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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通过了解当前居民环境意识的现状及特点,我们可以更好的推动环保工作的开展。当前在公众环境意识的调研工作中,对城市地区的关注较多,对农村地区居民的调查分析相对不足。本文立足于济南市六个农村的实地调查经验,分析了济南市农村地区居民环境意识的现状及特点,并结合相关环境理论对调查结果进行进一步阐释。
关键词:环境意识 农村地区 济南市
一、调查简介
本次调查选取了济南市龙湾村、大王庄、娄家庄、艾家村、东关村和乔楼村六个村庄,综合考虑了济南市各村落的地理位置、经济发展和环境状况等因素,在济南市的农村中具有较为典型的代表性,可以为本次调查研究的结果提供很好的论据说明。在各村中,按照5%的比例随机抽取样本。
在具体调研过程中,主要采取了一对一入户访问的方法,以充分保证每一份问卷的质量。本次调查共发放问卷140份,有效回收140份,回收率100%。按性别分,男性为68人,占49%,女性72人,占51%;按年龄分,20岁以下的人占10%,20 ~39 岁的人占36.4%,40~59岁的人占37.1%,60岁及以上的人占16.4%;按文化程度分,小学及文盲的占25%,初中文化程度的占43.6%,高中文化程度的占20%,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占11.4%。调查对象从各个年龄段、性别以及文化程度上都有不同程度的合理体现,因此说,在济南市农村居民中具有一定的代表性。
二、调查结果及分析
环境意识是指人们对自身与环境关系的认识和反映,它包括人对环境的目的、态度和价值观等,环境意识是调节、引导和控制人们行为的内在原因。 环境保护的意识受到环境知识的影响,并最终体现在环境行为的落实上。
环境知识
调查发现,农村地区居民的环境知识相对比较贫乏,这种环境知识的欠缺容易导致环境意识的脆弱性。在对环境一般认知情况的调查中,笔者结合农村实际一共列举了五个基本概念:“白色污染”“有机农业”“三废”“水土流失”和“垃圾分类”。结果显示,该题目答对的平均值仅为2.3643(<2.5)。其中,女性居民环境知识水平相对更低一些。
另外,济南市农村居民对一般农业环保常识的认识程度较高,但是对于环境法律常识认识较少。环境法律知识的欠缺会直接降低农村居民对自身环境权益的认识度,增大农村地区环境恶化的风险,更甚至导致农村地区居民以法律外的形式表达自己的环境意愿。
环境意识
前文中已经提到,环境意识包括了人们对环境的需要、目的、态度和价值观等。为了更好的反映当前济南市农村地区居民的环境意识状况,笔者尝试从公众对于环境保护紧迫性的认识、对目前环境保护工作的满意度、对环境保护的责任感、对环境保护的价值取向以及环境保护的态度等维度进行分析。
济南市农村地区居民对于环境保护的紧迫性认识较低
调查发现,农村地区居民对于当地贪污腐败的关注度最高,对环境问题的关注较少,大多数农村居民还不认为环境问题是当前农村地区面临的最为严重的问题。有59%的农村居民对于“我们应当先提高生活水平再谈环境保护”表示赞同。
济南市农村地区居民对目前环境保护工作及环境保护状况的满意度较低。对不同年龄阶段的群体比较,笔者发现青年人不满的比例最高。在解决环境问题有效手段的选择上,多数群众倾向于或是向政府部门反映,或是借助于新闻媒体曝光。但是,我们不可不注意的是,当前农村地区环境问题的解决渠道缺乏畅通性。有的居民反映,现在农村存在“媒体到村里来必须先和镇上‘打招呼’”、“建议信写了五年也没有回应”、“检举电话打了也白打”等情况。
