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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简爱》问世至今已近百余年载,其作为夏洛蒂·勃朗特的处女作,在发表之初就造成了极大的轰动和影响,在女性文学史上也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但在浪漫的基调之下,作者也以敏锐的笔触揭露了在维多利亚父权制盛行时期女性可哀的生存现状,不论是幼年时无助的简·爱还是爱慕虚荣的英格拉姆小姐亦或是可怜悲惨的伯莎·梅森,她们都是在父权社会下迫害下的“失语者”。
关键词:简·爱;女权意识;父权制;维多利亚时代
在西方社会的历史上,有很长一段时期是以男权和父权为中心的,当男性在生产活动中占据主导地位时,其直接在经济及社会关系上占支配地位,父亲就是家庭的实际统治者,妻子及其子女都成了附属品。在此社会关系下的女性无疑是可悲的,饶丽(2016)曾指出:在父权制的统治下,女性在家庭角色、社会角色、婚姻选择、教育和财产继承权等方面遭受的歧视[3],她们被迫作为一个附属品依附于男性生存,被“物化”边缘化,所有的言行举止都是被代表的。维多利亚时期虽然有高高在上的女王,也只是在表面展示出对女性的礼貌,女性受歧视的地位实际上丝毫未改,女性的声音在各界也几乎是弱不可闻,在如此环境下诞生的《简·爱》中的女性角色,在作者的笔触下,鲜活的向我们展现了一个在父权主义社会中的“失语者”形象。
一、父权制下的女性形象
在父权主义文学中,“天使”和“妖妇”是最具代表的两种经典女性形象。翟海静(2009)提及说:“天使”这一形象出自英国诗人考文垂 · 帕特莫的长篇叙事诗《家中天使》。诗中帕特莫歌颂了他的第一任妻子艾米丽,称她为“人人仰慕的完美者,头戴桂冠、犹如天使”。[5]父权社会文学所定义的理想女性——“天使”是安静恪守、沉默寡言的,纯洁、顺从、牺牲、奉献是她的标签,与“天使”对立的是不愿屈服于父权主义,愿为平等自由做出反抗斗争的“妖妇”形象。在维多利亚时期这样的女性形象与当时所尊崇的宗教信念是有驳,因此将其妖魔化,通过把绝望,焦虑,自卑等意识传播给女性以达到对女性心理和生理上的绝对控制,剥夺她们的话语权。正如潘玉立(2019)所述:“无论是温柔顺从的‘天使’亦或是无法发声的‘妖妇’,两者都远离了女性作为‘人’的正常人格和应有形象,反映出父权制社会对女性的压抑和扭曲[2],她们都是父权主义社会下的“失语者”。
二、沉沦的“天使”——英格拉姆小姐
《简·爱》中英格拉姆小姐可以说是最接近于“天使”这一形象的女性角色。文中的英格拉姆小姐是“有着橄榄色的光滑的肌肤,高挺的鼻子,厚薄適中的完美的嘴唇,以及美丽动人的眼睛”的“高贵而漂亮的女人”,也是罗切斯特的追求者,但可悲的是在漂亮的皮囊之下的英格拉姆小姐的思想早已习惯于这个社会已形成的病态思维——嫁给一位有钱的丈夫是让女性不受贫穷的最好方法。在当时,只要有兄弟甚至是堂兄弟,女子就是没有继承权的(在《傲慢与偏见》中,伊丽莎白家都是女儿,在父亲过世后财产只能由表哥来继承,因此伊丽莎白曾一度不得不嫁给她的远房表哥以保证在父亲过世后她和她的母亲姐妹们不会流离失所)。深受此影响的英格拉姆小姐甚至都不用考虑自己是否真的爱罗切斯特先生亦或罗切斯特先生是否爱她,就单凭罗切斯特先生拥有着可以让她无忧无虑的财富,英格拉姆小姐甘愿成为那个“失语者”,因为在被迫成为“失语者”之前她就已经接受了自己是一名“失语者”的身份,或者是因为家庭的“言传身教”,亦或是社交的“耳濡目染”,英格拉姆小姐的话语权已然在为了扮演好“失语者”身份的路上丢失。因此在罗切斯特先生假扮成吉普赛人欺骗英格拉姆小姐说其实他的财产并没有那么多之后,英格拉姆小姐和她的母亲就揭下了谄媚的虚假面具,对罗切斯特先生的态度变得冷淡许多,之后往来甚少。
