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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力相互制约是其有效行使的保证。因为“如果司法权不同立法权和行政权分立,自由就不存在了,如果司法权同立法权合而为一,则将对公民的生命和自由施行专断的权力………权力失去制约与监督就会导致滥用.而监督权力的前提是权力行使的透明与公开。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在2009年底同时颁布了两个司法解释《关于司法公开的六项规定》和《关于人民法院接受新闻媒体舆论监督的若干规定》。可以说这两个司法解释落实了宪法确定的审判公开原则,细化了诉讼法规定的公开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