济南市农村地区居民对环境保护的责任感一般
与政府、企业、村干部相比,农村居民往往把自己看成是环境问题的受害方,而非保护环境的执行方,承担的责任较小,倾向于依赖于村里自治组织和政府来进行环境保护。
济南市农村地区居民对环境保护的价值取向较高
为了周围环境的整洁,大部分村民表示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牺牲自己的经济利益。 “假如现在村里组织统一回收生活垃圾,但要向村民适当收费”,大多数村民对此表示支持。
总体上看,济南市农村地区居民环境意识具有一定的模糊性和矛盾性。一方面对当前周围环境不满,但却认识不到环境问题的紧迫性;另一方面怀有良好的环境意愿和环境价值取向,但却不愿挑起保护环境的责任。这从一侧面表明,济南市农村居民的环境意识还是低水平的,不全面的。
环境行为
虽然环境意识已经越来越深入人心,但这仅仅提供了一种环境友善的行为倾向。调查发现,具备了一定的环境意识不一定会产生保护环境的行为。一般来讲,从意识到行为需要经过一个转化过程。
调查表明,农村地区居民实际采取的日常环境保护行为主要以能降低生活支出或有益自身健康的行为为主,而对于可能增加支出及降低生活便利性的环境保护行为则相对较少采用。节约用水/用电/用气成为人们最常采用的环保行为。例如,“购物时不要塑料袋”的比例相对较低。有一位观察特别仔细的村民告诉笔者,“每天早晨人们拿一个碗去买豆腐就可以,但是,人们习惯上要一个塑料袋”。
调查发现,强有力的政策执行对于农村居民环境行为的养成意义重大。以焚烧秸秆为例,由于政府采取了严厉的政策和规定,表示“从未焚烧”的农村居民达到了63.6%。在此,我们可以看出政府在农村环境工作中的角色意义重大。
三、理论视角的阐读
(1)环境建构主义的视角
按照环境建构主义的解释,“人们眼中的自然环境,是他们经过头脑加工的自然环境。” 环境问题被世人所意识并引起人们的关注,环境问题才得以建构。
当前在农村地区,我们应该防止一种环境意识解构的倾向。不可否认,农村居民环境意识受到其他问题的影响。当前农村地区各种问题凸显:贪污问题、农村医疗问题、环境问题等成为人们日益关注的对象。但是,当这些问题迟迟得不到解决时,农村居民中间就容易产生一种对于当地环境保护的“失望感”。其具体表现形式为:对于农村的环境保护工作产生怀疑、对于农村环境问题闭口不谈,或者直接无奈摇头“这问题根本就解决不了”。
(2)社会运动的视角
成功构成环境问题,还需要有一个数目庞大的关注群体。庞大的关注人群的支持不仅标志着该问题的重视程度,而且在引起政治关注上也构成了很有价值的资源。
值得我们警惕的是这种集体环保活动向群体事件的转化。当前,农村环境问题的出现在所难免。当农村居民自身的利益受到侵害时,其所具有的维权意识将会受到刺激并向维权行动方面转化。但据调查,当前农村居民维权的渠道还很不畅通。这就造成了一种困境,即人们日益提高的环境维权意识与当前维权渠道不畅通之间的矛盾。当这种矛盾不断积累时,人们所具有的环境意识就有可能“突围”,即以群体性事件的形式表现出来。
(3)生态女性主义的视角
一般而言,农村女性居民与周围环境的接触和互动较多,更为“亲近”农村环境。 农村地区女性居民环境意识的提高对于农村地区环境保护工作的开展产生重要的影响。但是调查发现,与男性居民相比,农村地区女性居民的环境意识得分并不高。分析其原因,很大程度上是由于农村地区女性居民的受教育水平受限。
本次调查只涉及到济南市的六个农村,但是由于农村地区存在一些共同特点,其居民的环境意识和行为也往往具有相似的特征,因此笔者可以就济南市农村居民的环境意识做出一定的总结分析,并期望对以后农村地区居民环境意识的调研工作提供些许借鉴。
参考文献:
[1]朱启臻 《一个尚未引起足够重视的问题》 调研世界 2001年04期