其实英格拉姆小姐并不排斥当一名“失语者”,她就像一名被父权操控的傀儡,贵族家庭的金钱、身份、地位就是那一条条隐藏在傀儡身后隐秘的线,不知不觉中就在英格拉姆小姐的身体里生根、发芽,渐渐侵蚀了她的反抗与尊严,所有这些带来的高人一等的错觉,都是父权主义社会给女性编织的美梦,是让她们沦陷的温床,让女性能成为一个完美的“天使”的虚假谎言。或许英格拉姆小姐认为自己是这场美梦中的主宰者,殊不知她早已是任人摆布的棋子,被消费的对象。
三、绝望的“妖妇”——伯莎·梅森
伯莎·梅森是罗切斯特的疯妻子,在《简·爱》中无疑是一个彻底的“妖妇”:她在半夜里发出诡异的魔鬼般的笑声,纵火试图烧死自己的丈夫,用刀刺伤弟弟,最后在火中跳下阁楼结束了自己的生命。这个角色的加入看似无足轻重,但在某种程度上来说,她是作者内心世界压抑的释放。如果说《简·爱》是作者为追求平等自由所创的武器,那这个如野兽般的疯女人就是她对抗这个扭曲的社会最锋利的尖刀,只轻轻一划,父权主义社会的虚伪本质就在大众面前展露无遗。
伯莎·梅森在年轻时也是像英格拉姆小姐一样才貌双全,不愁吃穿的骄傲小姐,她的富豪父亲十分疼爱她,愿意出三万英镑给她当嫁妆,但这本是为了让自己女儿的生活可以更加幸福顺遂的三万英镑却成了酿成她悲惨一生的罪魁祸首。面对家境和相貌都让人动心的姑娘,罗切斯特一离开大学,就到牙买加,娶她为妻。她满怀对幸福生活的期望,把爱、钱财和自己的一切都给了他,换来的却是丈夫的“从没爱过她,没尊敬过她,甚至从没了解过她”的说辞与后半生的无限期囚禁。她或许是为了爱嫁给了他,但他对她从来有爱,而只是简易获取金钱的工具。面对着一个不理解自己的丈夫,失去了财富的最后倚仗的伯莎,选择疯了。但她的疯,却是她反抗这个被父权主义压迫的社会的开端。尽管罗切斯特先生极力向外界营造伯莎已经疯了的印象,但李碧云(2016)就论述过她的种种行为都表明她并没有真的疯:用刀刺伤看望她的弟弟;走进罗的卧室,用火差点把他烧死在床上;看到简的婚服,狠狠地撕破面纱;一把大火烧毁了庄园,狂笑之下,与之俱焚[1],“疯”是她为了反抗这个残酷世界的最决绝的方式。伯莎其实很清楚,是她的至亲中的男人联手一起将她推向了这一座黑暗的囚牢,但人微言轻如她,又无力去撼动这早已根深蒂固的不平等的思想一分一毫,但她从没有放弃反抗,顽强地用行动进行抗争,她像野兽一样,用最直白的方式发泄着对残酷社会的不满和愤恨。这是她在罗切斯特先生囚禁她之后,在被剥夺了话语权之后所能做的最后反抗,她通过这最后的方式,来宣泄自己内心对父权制所掌控的社会的不满。 伯莎是可悲的,不是因为她被囚禁,被成为“失语者”而可悲,而是因为她的自主独立意识在她丧失了话语权之后才觉醒,但她又是可敬的,相对于自命不凡的英格拉姆小姐,她没有被困在这个社会给她编造的美梦中虚度一生,她在反抗中结束了自己的生命,虽如以卵击石,但却找回了自己的尊严和体面,值得敬佩。
四、“妖妇”中的天使——简·爱
《简·爱》整本书以主人公简的视角展开,所以读者能更加清晰简内心所思所想,因此简这一角色的形象就会产生视角偏差。
