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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有人问:“为何那么多直销企业将调整方案出台在《直销管理条例》实施之前?”答案只有一个:“因为《禁止传销条例》比《直销管理条例》先实施。”
是的,为了顺利拿牌,为了表明在中国市场永续经营的决心,企业们首先要做的,是和传销撇清关系。
但是,如何区分目前市场上的直销和传销?业界猜测,企业迷茫,唯一有资格解答这一问题的显然只有政府相关部门。因此,不论受到多少艰难、挫折,作为国内权威、专业的直销杂志,本刊有义务为政府、行业、企业搭建沟通的桥梁。
近日,本刊记者就目前业界关心的几个问题采访到了直销主管部门人士,实录如下,以飨读者。
《经贸世界》:《禁止传销条例》(以下简称“禁传条例”)针对的对象是否仅限于直销行业?以多层次计酬的保险行业,是否也属于“非法传销”?
答:不仅仅针对直销行业。“禁传条例”所表述和约束的是一种交易行为,在任何行业的交易行为当中,如果违反《禁传条例》,经过我们核实后,便可以认定为非法传销。
保险行业受《保险法》的调整,不涉及非法传销问题。
《经贸世界》:那些以“连锁加盟”、“直复营销”之名行直销之实的企业属于变相传销么?如何监管?
答:以这些名义经营的企业有很多,但不是每家企业都在使用多层次团队计酬。如果企业真的使用了多层次计酬,至少有非法传销的嫌疑,我们会加大对此现象的关注。如果发现有借此之名行非法传销之实,将严打不怠,并按照《禁传销条例》的规定给予相应处罚。

《经贸世界》:对于海外注册、国内渗透的传销公司,按照《禁传条例》只能打击其在内地运作的经销商,而不能对公司有所牵制,那么,是否真的对这些公司无法监管呢?会采取哪些相关措施进行监管并制止呢?
答:在海外注册的传销公司进入内地属于外资公司,对此类公司在内地的传销活动,我们一方面打击其在内地运作的传销商,另一方面,我们也会通过其他渠道和方式,减少或杜绝其在内地造成的不良影响。比如,针对互联网上的传销现象,我们已经加大关注,正在积极商讨对策,相信不久之后会有一个更为完善的监管机制和办法出台。我们也希望你们媒体能够加大对此类现象的关注和报道,从多方面多角度地来打击这些非法传销行为。
《经贸世界》:在10月底有报道称,“目前国家工商总局正在积极制订各种计划和方案,届时全国各地各级工商局将进行联动,在全国范围内掀起一场整治、规范直销市场、打击非法传销的清理整治行动。”能透露一下具体的计划和方案吗?有传言说各地打传处有一个收缴2,000万元非法传销活动罚款的指标,是否有这样一回事?打传的重点范围仅限于群众举报的公司?还是所有的直/传销公司?
答:目前,各省市都已经陆续展开了“打传”行动。不过,具体计划和方案尚不能向媒体透露。至于2,000万元的罚款指标,并无此事。
工商部门重点打击的非法传销行为有:拉人头传销、采用团队计酬的传销和利用互联网进行的传销活动。同时,我们在打击传销活动中会结合多方面的力量,这当中有从媒体报道中得到的线索,也有群众举报的线索等,我们也会采取一些行动。各地工商部门“打传”的态度是非常主动、积极的。
《经贸世界》:坊间传言这个名单是工商总局内定的传销公司名单,不知道是否属实?这些公司就是要被重点打击的吗?
答:工商总局并没有“内定”这么一个“黑名单”。不过,上面的部分公司确实是被工商总局提到过的,比如,武汉新田、深圳文斌、全国远程教育网、美国互联网、无锡王牌88。还有一些公司是被各地工商部门打击过的,比如,亚洲生活网、日新书吧、莱科萨斯、拜欧特、慕立达、广西玛雅、湖北林枫。
另外,只要涉嫌了非法传销行为的公司都在我们的打击范围之列,没有什么重点不重点之分。
《经贸世界》:“禁传条例”开始实施以来到现在,各地的“打传”成果有没有一个相关的统计?被查处的最大案件是什么?
答:《禁传条例》实施之后,我们召集了全国各地工商部门的相关负责人,在北京召开了一次会议,传达了工商总局打击传销的精神和态度。目前各地工商部门也都在积极领会“打传”精神,也有很多地方已经展开了“打传”活动。
具体数字还没有统计结果,相信各地工商局近期会陆续通报一些数字。
《经贸世界》:由于地方保护等原因,有读者反映举报之后,工商部门和公安部门有相互推委的情况。如何看待和处理地方部门的“不作为”。
答:我想这种现象是肯定存在的,但属于极个别的情况。绝大多数地区的工商部门和公安部门在“打传行动”上配合默契。对于那些存在地方保护的个别地方,我们会加强与当地的沟通和交流,以便与公安部门达成良好合作,共同打击传销行为,造福地方百姓。
当然,我们也欢迎媒体、群众对各地的相关工商部门进行监督。一旦发现“不作为”的情况,我们会严肃查处。
《经贸世界》:目前,很多直销企业已经出台了相关调整方案,业界认为有做“表面文章”的嫌疑,其多层次团队计酬的实质并没有改变。工商部门如何对待这一看法?
