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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加强对招标代理行为的监督管理,提高招标代理机构工作质量,促进招标代理行业的诚信经营,今年8月,上海市市场管理总站制定了《上海市建设工程招标代理行为诚信记录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办法》规定,招投标监管部门、评标专家按照各自职责负责对从事招标代理活动的招标代理机构进行日常和定期记录,按照日常诚信记录要素和定期诚信记录要素记录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