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么服从,要么滚蛋”有什么错?

来源 :南风窗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liongliong470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贵州省副省长陈鸣明最近在微博上掀起了一场波澜,把他所认为的“不爱国者”称之为“败类”、“人渣”,并叫这些人“赶快去美国,越快越好”。
  抛开情绪、观点不论,这位官员其实具有很好的问题意识。而他的话,让人想到政治哲学上的一个命题:“要么服从,要么滚蛋”。
  一个公民是要爱他的国家的。但面对政府权力,面对法律,公民还是可以弱弱地问一句:“我凭什么要服从我认为不正当行使的权力,服从我认为不公正的法律?”你如何向他证明(而不是强迫他),让他认为自己确实具有这样做的道德责任呢?
  弗洛伊德说,文明的两大成就,一是改造自然、创造(攫取)财富的能力,二是处理人与人(包括公民权利与政府权力)之间的关系。我们改造自然、创造(攫取)财富的能力好像还是挺牛的,环境到处被污染,且GDP—仍在增长嘛。但在处理人与人、公民权利与政府权力的关系上却出了很大的麻烦,道德沦丧、阶层固化、官民冲突就是这种麻烦的表现。而这其中很大的一部分原因,就和道德责任的界定混乱,或者某些人在道德上耍无赖有关。
  因此,还有很多问题需要回答。
  比如,精神病人杀人,人们根本来不及防备或没有能力防备,每次都造成重大伤亡。按照法律的规定,他们不用负刑事责任,因为据说他们不能控制自己的行为。但每一次,人们对此都很不满,呼吁对精神病人“人道毁灭”。
  是的,法律“庇护”精神病人,可以有自己的理由。但人们除了表达“精神病鉴定已经成为合法的杀人执照”之类的义愤外,还有一种公正的直觉:法律该如何来安慰那些无辜被杀害的人呢?只是表示遗憾吗?受害者是不是只能怪自己倒霉?或者,难道他们对于自己的被杀,也有道德责任?

  又比如,当屌丝A被权力欺负时,白富美B只陶醉在自己的享受中,那么,当B的父亲“有冤”,终被判死,B苦苦申诉求助时,A有没有道德上的责任帮B一把?

人与人


  先从“自然责任”说起。
  曾经有一种流行说法,它让我们想象一个这样的社会—就比如政治哲学家霍布斯笔下的“自然状态”吧—在这个社会里,没有道德规范告诉人们这样做是对那样做是错,也没有什么法律,一切都靠“实力”说话。人们强奸妇女,偷鸡摸狗,杀人放火,所有这些行为,都显得稀松平常,我们似乎不能把这些行为称之为在道德上对的或错的。
  这个说法看上去好像有点道理。但如何就有理了?原来,奥秘是:它利用了我们的一种认知:既然都没有道德,杀人哪有对不对的啊?其直觉上的吸引力,对我们进行了心理上的说服。
政治哲学上的“要么服从,要么滚蛋”命题之所以是错的,是因为它错误地预设政府权力的来源和公民的“同意”不相干—而且错误认为在获得公民的 “同意”之前,政府权力就有道德上的权利叫公民服从了。

  但是,我们仍然感觉到有点不对劲,似乎哪儿是错的。它确实吻合了我们认知上的直觉,却又冲突于我们的道德直觉:杀人的确是不对的吧?
  情况确实就是如此。并不是要有一个道德规范摆在那儿,告诉我们“杀人是不对的”,然后,当A杀了人,我们才可以说他杀人在道德上是错的,他负有不去杀人的道德责任。不,当我们直觉到杀人是不对的时,并不是依赖或只是依赖于已有的道德规范,而是依赖于人性。我们坚信,即使没有道德规范要求一个人不去杀人,他也不能这样去干。仅仅因为别人是一条生命,且人是有人性的这两个事实,就可以对A提出一个道德要求:你不能杀人。
  这一道德要求就是“自然责任”。
  按照另一位政治哲学家罗尔斯的说法,“不杀人的承诺”通常是一种可笑的赘词,以为它在还不存在任何道德要求的地方(比如前面举的例子)建立起了一项道德要求,这种看法是错误的。意思是,根本就无须你承诺不去杀人,也无须有道德规范告诉你不能杀人,因为杀人本身在道德上就是错的,只要你是一个人,无论你身处何种社会,你就有自然责任不去这样干。
  关于自然责任,罗尔斯举了些例子。比如,他说,当别人处于困难或危险之中时,只要你不用冒太大风险或不会遭受巨大损失,你就有道德上的责任去帮别人一把。又比如,你有道德责任不去损害或伤害别人。
  需要说明的是,这些自然责任,和你愿意不愿意,和你是在一个专制制度下,或民主制度下生活无关。只要大家是人,活在同一个社会里或在某个地方相遇,相互之间就“自然地”对对方具有这样的道德责任。
  罗尔斯的话好像没有说完。我们还可以“强强地”问一句:如果帮别人的同时要冒太大风险或遭受巨大损失呢?这显然就是美德了,任何人都没有道德权利对别人提出一个美德的要求,而最多只能“倡导”。大家在道德上是平等的主体,为别人冒太大风险或遭受巨大损失,这一处境不是某人在道德上应得的;让别人冒太大风险或遭受巨大损失,也不是另一人应得的。
  同样,我们既无法要求一个买票的年轻人必须给老年人让座(除非不让座就有危险),也不能要求人们不去嘲讽、唾弃一个帮助丈夫诱骗、奸杀少女的孕妇—比如黑龙江桦南县的那位孕妇谭某在医院的遭遇。年轻人买票坐在座位上,孕妇为其恶行而遭受谴责唾弃,在道德上都是他们应得的。
  问题还有,如果一个人处在了这样的处境,若他不去损害或伤害别人时,就会损害或伤害自己,他该怎么办?
  很清楚,他也不能这样去做。别人完全是无辜的,并不是损害或伤害他的一个原因。一个人保护自己没错,但不能去损害或伤害一个无辜者。

