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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适应"新常态"的时代要求,须认清当前经侦执法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究其症结主要源于三个方面:服务于新常态的主观能动意识欠缺、忠诚于法律的文明执法行为欠妥、保障于管理的执法监管体制欠佳。公安机关经侦部门只有对症下药,才能正确处理好打击与防范、实体与程序、管理与服务的关系,实现执法活动的规范化,使经侦工作沿着法制轨道有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