书中童年时期的简在外人看来是一个“异种人”——失去双亲,寄养在舅舅家盖茨海德府上,与别人合不来,地位低下,不讨人喜欢又异常偏执难以管教。他们试图让简也成一个温顺的“天使”,但简一次次的反抗宣告着自己对他们扭曲观念的厌恶和鄙夷。李碧云(2016)这样描述到:“骄横残暴的表哥经常欺辱和迫害她,她怒斥道:‘你这个男孩真是又恶毒又残酷! 你像个杀人犯———你像个虐待奴隶的人———你像罗马的皇帝! ’她狠狠回击以恩人自居的冷酷无情的舅妈里德太太:‘别人以为你是个好女人,可是你坏,你狠心……’[5]终于简在表哥的一次次不可理喻的欺辱下奋起反抗,她打伤了表哥,这是她第一次公然反抗他的权利,由此,童年时期简的“妖妇”形象跃然纸上。在简被里德太太送往劳渥德学校之后,她开始反抗校长滥用职权体罚虐待儿童的现象,即使知晓这已是学校师生都心知肚明却不敢言明的事,即使知晓自己有面临无理的处罚的可能,她也勇敢地说出了自己的想法。她像伯莎一般,是别人眼中的“妖妇”,但她更有勇气去不断地戳破这个父权制社会试图以那不切实际的体面束缚住女性话语权的理想泡沫。
从读者角度看来,童年时期的简的形象其实与“妖妇”是大相径庭的。简所做的一切之所以被定义为“妖妇”只是因为她的所作所为已经超出了男性可以掌控的程度,而人们对于自己无法掌控的东西是有本能的畏惧的,为了消除这种失去控制感所造成的恐惧,他们把简想象成自己的敌对人物——怪物,而对付怪物最直接有效的方法就是暴力镇压,因此在简伤害到自己的儿子后,已被父权主义社会思想所左右的里德太太把简独自关进了红房子里,让她的心理受到重创;布洛克尔赫斯特校长让全校的人以为她是一个会偷东西的坏孩子并惩罚她在一张高凳上示众。但简的一切看似叛逆的行为只不过是为了守住自己最后的尊严。简虽然外表不出众,不招人喜欢,但她也不会自讨无趣去人前露相,她平时喜欢一个人静静地看书,只因一次简看书碰到了里德表哥,他认为她不配看书柜里的书并辱骂欺负她,平日里受尽欺辱的简这次忍无可忍才动手打了里德表哥。这是一次正义的反抗却被冠以了恶毒的名号,虽然简极力为自己辩解,但里德太太不由分说就让仆人把她關进了阴森恐怖的红房子。在盖茨海德府,简没有一点话语权,她做任何事好像都是错的,所有的辩解不过都是她顽固不化。之后去到劳渥德学校,简成绩优异,关爱同学,虽然学校环境异常恶劣,她依旧能在热爱的书和善良的朋友中找到乐趣和依托。她遇到了在面对死亡能平和说出“当生命很快结束,死亡必定成为幸福与荣耀的入口时,我们为什么还要因为忧伤而沉沦呢?”的海伦,遇到了能在她最脆弱的时候柔声安慰她“孩子,你自己证明自己是怎么个孩子,我们就认为你是怎么个孩子。继续做个好姑娘吧,你会叫我们满意的。”的谭波儿老师,这些温柔善良的人就如同幽暗深处的明灯,在简迷茫时,带给她最温柔的爱抚,让她不再自卑不再犹豫,勇敢地做出每一个决定,她们的出现正是对简追求独立自主所做出的反抗的最好肯定与回报。
童年时期的简敏感自卑,在盖茨海德府的她一切都不由自己掌控,她没法在遭受不公的对待后为自己辩诉,也没人会听她的辩诉,因为只要她的舅母在府上一天,她的话语权就是被剥夺的,即使她去上了学校,逃离了那个地狱般的府邸,她的言行举止也被处处受限,所以在离开寄宿学校之前,简的话语权都是被限制的,幸而她虽然在话语权上她是软弱无助的,但在精神上她却是顽强而又坚定的,谭波儿小姐和海伦就是简的依靠和支撑,让简在未来与罗切斯特相处时能不卑不亢,在离开时又能勇敢果决,让简能说出“你以为,因为我穷、低微、不美、矮小,我就没有灵魂没有心了吗?你想错了!——我的灵魂跟你的一样,我的心也跟你的完全一样。我现在跟你说话,并不是通过习俗、惯例,甚至不是通过凡人的肉体——而是我的精神在同你的精神说话,就像两个都经过了坟墓,我们站在上帝的面前,是平等的 ——因为我们是平等的!”[4]252这样掷地有声的追求平等的宣言。
五、结语