[2]李友梅 刘春燕著《环境社会学》 上海大学出版社 2004年2月第1版
[3]宋艳琴 《妇女环境意识的觉醒与环保行动参与》 中华女子学院学报 2010年 04期
关键词:环境意识 农村地区 济南市
一、调查简介
本次调查选取了济南市龙湾村、大王庄、娄家庄、艾家村、东关村和乔楼村六个村庄,综合考虑了济南市各村落的地理位置、经济发展和环境状况等因素,在济南市的农村中具有较为典型的代表性,可以为本次调查研究的结果提供很好的论据说明。在各村中,按照5%的比例随机抽取样本。
在具体调研过程中,主要采取了一对一入户访问的方法,以充分保证每一份问卷的质量。本次调查共发放问卷140份,有效回收140份,回收率100%。按性别分,男性为68人,占49%,女性72人,占51%;按年龄分,20岁以下的人占10%,20 ~39 岁的人占36.4%,40~59岁的人占37.1%,60岁及以上的人占16.4%;按文化程度分,小学及文盲的占25%,初中文化程度的占43.6%,高中文化程度的占20%,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占11.4%。调查对象从各个年龄段、性别以及文化程度上都有不同程度的合理体现,因此说,在济南市农村居民中具有一定的代表性。
二、调查结果及分析
环境意识是指人们对自身与环境关系的认识和反映,它包括人对环境的目的、态度和价值观等,环境意识是调节、引导和控制人们行为的内在原因。 环境保护的意识受到环境知识的影响,并最终体现在环境行为的落实上。
环境知识
调查发现,农村地区居民的环境知识相对比较贫乏,这种环境知识的欠缺容易导致环境意识的脆弱性。在对环境一般认知情况的调查中,笔者结合农村实际一共列举了五个基本概念:“白色污染”“有机农业”“三废”“水土流失”和“垃圾分类”。结果显示,该题目答对的平均值仅为2.3643(<2.5)。其中,女性居民环境知识水平相对更低一些。
另外,济南市农村居民对一般农业环保常识的认识程度较高,但是对于环境法律常识认识较少。环境法律知识的欠缺会直接降低农村居民对自身环境权益的认识度,增大农村地区环境恶化的风险,更甚至导致农村地区居民以法律外的形式表达自己的环境意愿。
环境意识
前文中已经提到,环境意识包括了人们对环境的需要、目的、态度和价值观等。为了更好的反映当前济南市农村地区居民的环境意识状况,笔者尝试从公众对于环境保护紧迫性的认识、对目前环境保护工作的满意度、对环境保护的责任感、对环境保护的价值取向以及环境保护的态度等维度进行分析。
济南市农村地区居民对于环境保护的紧迫性认识较低
调查发现,农村地区居民对于当地贪污腐败的关注度最高,对环境问题的关注较少,大多数农村居民还不认为环境问题是当前农村地区面临的最为严重的问题。有59%的农村居民对于“我们应当先提高生活水平再谈环境保护”表示赞同。
济南市农村地区居民对目前环境保护工作及环境保护状况的满意度较低。对不同年龄阶段的群体比较,笔者发现青年人不满的比例最高。在解决环境问题有效手段的选择上,多数群众倾向于或是向政府部门反映,或是借助于新闻媒体曝光。但是,我们不可不注意的是,当前农村地区环境问题的解决渠道缺乏畅通性。有的居民反映,现在农村存在“媒体到村里来必须先和镇上‘打招呼’”、“建议信写了五年也没有回应”、“检举电话打了也白打”等情况。
济南市农村地区居民对环境保护的责任感一般
与政府、企业、村干部相比,农村居民往往把自己看成是环境问题的受害方,而非保护环境的执行方,承担的责任较小,倾向于依赖于村里自治组织和政府来进行环境保护。
济南市农村地区居民对环境保护的价值取向较高