公民与公民


  当然,还有极端的情况:一个人是完全无辜的,但客观上,他对于你来说确实就是一个威胁。那么,你为了自保,可以损害或伤害他吗?   作为一种思想实验,美国政治哲学家诺齐克请我们想象这样的一个“无辜的威胁者”:如果一个人P抓起一个第三者Q向你掷来,使你落入深井,那么可以确认,Q既是无辜的,对你也是一个致命的威胁。现在假设是这种情况:Q在砸到了你后,他还能活下来,而你确定会死翘翘,那么,你是否可以在他砸到你之前,用你的枪(假如你是在美国,可以合法地拥有枪支)将他击落?
  诺齐克只是提出问题,没有回答。但我们可以尝试回答。
  从直观上看,我们好像可以这样做。我们对自己的生命负有保护的道德责任,而且在那种情况下,将Q击落是防卫的唯一手段了。但好像还不是那么理直气壮,我们会感觉到多少有些遗憾,肯定欠了Q什么,对于他来说是不公平的。
  原因是:我们击落的是Q,而不是劫持他,并把他作为杀伤性武器攻击我们的人。Q不幸地对我们有了威胁,可他确实是无辜的,并不想攻击我们。
  但是,Q难道对此没有一点道德责任吗?好像也不是。他的道德责任,大概有两点:其一是被人当了枪来使;其二,他没有为摆脱被人当枪使的命运而作出最大的努力,假如他有能力,有自由意志的话。
  思想实验往往是残酷的。不过,这个思想实验中的Q,和强权之下民众的命运倒是有点相似。这是一种被人控制、被人掠夺,甚至被人暴打,被人整死的命运。现象很多,包括前面所举屌丝A和白富美B的例子。
  谁都承认,这样的命运,在道德上不是民众应得的。我们把责任指向了权力。但谁又能说,民众对于自己的命运,不负有一点道德责任呢?在平时,他们为权利、为公民的尊严、为对权力的限制鼓与呼过么?又是否关心他人的维权并声援?这样的命运,逻辑上,不就是平时“沉默”的一个结果吗?
  回到屌丝A和白富美B的例子,事情实际上显得相当复杂。从公平的角度上,A明显没有道德责任去帮助B,因为在其父犯案前,B对A作为屌丝阶层可以想象到的痛苦是隔膜的,她只是享受着自己所处的阶层的收益—大家在道德上是平等的主体,不出事时你对别人的困境不闻不问,出事了凭什么别人要帮你呢?
  但作为公民,在强权之下,A和B,甚至包括权力体系内的人,命运其实都是差不多的。就是说,无论A作为小贩被城管打,还是B的父亲 “含冤”,都并不仅仅是个体的遭遇,他们不过是以偶然的方式,体现了大家的普遍命运罢了。作为公民,显然彼此对于对方在强权之下的命运,负有一定的道德责任:你认同被压榨的处境,受害的并不仅仅是你,同样也是别人。就此而言,对方有难,你当然应该帮着呼吁一下,如果不需要冒多大风险或遭受较大损失的话。
  按照前面的说法,人与人之间、公民与公民之间在道德上既是平等的,同时又是相互负有道德责任的。这很自然地提出了一个在法律上是否实际地对他们平等保护的问题。正如我们在前面讲精神病人杀人时所看到的,法律明显没有这样做,而是基于生理上的特点,把精神病人视为特殊人群而给予某种程度的“庇护”。
  一些疑问无法消除,不能控制自己的行为,而不是完全缺乏自知力—比如前段时间在深圳杀了3个人并造成5个人受伤的精神病人明显没有丧失自知力,因为他还懂得杀人后自残—这个案例中的人在道德上就没有责任么?
  这些疑问,也许可以通过技术性的手段来消除。但还有一个疑问,则涉及公民之间的契约。这就是:假如法律对于精神病人的“庇护”,对受害者及其家属的不公平,可以让后者能够合理地忍受的话,那么,有一个前提,就是他们认同这个游戏规则,并把它视为自己应承担的道德责任。

