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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政府行为的主体是政府部门,由政治家和政治官员代表普通的民众做出选择,人们通过投票表达他们对公共产品供给水平的意愿。本文从公共选择理论中的相关概念入手,分析该理论对中国政府行为的启示。
关键词:公共选择理论 政府行为 政府失灵
一、公共选择理论相关概念释义
公共选择理论是介于经济学与政治学之间的新的交叉学科。可被定义为是对政府决策过程的经济分析。而所谓的公共选择,就是在非市场环境下所做出的集体选择,即政府选择。公共选择理论的切入口就是将决策环境分为市场环境和非市场环境。在市场环境中,决策主体是个人,市场是一种有效的资源配置的手段,价格这个看不见的手调节着供求关系的平衡。而在非市场环境,决策的主体是政府部门,由政治家和政治官员代表普通的民众做出选择,人们通过投票表达他们对公共产品供给水平的意愿。按照公共选择学者缪勒的说法,“公共选择理论可以定义为非市场决策的研究,或简单的定义为将经济学应用到政治学。”公共选择的基本假定就是“经济人”假定,即人都是自利的,理性效用最大化者。通过这个逻辑起点,经济学家对政治活动进行重新诠释,不再认为政府机构是具有强烈独立倾向的大公无私的集体,而认为其是一个个以追求个人利益最大化的经济人组成的。因而也必然的存在政府失败。
实际市场经济运行中所产生的无效率、不公平及宏观经济失衡等市场失灵现象要求政府从多方面介入市场经济运行,而市场解决不了的问题政府未能就解决的好,人们对政府的有效性提出了质疑,即存在政府失灵的现象。在公共选择学派看来,政府作为公共利益的代理人,其作用是弥补市场经济的不足,但政府政策往往削弱而不是改善社会福利。政府失灵有种种表现,可以归纳为公共政策失效,公共物品供给低效率、内部性与政府扩张、政府的寻租行为等四种类型。
对于公共政策失效现象,是由于公共决策过程本身的复杂性和困难以及现有公共决策体制和方式的缺陷。包括:
1、社会实际并不存在作为政府公共政策追求目标的所谓公共利益。
2、即使存在大家利益一致的情况,现有的各种公共决策体制及方式因其各自的缺陷而难以达到最优化或理想的政策 。
3、信息的不完全,公共政策议程的偏差,投票人的近视效应,沉积成本,先例等对合理决策的制约。
4、政策执行上的障碍
对于公共物品供给的低效率,主要是因为:
1、对公共物品的估价或评价上的困难。
2、政府部门垄断了公共物品的供给,缺乏竞争机制。
3、政府机构及官员缺乏追求利润的动机 。
4、监督机制的缺陷
对于内部性与政府扩张,内在效应或内部性:公共机构尤其是政府部门及其官员追求自身的组织目标或自身利益,而非公共利益或社会福利的这种现象。这是政府失败的一个最基本的或深层次的根源。
对于寻租及腐败,人们为了在政府保护下寻求个人财富最大化而进行的活动,这种活动是对资源的浪费。而寻租的实质是政府干预经济的必然产物,引起租金供给来自政府的权力。
二、对我国政府改革的启示
(一)协调市场与政府的关系
积极转变政府职能,走出政府万能的误区。一方面在政府的指导和管理下,建立和培育社会主义市场体系,另一方面,各级政府通过运用经济杠杆,通过社会主义市场发挥间接调控作用。政府适当放权,通过经济活动市场化减少政府的干预,使政府从一些具体的经济领域中退出来,避免政府在这些领域的设租的可能,真正弥补市场失灵的缺陷。
(二)引入竞争机制,提高行政效率
之所以存在着公共物品供给的低效率和政府的扩张,最主要的原因就是缺乏竞争机制。因为没有竞争,所以政府部门在公共物品供给时缺乏追求利润的动机,缺乏创新。因为没有竞争,政府部门及其官员只为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而不用考虑效率。所以,首先要建立政府机构内部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建立绩效测评机制,使每个人都有危机意识,从而达到提高行政效率的目的。其次,应在各级行政领导层中实施能发挥个人积极性的制度,使政府官员持有利润概念,促使他们把公共物品的成本尽量减少,效益尽量增多。最后,引入“政府绩效评估”机制,即“根据管理的效率、能力、服务质量、公共责任和社会公众满意程度等方面的判断,对政府公共部门管理过程中投入、产出、中期成果和最终成果所反映的绩效进行评定和划分等级”。