为了周围环境的整洁,大部分村民表示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牺牲自己的经济利益。 “假如现在村里组织统一回收生活垃圾,但要向村民适当收费”,大多数村民对此表示支持。
总体上看,济南市农村地区居民环境意识具有一定的模糊性和矛盾性。一方面对当前周围环境不满,但却认识不到环境问题的紧迫性;另一方面怀有良好的环境意愿和环境价值取向,但却不愿挑起保护环境的责任。这从一侧面表明,济南市农村居民的环境意识还是低水平的,不全面的。
环境行为
虽然环境意识已经越来越深入人心,但这仅仅提供了一种环境友善的行为倾向。调查发现,具备了一定的环境意识不一定会产生保护环境的行为。一般来讲,从意识到行为需要经过一个转化过程。
调查表明,农村地区居民实际采取的日常环境保护行为主要以能降低生活支出或有益自身健康的行为为主,而对于可能增加支出及降低生活便利性的环境保护行为则相对较少采用。节约用水/用电/用气成为人们最常采用的环保行为。例如,“购物时不要塑料袋”的比例相对较低。有一位观察特别仔细的村民告诉笔者,“每天早晨人们拿一个碗去买豆腐就可以,但是,人们习惯上要一个塑料袋”。
调查发现,强有力的政策执行对于农村居民环境行为的养成意义重大。以焚烧秸秆为例,由于政府采取了严厉的政策和规定,表示“从未焚烧”的农村居民达到了63.6%。在此,我们可以看出政府在农村环境工作中的角色意义重大。
三、理论视角的阐读
(1)环境建构主义的视角
按照环境建构主义的解释,“人们眼中的自然环境,是他们经过头脑加工的自然环境。” 环境问题被世人所意识并引起人们的关注,环境问题才得以建构。
当前在农村地区,我们应该防止一种环境意识解构的倾向。不可否认,农村居民环境意识受到其他问题的影响。当前农村地区各种问题凸显:贪污问题、农村医疗问题、环境问题等成为人们日益关注的对象。但是,当这些问题迟迟得不到解决时,农村居民中间就容易产生一种对于当地环境保护的“失望感”。其具体表现形式为:对于农村的环境保护工作产生怀疑、对于农村环境问题闭口不谈,或者直接无奈摇头“这问题根本就解决不了”。
(2)社会运动的视角
成功构成环境问题,还需要有一个数目庞大的关注群体。庞大的关注人群的支持不仅标志着该问题的重视程度,而且在引起政治关注上也构成了很有价值的资源。
值得我们警惕的是这种集体环保活动向群体事件的转化。当前,农村环境问题的出现在所难免。当农村居民自身的利益受到侵害时,其所具有的维权意识将会受到刺激并向维权行动方面转化。但据调查,当前农村居民维权的渠道还很不畅通。这就造成了一种困境,即人们日益提高的环境维权意识与当前维权渠道不畅通之间的矛盾。当这种矛盾不断积累时,人们所具有的环境意识就有可能“突围”,即以群体性事件的形式表现出来。
(3)生态女性主义的视角
一般而言,农村女性居民与周围环境的接触和互动较多,更为“亲近”农村环境。 农村地区女性居民环境意识的提高对于农村地区环境保护工作的开展产生重要的影响。但是调查发现,与男性居民相比,农村地区女性居民的环境意识得分并不高。分析其原因,很大程度上是由于农村地区女性居民的受教育水平受限。
本次调查只涉及到济南市的六个农村,但是由于农村地区存在一些共同特点,其居民的环境意识和行为也往往具有相似的特征,因此笔者可以就济南市农村居民的环境意识做出一定的总结分析,并期望对以后农村地区居民环境意识的调研工作提供些许借鉴。
参考文献:
[1]朱启臻 《一个尚未引起足够重视的问题》 调研世界 2001年04期
[2]李友梅 刘春燕著《环境社会学》 上海大学出版社 2004年2月第1版
[3]宋艳琴 《妇女环境意识的觉醒与环保行动参与》 中华女子学院学报 2010年 0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