公民权利与政府权力


  但要证明公民具有服从政府权力—包括法律—的道德责任,并不如看上去那么容易。
  罗尔斯在阐述他的“作为公平的正义”时说,无论我们愿不愿意,我们都有一项基本的自然责任,去支持、服从那些现存的、应用于我们的正义制度,或者,去推进尚未建立的正义安排,如果这样做无须我们付出太大代价的话。
  意思很清楚,如果一项制度是正义的,我们就有服从它们的道德责任。但如果它们不是正义的呢?罗尔斯似乎认为,我们无须这样干。谁有服从暴政的道德责任呢,助纣为虐吗?
  看起来,这解决了政府权力有要我们服从的道德权利的问题。但请注意,这只是一个幻觉。
  罗尔斯的这个论证,其思路是这样的:你有自然责任去帮助一个困难的人,这没错吧?好,你也有自然责任去支持一个好人,对吧?很好,同样的道理,你也有自然责任,去服从并支持一个正义的制度。
  可是,这只是心理上的暗示,而不是道德上的说服。罗尔斯给了我们这样一个心理暗示:你不支持一个正义的制度,就像不支持一个好人那样,明显在道德上有问题。这显然就给了我们一种道德压力:不这样干确实不好啊!他就利用了我们的这种道德压力,使其观点看起来有直觉上的吸引力。
  心理说服在逻辑上是无济于事的。支持一个好人,和服从并支持一个正义的制度,明显就不是同样的道理。
  其中的一个根本性区别是:对于一个好人,你无须先承诺“我要支持你”,然后才兑现诺言去支持他,而且,你们在逻辑上,不存在先后的问题;可是对于一个正义的制度,因为它不是一个和你在道德上平等的人,而是一个可以影响到你的处境、你的命运的庞然大物—并且,你对于它来说是逻辑在先的,所以,你显然要先承诺过服从并支持它,你才有相应的道德责任,正像它的存在,需要先获得你“同意”才有叫你服从的道德权利一样。
  在这里我们看到,政治哲学上的“要么服从,要么滚蛋”命题之所以是错的,是因为它错误地预设政府权力的来源和公民的“同意”不相干—而且错误认为在获得公民的 “同意”之前,政府权力就有道德上的权利叫公民服从了。
  没有经过公民同意,即经过民主程序而存在的政府权力、制度、法律,也许是正义的,给了公民好处的,但这和公民具有服从它们的道德责任不相关。公民可以服从它们,但却不能说公民在道德上应该服从。一场游戏,如果参与者对游戏规则的制定没有任何话语权,他可以玩,甚至你可以强迫他玩,但你不能说他有陪你玩的道德责任。
  前面所说的法律对精神病人杀人的“庇护”而引发人们基于公正直觉的不满,其“阿喀琉斯之踵”就在这里。不是经过大家“同意”的游戏规则,吃亏的一方,以及有正义感的人们,谁能甘心接受呢?
  同样,从当初的药家鑫、李昌奎事件中,一帮所谓的“法学精英”和文青嚷嚷“废除死刑”,逻辑硬伤也是在这里。如何证明,一个人残忍地杀害了没有任何道德过错的无辜者,自己却可以不死呢?如果不是因为凶手相对于受害者有生命特权,那么,就只能有这样的一个论据可以说服人们接受:受害者及其家属,在此前或之后,认同了这样的游戏。
其他文献
继深圳经济特区之后, 上海自贸区被寄予了一种成为“改革杠杆”的期望。  在外界预期中,自贸区改革的最大看点是金融,而核心则是资本项目开放。对中国仍然比较脆弱的金融体系来说,尽管资本项目开放可能只在28平方公里的小范围中试点,但作为前所未有的“革命性”试验,其冲击波对自贸区“防火墙”的突破能力必然难以预料。  另一方面,看起来有些“激进”的自贸区改革势必面临诸多挑战,纵横交错的既得利益集团是最大阻力
尼日利亚的孕产妇死亡率在全球排第七,每年有近6万女人因此死亡,而北部穆斯林文化占主导的州份,比率只有更高。无国界医生在那里的母婴健康护理项目,遭遇从女性早婚早孕、依附于男性、离婚妇女无钱给孩子治病到女性文盲率高、卫生知识匮乏等重重挑战。    黄热病、脑膜炎、伤寒、破伤风、白喉,在一天内打好5针疫苗,拿到预防疟疾的药物,民族最多的非洲国家尼日利亚似乎离我已经不远了。这是我入职无国界医生广州代表处两