无论是在已经被同化的英格拉姆小姐身上还是装疯卖傻的伯莎·梅森亦或是无法发声的童年时期的简·爱身上,我们都可以看到父权制对于女性的束缚和影响十分巨大,甚至于在潜移默化之中让类似于英格拉姆这样的贵族阶层也沉溺沦陷其中并甘愿捍卫他的地位,若非工业革命的巨大变动在父权主义的墙上凿开了一丝细缝,让女性能不再禁锢于家中,让女权意识得以发展成形,也许被囚禁的伯莎·梅森就是贵族阶层女性最后的结局。
失去话语权的女性最终不过都只是一个被圈养者,她们的价值不被认可,没有独立的人格,甚至抵不上一个古董更受人重视。作者夏洛蒂就生活在这样一个不平等的时代,虽然她也是一个没有话语权的芸芸众生中的一个,但她内心的声音始终没有停止过对这个社会的控诉,她用纸笔记录下这社会的种种罪证,用文字的力量拯救出千千万万个被父权制束缚住的埋藏在女性意识最深处的“简·爱”们,让自由平等的声音在每一个街头巷尾生根发芽。
参考文献
[1]李碧云.后殖民女性主义视角下《简·爱》的“他者”形象分析.[J].渭南师范学院学报,2016,(15):76-80.
[2]潘玉丽.父权制文学下女性形象的建构——《女房客》中的天使、妖妇与人.[J].青年文学家,2009,(12):141.
[3]饶丽.父权制下奥斯丁小说的中老年女性角色研究.[D].江西:南昌大学,2016.
[4]夏洛蒂·勃朗特.简·爱[M].祝庆英,译.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2006.
[5]翟海静.解析 《简爱 》中的疯女人形象.[J].阜阳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4):27-28.
作者简介:
姓名:施睿雯,出生年月日:1999/02/10,性别:女,民族:汉,籍贯:浙江兰溪,毕业院校:浙江树人大学,人文与外国语学院在读 毕业专业:商务英语
姓名:柳亚杰,出生年月日:1971年12月,性别:女,民族:汉族,籍贯:黑龙江省齐齐哈尔 学历:硕士,职称:讲师,毕业院校:哈尔滨师范大学,毕业专业:英语语言与文学 研究方向:应用语言学,翻译与教学。工作单位:浙江树人大学
关键词:简·爱;女权意识;父权制;维多利亚时代
在西方社会的历史上,有很长一段时期是以男权和父权为中心的,当男性在生产活动中占据主导地位时,其直接在经济及社会关系上占支配地位,父亲就是家庭的实际统治者,妻子及其子女都成了附属品。在此社会关系下的女性无疑是可悲的,饶丽(2016)曾指出:在父权制的统治下,女性在家庭角色、社会角色、婚姻选择、教育和财产继承权等方面遭受的歧视[3],她们被迫作为一个附属品依附于男性生存,被“物化”边缘化,所有的言行举止都是被代表的。维多利亚时期虽然有高高在上的女王,也只是在表面展示出对女性的礼貌,女性受歧视的地位实际上丝毫未改,女性的声音在各界也几乎是弱不可闻,在如此环境下诞生的《简·爱》中的女性角色,在作者的笔触下,鲜活的向我们展现了一个在父权主义社会中的“失语者”形象。
一、父权制下的女性形象
在父权主义文学中,“天使”和“妖妇”是最具代表的两种经典女性形象。翟海静(2009)提及说:“天使”这一形象出自英国诗人考文垂 · 帕特莫的长篇叙事诗《家中天使》。诗中帕特莫歌颂了他的第一任妻子艾米丽,称她为“人人仰慕的完美者,头戴桂冠、犹如天使”。[5]父权社会文学所定义的理想女性——“天使”是安静恪守、沉默寡言的,纯洁、顺从、牺牲、奉献是她的标签,与“天使”对立的是不愿屈服于父权主义,愿为平等自由做出反抗斗争的“妖妇”形象。在维多利亚时期这样的女性形象与当时所尊崇的宗教信念是有驳,因此将其妖魔化,通过把绝望,焦虑,自卑等意识传播给女性以达到对女性心理和生理上的绝对控制,剥夺她们的话语权。正如潘玉立(2019)所述:“无论是温柔顺从的‘天使’亦或是无法发声的‘妖妇’,两者都远离了女性作为‘人’的正常人格和应有形象,反映出父权制社会对女性的压抑和扭曲[2],她们都是父权主义社会下的“失语者”。
