
(一)《税法》课程教学应体现学科性、时效性和学术性
目前的大多数《税法》教材通篇都在讲述有关税收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不仅简单琐碎而且枯燥无趣。而实际上《税法》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课程,只有正确、全面的深入理解才能正确、恰当地应用到各项具体事务中。所以主讲教师要把《税法》作为一门学科来进行教育研究和规划教学,不仅全面而深入地掌握本学科专业知识,而且具备对教学内容进行透辟分析和深入论述的素质与能力,以充分揭示《税法》课程具有的严密的逻辑性和辨证思维。同时还要掌握会计学、管理学、经济学和法学等学科的相关知识,不仅要深悟各相关学科课程之间的内在联系及其规律性,而且能把多学科的知识交叉与渗透反映到《税法》课堂教学内容中来。
由于我国正处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初级阶段,各地经济发展参差不齐,税源状况千差万别,宏观政策不断变化,导致我国税收政策长期处于调整与改革之中。因此,《税法》课程知识更新频繁,具有很强的时效性,这就要求主讲教师必须不断地更新教学内容,保证教学内容新颖和正确。
正是《税法》课程的专业性、学科性和时效性,进一步促进了《税法》改革研究和《税法》课程教研的学术性,从而要求主讲教师必须随时掌握、不断充实反映本学科前沿的新思想和新成果,才能充分保证所讲授的知识和阐述的理论具有科学性、前沿性和学术性。
(二)以教师为主导,以学生为主体开展教学改革研究
学习应该是学生自己的一种积极能动的内化过程,所以课堂教学的主体应该是学生,教师的作用应该定位于主导。这种主导作用要体现在教材分析、内容组织、教案设计以及教学手段的运用上,其宗旨是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和调动其学习积极性。
教师的主导作用可分为引导、指导、诱导、辅导、督导和疏导[2],它应该贯穿于课程学习的始终。所谓“引导”是指教师首先要让学生对所学课程的内容、地位和教学目标有足够的了解和正确的认识,从而为日后的学习奠定基础。所谓“指导”是指在课程学习之初,教师要从学生的需要和可能出发,指导学生端正学习态度、选用合适的学习参考资料,并采取正确的学习方法。所谓“诱导”是指在课程学习开始之后,教師有责任为学生创造丰富的教学环境,诱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推动学生作为主体参与知识学习的热情,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并使学习转化为其内在需要。所谓“辅导”是指师有责任对于学生的自主学习和个别化学习提供辅导和帮助。所谓“督导”是指在学生学习的过程中,教师必须以高度的责任心控制整个教学过程,从读书笔记的检查到平时作业的收缴、批阅和讲评,加强对学生学习过程的检查、监控和指导,保证教学目标的实现。所谓“疏导”是指教师还应当充当学生的良师益友,加强师生之间的交流和互动,从而构造和谐向上的学习氛围。
三、《税法》课程教学改革的举措
税法课程教学的改革,必须以学生为中心,以实践为主体,以创业或就业岗位所需知识、能力和素质要求为导向。同时在教学内容安排上还要融入会计职业资格培训内容,以兼顾学生未来职业发展的需要。
(一)高质量多媒体课件的制作
以满足就业和创业需要的各种涉税事项处理能力为教学目标,以国家税法体系为基础,及时学习和归纳、总结国家在税务方面的新政策、新举措,在课程主讲教师与企业和税务机关人员共同参与下,以企业涉税工作内容的调研分析为依据,对涉税人员工作过程和岗位任职要求进行梳理,形成符合高技能人才培养目标的涉税工作领域的理论知识架构与实践技能体系,并据此组织教学内容和制作高质量的多媒体课件。
多媒体教学课件不仅可以增强课堂教学的直观性、可视性和趣味性,而且在当前各课程学时数普遍压缩,税法内容不断增加的情况下,丰富多彩的多媒体教学课件,可以丰富教学内容,显著加大课堂信息量,从而提高教学效率[3]。在课件制作中,应根据授课内容分别采用幻灯片、三维动画、录像资料、音像材料等,既增加了课堂信息量的传播,又可活跃课堂气氛。如对纳税申报所涉及到的各个环节可通过视频进行全面的演示,如对对所涉及的表单证可通过实例照片演示并进行详细讲解。
以高质量的多媒体课件为教学载体,将涉税人员工作领域的技能与知识进行进一步序化设计,使工作领域的技能与知识情境化、任务化和业务化,构建起任务情境和业务情境等学习情境。同时,《税法》课程教师应时刻保持对经济、税收、高新技术方面政策变动的敏感性,根据税改动态,及时更新课件内容,务必使课堂教学与实际税务实践保持高度一致。
(二)多样化的教学方法
为了训练和提高学生处理税收问题的思维能力、判断能力、应变能力、协调能力、创新能力等可持续发展能力,并逐步使学生形成处理复杂多变工作情境的能力,同时培养学生正确的纳税意识和良好的职业习惯,应根据具体的税法教学内容采用多样化的教学方法。
1.任务驱动式教学法 如对在工作中较容易涉及的增值税计算和纳税申报、消费税纳税计算和申报等可采用任务驱动式教学法,可为学生提供体验实践的情境和感悟问题的情境,让学生围绕任务展开学习,以任务的完成结果检验和总结学习过程等,使学生主动建构从探究、实践、思考、运用到解决的能力内化体系。
2.情境模拟教学法 情境模拟教学是通过教师给学生营造不同的业务情景,以及在解决问题的过程中,逐步使学生形成处理复杂多变工作情境的能力。如向税务机关办理开业登记、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发票领购、开具和使用、纳税申报、税款缴纳等,这些能力的获取只能是在问题解决中逐步发展起来,实施情境模拟教学则是一种有效办法。
