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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改革产物的城管综合行政执法体制,目前仍不完善,主要存在城管法律地位尴尬、执法依据混乱、执法权限模糊、执法人员素质偏低、滥用自由裁量权等问题。因此,应重塑执法理念,划定城管职能,促进执法理念转型,建立以市民需求为导向的互动式服务型城管新模式,摈弃从政府自身需求和供给能力出发制定和执行城市管理政策的传统思维。在源头上应当以治理城市的理念为先导,以服务型政府为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