二、沉沦的“天使”——英格拉姆小姐
《简·爱》中英格拉姆小姐可以说是最接近于“天使”这一形象的女性角色。文中的英格拉姆小姐是“有着橄榄色的光滑的肌肤,高挺的鼻子,厚薄適中的完美的嘴唇,以及美丽动人的眼睛”的“高贵而漂亮的女人”,也是罗切斯特的追求者,但可悲的是在漂亮的皮囊之下的英格拉姆小姐的思想早已习惯于这个社会已形成的病态思维——嫁给一位有钱的丈夫是让女性不受贫穷的最好方法。在当时,只要有兄弟甚至是堂兄弟,女子就是没有继承权的(在《傲慢与偏见》中,伊丽莎白家都是女儿,在父亲过世后财产只能由表哥来继承,因此伊丽莎白曾一度不得不嫁给她的远房表哥以保证在父亲过世后她和她的母亲姐妹们不会流离失所)。深受此影响的英格拉姆小姐甚至都不用考虑自己是否真的爱罗切斯特先生亦或罗切斯特先生是否爱她,就单凭罗切斯特先生拥有着可以让她无忧无虑的财富,英格拉姆小姐甘愿成为那个“失语者”,因为在被迫成为“失语者”之前她就已经接受了自己是一名“失语者”的身份,或者是因为家庭的“言传身教”,亦或是社交的“耳濡目染”,英格拉姆小姐的话语权已然在为了扮演好“失语者”身份的路上丢失。因此在罗切斯特先生假扮成吉普赛人欺骗英格拉姆小姐说其实他的财产并没有那么多之后,英格拉姆小姐和她的母亲就揭下了谄媚的虚假面具,对罗切斯特先生的态度变得冷淡许多,之后往来甚少。
其实英格拉姆小姐并不排斥当一名“失语者”,她就像一名被父权操控的傀儡,贵族家庭的金钱、身份、地位就是那一条条隐藏在傀儡身后隐秘的线,不知不觉中就在英格拉姆小姐的身体里生根、发芽,渐渐侵蚀了她的反抗与尊严,所有这些带来的高人一等的错觉,都是父权主义社会给女性编织的美梦,是让她们沦陷的温床,让女性能成为一个完美的“天使”的虚假谎言。或许英格拉姆小姐认为自己是这场美梦中的主宰者,殊不知她早已是任人摆布的棋子,被消费的对象。
三、绝望的“妖妇”——伯莎·梅森
伯莎·梅森是罗切斯特的疯妻子,在《简·爱》中无疑是一个彻底的“妖妇”:她在半夜里发出诡异的魔鬼般的笑声,纵火试图烧死自己的丈夫,用刀刺伤弟弟,最后在火中跳下阁楼结束了自己的生命。这个角色的加入看似无足轻重,但在某种程度上来说,她是作者内心世界压抑的释放。如果说《简·爱》是作者为追求平等自由所创的武器,那这个如野兽般的疯女人就是她对抗这个扭曲的社会最锋利的尖刀,只轻轻一划,父权主义社会的虚伪本质就在大众面前展露无遗。
伯莎·梅森在年轻时也是像英格拉姆小姐一样才貌双全,不愁吃穿的骄傲小姐,她的富豪父亲十分疼爱她,愿意出三万英镑给她当嫁妆,但这本是为了让自己女儿的生活可以更加幸福顺遂的三万英镑却成了酿成她悲惨一生的罪魁祸首。面对家境和相貌都让人动心的姑娘,罗切斯特一离开大学,就到牙买加,娶她为妻。她满怀对幸福生活的期望,把爱、钱财和自己的一切都给了他,换来的却是丈夫的“从没爱过她,没尊敬过她,甚至从没了解过她”的说辞与后半生的无限期囚禁。她或许是为了爱嫁给了他,但他对她从来有爱,而只是简易获取金钱的工具。面对着一个不理解自己的丈夫,失去了财富的最后倚仗的伯莎,选择疯了。但她的疯,却是她反抗这个被父权主义压迫的社会的开端。尽管罗切斯特先生极力向外界营造伯莎已经疯了的印象,但李碧云(2016)就论述过她的种种行为都表明她并没有真的疯:用刀刺伤看望她的弟弟;走进罗的卧室,用火差点把他烧死在床上;看到简的婚服,狠狠地撕破面纱;一把大火烧毁了庄园,狂笑之下,与之俱焚[1],“疯”是她为了反抗这个残酷世界的最决绝的方式。