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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5月20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再次紧急调整了对抗震救灾所需血液制品及疫苗的批签发程序,在确保产品质量前提下加快批签发,其中,对于企业已生产结束、尚未检验的急需疫苗和血液制品采取同步检验的方式,即生产企业的检验和药品监管部门批签发检验同时进行,确保第一时间保障供应。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要求7个批签发授权药检所对灾区急需的疫苗和血液制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