在当代中国自由主义论争中,伯林(Isaiah Berlin)的《两种自由的概念》影响深远。在这篇被誉为20世纪最重要的政治哲学论文中,伯林提出了两个著名命题。一、将自由区分为消极自由和积极自由,并认为自由主义应该拥抱前者而拒斥后者,因为积极自由很容易导致极权主义。二、消极自由的基础,在于价值多元论。由于价值本质上多元且不可化约为任何单一和最高的价值,价值冲突于是不可避免,选择遂变得必要和重要。就我
2010年8月16日,兰州市一家自助餐厅。77岁的邹世敏走了进来。服务员向她打招呼,邹世敏说:“先不要开单,我要看看菜。”她把台上每个菜都看了一遍,然后肯定地说:“你这些菜不值这么多钱!”服务员的脸色沉了下来,邹世敏却根本不看她。  2009年,邹世敏成了新闻人物。2008年12月,兰州市大面积停暖7天,邹世敏因寒冷患肺炎住进医院,前后折腾了一个月。2009年4月,邹世敏将市热力公司告上法庭,索赔
94岁的刘起釪,早年追随史学大家顾颉刚左右。独擅《尚书》研究。在康复中心的满室老赢残障中,忽然冒出了一个大人物,一时间,慕名而来的瞻谒者比肩接踵。    11点30分,开饭时间到了。刘起釪坐在床沿上,胸前挂着一块油污斑驳得泛黑的黄围裙,有一勺没一勺地从饭盆里舀面条吃。手是哆哆嗦嗦的,两条细麻杆儿一样枯瘦的腿,从一只高一只低的裤脚里露了出来。  “原来不喜欢交流,登了报以后,领导都看得起他,就喜欢交
中国有两个典型的“资源型行业”,一个是煤矿开采,一个是地产开发。两者的盈利逻辑高度一致,其利润很大程度都来自于在“资源”并未完全市场化的条件下,特许经营者对“资源”的低成本占用。地产商的“资源”是资金,资金的占用成本即对应着盈利能力。  10多年的楼市调控,真正对地产商形成“实质性打击”的是2010年开始的再融资暂停,这将地产商最廉价的融资渠道一刀斩断。8月以来,借着城镇化、旧城改造等工程的东风,
一个数据在描述中国的深刻变化。  中国社会科学院日前在北京发布《社会蓝皮书:2012年中国社会形势分析与预测》。蓝皮书指出,2011年,中国城镇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超过50%,中国历史上城镇人口首次超过乡村人口。  这似乎足以告慰从100多年前就开始的“现代化”梦想。一日千里的工业化、城市化进程,终于终结了几千年来农村人口多于城镇人口的超稳定社会结构。5000年的历史,以人口比例改变为象征,中华民族
年轻人闹事,在英国原本就有前科,每次也是打砸抢烧那套一个不差来一遍。但是没必要过度恐慌,因为那些人不是要推翻政府,只是在社会问题堆积到一定程度时,想方设法总要“发泄”一下。一个人若有些体虚,时不时发个青春痘或是疹子,总比拖到不治之症无医可治要好得多。况且,英国的社区暴乱,往往发生在经济衰退导致失业与政府减支之时;经济一旦复苏,社会的稳定性即随之增强。由于民众对社会稳定的预期较高,当骚乱被遏制之时,
泰国选举委员会7月4日公布下议院选举结果,显示在野的为泰党获得265席,比执政的民主党多出100多席,且超过全部500个席位的半数,可以单独组阁。阿披实因选举败绩惨过4年前,当即辞去民主党党首和看守政府总理职务,而他信幺妹英禄·西那瓦领导的为泰党迅速与4个较小政党达成联合执政协议,显示这位44岁的前商界女杰目前的超高人气。  面对2006年军事政变实施者颂提所组建的政党在此次大选中只拿到一个下议院
人类文明傍水而生,所谓战争亦随之而起。  作为一条在《圣经》里被赐予了“安宁”之名的河流,约旦河不平静得让整个世界无奈。从它吵吵闹闹饱经战火的赫尔蒙山源头,到泡沫翻飞淤泥环绕的死海尽头,洋洋洒洒200公里流域,无一处不在为了每个黎明的生存而挣扎。什么都有可能让每一天的生活走向另一个极端,可能是一排埋伏在岸边的沉默的地雷,可能是一场为争夺土地而一触即发的冲突。  连年的干旱和增长的人口让水源变得愈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