伯莎其实很清楚,是她的至亲中的男人联手一起将她推向了这一座黑暗的囚牢,但人微言轻如她,又无力去撼动这早已根深蒂固的不平等的思想一分一毫,但她从没有放弃反抗,顽强地用行动进行抗争,她像野兽一样,用最直白的方式发泄着对残酷社会的不满和愤恨。这是她在罗切斯特先生囚禁她之后,在被剥夺了话语权之后所能做的最后反抗,她通过这最后的方式,来宣泄自己内心对父权制所掌控的社会的不满。 伯莎是可悲的,不是因为她被囚禁,被成为“失语者”而可悲,而是因为她的自主独立意识在她丧失了话语权之后才觉醒,但她又是可敬的,相对于自命不凡的英格拉姆小姐,她没有被困在这个社会给她编造的美梦中虚度一生,她在反抗中结束了自己的生命,虽如以卵击石,但却找回了自己的尊严和体面,值得敬佩。
四、“妖妇”中的天使——简·爱
《简·爱》整本书以主人公简的视角展开,所以读者能更加清晰简内心所思所想,因此简这一角色的形象就会产生视角偏差。
书中童年时期的简在外人看来是一个“异种人”——失去双亲,寄养在舅舅家盖茨海德府上,与别人合不来,地位低下,不讨人喜欢又异常偏执难以管教。他们试图让简也成一个温顺的“天使”,但简一次次的反抗宣告着自己对他们扭曲观念的厌恶和鄙夷。李碧云(2016)这样描述到:“骄横残暴的表哥经常欺辱和迫害她,她怒斥道:‘你这个男孩真是又恶毒又残酷! 你像个杀人犯———你像个虐待奴隶的人———你像罗马的皇帝! ’她狠狠回击以恩人自居的冷酷无情的舅妈里德太太:‘别人以为你是个好女人,可是你坏,你狠心……’[5]终于简在表哥的一次次不可理喻的欺辱下奋起反抗,她打伤了表哥,这是她第一次公然反抗他的权利,由此,童年时期简的“妖妇”形象跃然纸上。在简被里德太太送往劳渥德学校之后,她开始反抗校长滥用职权体罚虐待儿童的现象,即使知晓这已是学校师生都心知肚明却不敢言明的事,即使知晓自己有面临无理的处罚的可能,她也勇敢地说出了自己的想法。她像伯莎一般,是别人眼中的“妖妇”,但她更有勇气去不断地戳破这个父权制社会试图以那不切实际的体面束缚住女性话语权的理想泡沫。
从读者角度看来,童年时期的简的形象其实与“妖妇”是大相径庭的。简所做的一切之所以被定义为“妖妇”只是因为她的所作所为已经超出了男性可以掌控的程度,而人们对于自己无法掌控的东西是有本能的畏惧的,为了消除这种失去控制感所造成的恐惧,他们把简想象成自己的敌对人物——怪物,而对付怪物最直接有效的方法就是暴力镇压,因此在简伤害到自己的儿子后,已被父权主义社会思想所左右的里德太太把简独自关进了红房子里,让她的心理受到重创;布洛克尔赫斯特校长让全校的人以为她是一个会偷东西的坏孩子并惩罚她在一张高凳上示众。但简的一切看似叛逆的行为只不过是为了守住自己最后的尊严。简虽然外表不出众,不招人喜欢,但她也不会自讨无趣去人前露相,她平时喜欢一个人静静地看书,只因一次简看书碰到了里德表哥,他认为她不配看书柜里的书并辱骂欺负她,平日里受尽欺辱的简这次忍无可忍才动手打了里德表哥。这是一次正义的反抗却被冠以了恶毒的名号,虽然简极力为自己辩解,但里德太太不由分说就让仆人把她關进了阴森恐怖的红房子。在盖茨海德府,简没有一点话语权,她做任何事好像都是错的,所有的辩解不过都是她顽固不化。之后去到劳渥德学校,简成绩优异,关爱同学,虽然学校环境异常恶劣,她依旧能在热爱的书和善良的朋友中找到乐趣和依托。她遇到了在面对死亡能平和说出“当生命很快结束,死亡必定成为幸福与荣耀的入口时,我们为什么还要因为忧伤而沉沦呢?”的海伦,遇到了能在她最脆弱的时候柔声安慰她“孩子,你自己证明自己是怎么个孩子,我们就认为你是怎么个孩子。继续做个好姑娘吧,你会叫我们满意的。”的谭波儿老师,这些温柔善良的人就如同幽暗深处的明灯,在简迷茫时,带给她最温柔的爱抚,让她不再自卑不再犹豫,勇敢地做出每一个决定,她们的出现正是对简追求独立自主所做出的反抗的最好肯定与回报。