(三)监督的力量
在缺乏制度约束和监督的地方,出现腐败是正常的。减少腐败关键在于制度建设和人民的监督。所以,消除腐败首先要建立和健全法律法规体系,从法律和制度上来规范政府官员的行为。其次要加强行政监督机构的权威,提高行政执行过程的透明度,切实实行政务公开,加大监督力度。最后,激发群众监督的积极性,通过不断扩宽政府与群众交流渠道,特别是于监督机构的渠道,是人民真正的担当起监督的责任。
(四)转变观念,建立服务型政府
服务型政府的定位就在于政府为民众提供合格的公共服务,而提供合格的公共服务在于政府是否能够真正的做到以民为本,服务民生,鼓励民众参与到公共管理中。而扩大基层民主就是一个很好的途径,通过扩展社会公众参与政府经济决策的途径,鼓励公众参与政府经济决策,使民众真正的获得自己所需要的服务,使公共服务真正的成为大家所想要的。其次,完善专家咨询制度。从专业的角度进行政府管理,对决策的可行性与预测性做出论证与判断,促使政府的行为更加理性,提高公共选择的水平。
(五)完善法律体系,推进依法行政
首先,加强行政立法,完善行政程序。使尽可能多的政府行为有具体规则可循,以最大限度地减少政府行为的任意性和随意性。其次,逐步健全一系列法律制度的实施机制,实行依法行政,建立责任追究制度。最后,加强法制教育,提高行政人员的法律素质,培育树立正确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使法律成为行政机关据以活动和人们对该活动进行评价的标准。
参考文献:
[1]俞宪忠 市场失灵与政府失灵 [期刊论文] -学术论坛2004(6)
[2]李树 公共选择理论与启示 2005(06)
[3]靳燕凌 公共选择理论对当代中国政府管理借鉴分析 [期刊论文] -特区经济2007(12)
关键词:公共选择理论 政府行为 政府失灵
一、公共选择理论相关概念释义
公共选择理论是介于经济学与政治学之间的新的交叉学科。可被定义为是对政府决策过程的经济分析。而所谓的公共选择,就是在非市场环境下所做出的集体选择,即政府选择。公共选择理论的切入口就是将决策环境分为市场环境和非市场环境。在市场环境中,决策主体是个人,市场是一种有效的资源配置的手段,价格这个看不见的手调节着供求关系的平衡。而在非市场环境,决策的主体是政府部门,由政治家和政治官员代表普通的民众做出选择,人们通过投票表达他们对公共产品供给水平的意愿。按照公共选择学者缪勒的说法,“公共选择理论可以定义为非市场决策的研究,或简单的定义为将经济学应用到政治学。”公共选择的基本假定就是“经济人”假定,即人都是自利的,理性效用最大化者。通过这个逻辑起点,经济学家对政治活动进行重新诠释,不再认为政府机构是具有强烈独立倾向的大公无私的集体,而认为其是一个个以追求个人利益最大化的经济人组成的。因而也必然的存在政府失败。
实际市场经济运行中所产生的无效率、不公平及宏观经济失衡等市场失灵现象要求政府从多方面介入市场经济运行,而市场解决不了的问题政府未能就解决的好,人们对政府的有效性提出了质疑,即存在政府失灵的现象。在公共选择学派看来,政府作为公共利益的代理人,其作用是弥补市场经济的不足,但政府政策往往削弱而不是改善社会福利。政府失灵有种种表现,可以归纳为公共政策失效,公共物品供给低效率、内部性与政府扩张、政府的寻租行为等四种类型。
对于公共政策失效现象,是由于公共决策过程本身的复杂性和困难以及现有公共决策体制和方式的缺陷。包括:
1、社会实际并不存在作为政府公共政策追求目标的所谓公共利益。
2、即使存在大家利益一致的情况,现有的各种公共决策体制及方式因其各自的缺陷而难以达到最优化或理想的政策 。
