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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6月28日,财政部、证监会、审计署、银监会、保监会联合发布了《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以下简称基本规范)。基本规范自2009年7月1日起先在上市公司范围内施行,鼓励非上市的其他大中型企业执行。我国国有企业很多都是上市公司,必然将起到实施基本规范的带头作用,另外,要实现国有企业全面风险管理的目标。就必须要加强其内部控制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