童年时期的简敏感自卑,在盖茨海德府的她一切都不由自己掌控,她没法在遭受不公的对待后为自己辩诉,也没人会听她的辩诉,因为只要她的舅母在府上一天,她的话语权就是被剥夺的,即使她去上了学校,逃离了那个地狱般的府邸,她的言行举止也被处处受限,所以在离开寄宿学校之前,简的话语权都是被限制的,幸而她虽然在话语权上她是软弱无助的,但在精神上她却是顽强而又坚定的,谭波儿小姐和海伦就是简的依靠和支撑,让简在未来与罗切斯特相处时能不卑不亢,在离开时又能勇敢果决,让简能说出“你以为,因为我穷、低微、不美、矮小,我就没有灵魂没有心了吗?你想错了!——我的灵魂跟你的一样,我的心也跟你的完全一样。我现在跟你说话,并不是通过习俗、惯例,甚至不是通过凡人的肉体——而是我的精神在同你的精神说话,就像两个都经过了坟墓,我们站在上帝的面前,是平等的 ——因为我们是平等的!”[4]252这样掷地有声的追求平等的宣言。
五、结语
无论是在已经被同化的英格拉姆小姐身上还是装疯卖傻的伯莎·梅森亦或是无法发声的童年时期的简·爱身上,我们都可以看到父权制对于女性的束缚和影响十分巨大,甚至于在潜移默化之中让类似于英格拉姆这样的贵族阶层也沉溺沦陷其中并甘愿捍卫他的地位,若非工业革命的巨大变动在父权主义的墙上凿开了一丝细缝,让女性能不再禁锢于家中,让女权意识得以发展成形,也许被囚禁的伯莎·梅森就是贵族阶层女性最后的结局。
失去话语权的女性最终不过都只是一个被圈养者,她们的价值不被认可,没有独立的人格,甚至抵不上一个古董更受人重视。作者夏洛蒂就生活在这样一个不平等的时代,虽然她也是一个没有话语权的芸芸众生中的一个,但她内心的声音始终没有停止过对这个社会的控诉,她用纸笔记录下这社会的种种罪证,用文字的力量拯救出千千万万个被父权制束缚住的埋藏在女性意识最深处的“简·爱”们,让自由平等的声音在每一个街头巷尾生根发芽。
参考文献
[1]李碧云.后殖民女性主义视角下《简·爱》的“他者”形象分析.[J].渭南师范学院学报,2016,(15):76-80.
[2]潘玉丽.父权制文学下女性形象的建构——《女房客》中的天使、妖妇与人.[J].青年文学家,2009,(12):141.
[3]饶丽.父权制下奥斯丁小说的中老年女性角色研究.[D].江西:南昌大学,2016.
[4]夏洛蒂·勃朗特.简·爱[M].祝庆英,译.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2006.
[5]翟海静.解析 《简爱 》中的疯女人形象.[J].阜阳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4):27-28.
作者简介:
姓名:施睿雯,出生年月日:1999/02/10,性别:女,民族:汉,籍贯:浙江兰溪,毕业院校:浙江树人大学,人文与外国语学院在读 毕业专业:商务英语
姓名:柳亚杰,出生年月日:1971年12月,性别:女,民族:汉族,籍贯:黑龙江省齐齐哈尔 学历:硕士,职称:讲师,毕业院校:哈尔滨师范大学,毕业专业:英语语言与文学 研究方向:应用语言学,翻译与教学。工作单位:浙江树人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