3、信息的不完全,公共政策议程的偏差,投票人的近视效应,沉积成本,先例等对合理决策的制约。
4、政策执行上的障碍
对于公共物品供给的低效率,主要是因为:
1、对公共物品的估价或评价上的困难。
2、政府部门垄断了公共物品的供给,缺乏竞争机制。
3、政府机构及官员缺乏追求利润的动机 。
4、监督机制的缺陷
对于内部性与政府扩张,内在效应或内部性:公共机构尤其是政府部门及其官员追求自身的组织目标或自身利益,而非公共利益或社会福利的这种现象。这是政府失败的一个最基本的或深层次的根源。
对于寻租及腐败,人们为了在政府保护下寻求个人财富最大化而进行的活动,这种活动是对资源的浪费。而寻租的实质是政府干预经济的必然产物,引起租金供给来自政府的权力。
二、对我国政府改革的启示
(一)协调市场与政府的关系
积极转变政府职能,走出政府万能的误区。一方面在政府的指导和管理下,建立和培育社会主义市场体系,另一方面,各级政府通过运用经济杠杆,通过社会主义市场发挥间接调控作用。政府适当放权,通过经济活动市场化减少政府的干预,使政府从一些具体的经济领域中退出来,避免政府在这些领域的设租的可能,真正弥补市场失灵的缺陷。
(二)引入竞争机制,提高行政效率
之所以存在着公共物品供给的低效率和政府的扩张,最主要的原因就是缺乏竞争机制。因为没有竞争,所以政府部门在公共物品供给时缺乏追求利润的动机,缺乏创新。因为没有竞争,政府部门及其官员只为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而不用考虑效率。所以,首先要建立政府机构内部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建立绩效测评机制,使每个人都有危机意识,从而达到提高行政效率的目的。其次,应在各级行政领导层中实施能发挥个人积极性的制度,使政府官员持有利润概念,促使他们把公共物品的成本尽量减少,效益尽量增多。最后,引入“政府绩效评估”机制,即“根据管理的效率、能力、服务质量、公共责任和社会公众满意程度等方面的判断,对政府公共部门管理过程中投入、产出、中期成果和最终成果所反映的绩效进行评定和划分等级”。
(三)监督的力量
在缺乏制度约束和监督的地方,出现腐败是正常的。减少腐败关键在于制度建设和人民的监督。所以,消除腐败首先要建立和健全法律法规体系,从法律和制度上来规范政府官员的行为。其次要加强行政监督机构的权威,提高行政执行过程的透明度,切实实行政务公开,加大监督力度。最后,激发群众监督的积极性,通过不断扩宽政府与群众交流渠道,特别是于监督机构的渠道,是人民真正的担当起监督的责任。
(四)转变观念,建立服务型政府
服务型政府的定位就在于政府为民众提供合格的公共服务,而提供合格的公共服务在于政府是否能够真正的做到以民为本,服务民生,鼓励民众参与到公共管理中。而扩大基层民主就是一个很好的途径,通过扩展社会公众参与政府经济决策的途径,鼓励公众参与政府经济决策,使民众真正的获得自己所需要的服务,使公共服务真正的成为大家所想要的。其次,完善专家咨询制度。从专业的角度进行政府管理,对决策的可行性与预测性做出论证与判断,促使政府的行为更加理性,提高公共选择的水平。
(五)完善法律体系,推进依法行政
首先,加强行政立法,完善行政程序。使尽可能多的政府行为有具体规则可循,以最大限度地减少政府行为的任意性和随意性。其次,逐步健全一系列法律制度的实施机制,实行依法行政,建立责任追究制度。最后,加强法制教育,提高行政人员的法律素质,培育树立正确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使法律成为行政机关据以活动和人们对该活动进行评价的标准。
参考文献:
[1]俞宪忠 市场失灵与政府失灵 [期刊论文] -学术论坛2004(6)
[2]李树 公共选择理论与启示 2005(06)
[3]靳燕凌 公共选择理论对当代中国政府管理借鉴分析 [期刊论文] -特区经济2007(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