3.案例教学法 案例分析不同于传统讲授中的举例说明,而是从典型案例分析入手,向学生演示案例分析的步骤及方法,其目的不是讲授知识,而是讲授方法,使学生触类旁通,从中受到启发。一个成功的案例既要与教学目标相吻合,又要是学生易于接受和认同,因此案例选取既要密切联系实际,又要有一定趣味性和可操作性。这些案例的取得主要靠大量搜集税务机关的税收征管资料和纳税人的纳税资料,有的也可以由教师通过社会实践自编。为保证案例教学效果,教师需制定一个详细周密的组织计划,内容包括案例类型、案例分析的具体组织步骤、讨论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及对策等。案例演示和分析时应从目标要求入手,根据所给的条件和事实,对照税法规定,广泛讨论和比较,最终寻求合理的解决方案。
4.小组讨论教学法 例如在学习了增值税、消费税以及营业税的概念之后,可列举多种企业行为并组织学生开展小组讨论上述企业该征哪种流转税。通过引导学生就某个问题或现象展开讨论甚至是争论,可让学生置身于实际,在争论、辩论中深化理解和提升涉税业务的处理能力。需要注意的是教师要把握主题和控制节奏,并避免纠缠于细节。
5.实训软件辅助教学法 我院在财务管理专业的教学计划中安排了税法实训课程,在税务试验室通过计算机税收软件模拟涉税事项,把税务试验室设想为税务申报大厅,事先设计不同的涉税方案,将学生划分为若干小组,分别扮演税务人员、纳税人或税务代理人,由他们来进行演示纳税申报告示等涉税业务。这种寓教于乐的教学方法将极大提高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促使学生主动吸收消化所学税法知识,到通过学生充分掌握我国的税法,锻炼学生的创业与就业的实践能力。
6.现场教学法 现场教学法是《税法》课程教学改革的有效尝试,如组织学生到税务局、税务师事务所、企业进行现场教学,请行业专家开办讲座等。通过真实直观的案例现场,引导学生从现实环境中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并提出解决问题的可行性方案。并运用通过企业、税务机关人员和教师指导、学生参与及课后综合评价,提高学生对知识的实际运用能力,达到教与学的互动与统一。
在《税法》课程的教学中,任何一种教学方法都无法孤立地运用。教师应该针对不同的教学内容,选择出最能吸引学生注意力和提升学生就业或创业能力的教学方法,将多种教学方法结合、灵活的运用在不同的教学内容上,以期收到令人满意的效果。例如向税务机关办理开业登记课程内容的教学,可将东方家具厂向税务机关办理开业登记作为一个任务,然后按以下步骤进行:(1)介绍本次课的教学目的。(2)学生讨论:开办公司应具备哪些条件?(3)提供东方家具厂的营业执照和开户申请书及财务基本信息,构造情景让学生模拟企业主就税务登记表的制作向税管人员进行咨询。(4)组织学生分别进行税务登记表的填写。(5)抽查几个学生并进行点评。(6)课堂教学情况总结,深化理解教学内容。
(三)加强师资队伍建设
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是提高《税法》课程教学质量的关键和保证,要满足《税法》教学改革的需要,必须构筑起专业理论知识与实践经验并举的专兼结合的教学团队,可以采取培养、引进与聘请相结合的方式,建立一支高水平的专兼职结合,并具备“双师型”素质结构的教师队伍。
作为主管部门,学校应多渠道鼓励专业教师利用业余时间或寒暑假到相关企业、税务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挂职锻炼或到税务部门进行调研,了解社会和行业的现状,搜集各种原始数据和财会、税务资料,以提高教师实验教学的实践水平、业务素质。还可制定教师到企业顶岗实习的有关制度,规定必须到企业挂职锻炼的教师方可参加职称评审,并鼓励专业教师参加各种税务、会计执业资格的考试,并对获取证书的教师予以适当奖励。同时,根据教学的需要从社会引进注册税务师、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等有丰富实践经验的人才充实到专任教师队伍中。或可从企业一线聘请一批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能工巧匠担任兼职教师,指导学生的实践教学,直接将他们的会计工作实际经验传授学生,提高學生的办税职业技能。
作为专任教师,则必须全面而深入地掌握税法学科专业知识。并具备对教学内容进行透辟分析和深入论述的素质与能力,并需要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并通过进修、深造、自我学习和社会实践,不断更新知识结构,努力开阔知识视野,稳步提高学术水平和教学能力,以适应《税法》课程教学的需要。同时,要随时掌握、不断充实反映本学科前沿的新思想和新成果,还要加强增强就业能力和改善创业环境的税法政策改革和税法课程教学研究,特别是要对税法理论发展、实际应用中的热点问题以及教学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认真研究,并注重将研究成果渗透到理论和实践教学诸环节中。
参考文献
[1]李品芳.《税法》课程的现状及教改思路[J].中国电力教育,2008(11):94-95.
[2]李晶.基于《税法》课程的课堂教学改革[J].东北财经大学学报,2006(3):89-91.
[3]李凌云.谈《国家税收》课程教学方法的改革[J].中国科教创新导刊,2007(20):22-23.
课题项目:江苏省教育厅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金指导项目“改善创业环境的税收政策调整研究”(编号:09SJD790002)。
作者简介:蒋蓉(1962—),江苏常州人,大学本科,常州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副教授,研究方向:税收理论和法规、会计理论和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