答:此类企业是否采用多层次团队计酬,我们只有在调查和审核后才能确定。如果确认企业依然存在多层次团队计酬的行为,我们会将其列入打传名单。
至于牌照的审核与发放,是由国家工商总局和商务部共同审核确定的。如果企业在拿到牌照后出现非法传销行为,将同样依照“禁传条例”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这里,要提醒企业的是:调整方案的重点应该是取消“团队计酬”,企业不要回避这个问题,不要心存侥幸。
是的,为了顺利拿牌,为了表明在中国市场永续经营的决心,企业们首先要做的,是和传销撇清关系。
但是,如何区分目前市场上的直销和传销?业界猜测,企业迷茫,唯一有资格解答这一问题的显然只有政府相关部门。因此,不论受到多少艰难、挫折,作为国内权威、专业的直销杂志,本刊有义务为政府、行业、企业搭建沟通的桥梁。
近日,本刊记者就目前业界关心的几个问题采访到了直销主管部门人士,实录如下,以飨读者。
《经贸世界》:《禁止传销条例》(以下简称“禁传条例”)针对的对象是否仅限于直销行业?以多层次计酬的保险行业,是否也属于“非法传销”?
答:不仅仅针对直销行业。“禁传条例”所表述和约束的是一种交易行为,在任何行业的交易行为当中,如果违反《禁传条例》,经过我们核实后,便可以认定为非法传销。
保险行业受《保险法》的调整,不涉及非法传销问题。
《经贸世界》:那些以“连锁加盟”、“直复营销”之名行直销之实的企业属于变相传销么?如何监管?
答:以这些名义经营的企业有很多,但不是每家企业都在使用多层次团队计酬。如果企业真的使用了多层次计酬,至少有非法传销的嫌疑,我们会加大对此现象的关注。如果发现有借此之名行非法传销之实,将严打不怠,并按照《禁传销条例》的规定给予相应处罚。

《经贸世界》:对于海外注册、国内渗透的传销公司,按照《禁传条例》只能打击其在内地运作的经销商,而不能对公司有所牵制,那么,是否真的对这些公司无法监管呢?会采取哪些相关措施进行监管并制止呢?
答:在海外注册的传销公司进入内地属于外资公司,对此类公司在内地的传销活动,我们一方面打击其在内地运作的传销商,另一方面,我们也会通过其他渠道和方式,减少或杜绝其在内地造成的不良影响。比如,针对互联网上的传销现象,我们已经加大关注,正在积极商讨对策,相信不久之后会有一个更为完善的监管机制和办法出台。我们也希望你们媒体能够加大对此类现象的关注和报道,从多方面多角度地来打击这些非法传销行为。
《经贸世界》:在10月底有报道称,“目前国家工商总局正在积极制订各种计划和方案,届时全国各地各级工商局将进行联动,在全国范围内掀起一场整治、规范直销市场、打击非法传销的清理整治行动。”能透露一下具体的计划和方案吗?有传言说各地打传处有一个收缴2,000万元非法传销活动罚款的指标,是否有这样一回事?打传的重点范围仅限于群众举报的公司?还是所有的直/传销公司?
答:目前,各省市都已经陆续展开了“打传”行动。不过,具体计划和方案尚不能向媒体透露。至于2,000万元的罚款指标,并无此事。
工商部门重点打击的非法传销行为有:拉人头传销、采用团队计酬的传销和利用互联网进行的传销活动。同时,我们在打击传销活动中会结合多方面的力量,这当中有从媒体报道中得到的线索,也有群众举报的线索等,我们也会采取一些行动。各地工商部门“打传”的态度是非常主动、积极的。
《经贸世界》:坊间传言这个名单是工商总局内定的传销公司名单,不知道是否属实?这些公司就是要被重点打击的吗?
答:工商总局并没有“内定”这么一个“黑名单”。不过,上面的部分公司确实是被工商总局提到过的,比如,武汉新田、深圳文斌、全国远程教育网、美国互联网、无锡王牌88。还有一些公司是被各地工商部门打击过的,比如,亚洲生活网、日新书吧、莱科萨斯、拜欧特、慕立达、广西玛雅、湖北林枫。
另外,只要涉嫌了非法传销行为的公司都在我们的打击范围之列,没有什么重点不重点之分。
《经贸世界》:“禁传条例”开始实施以来到现在,各地的“打传”成果有没有一个相关的统计?被查处的最大案件是什么?
答:《禁传条例》实施之后,我们召集了全国各地工商部门的相关负责人,在北京召开了一次会议,传达了工商总局打击传销的精神和态度。目前各地工商部门也都在积极领会“打传”精神,也有很多地方已经展开了“打传”活动。
具体数字还没有统计结果,相信各地工商局近期会陆续通报一些数字。
《经贸世界》:由于地方保护等原因,有读者反映举报之后,工商部门和公安部门有相互推委的情况。如何看待和处理地方部门的“不作为”。
答:我想这种现象是肯定存在的,但属于极个别的情况。绝大多数地区的工商部门和公安部门在“打传行动”上配合默契。对于那些存在地方保护的个别地方,我们会加强与当地的沟通和交流,以便与公安部门达成良好合作,共同打击传销行为,造福地方百姓。
当然,我们也欢迎媒体、群众对各地的相关工商部门进行监督。一旦发现“不作为”的情况,我们会严肃查处。
《经贸世界》:目前,很多直销企业已经出台了相关调整方案,业界认为有做“表面文章”的嫌疑,其多层次团队计酬的实质并没有改变。工商部门如何对待这一看法?
答:此类企业是否采用多层次团队计酬,我们只有在调查和审核后才能确定。如果确认企业依然存在多层次团队计酬的行为,我们会将其列入打传名单。
至于牌照的审核与发放,是由国家工商总局和商务部共同审核确定的。如果企业在拿到牌照后出现非法传销行为,将同样依照“禁传条例”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这里,要提醒企业的是:调整方案的重点应该是取消“团队计酬”,企业不要回避这个问题,不要心存侥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