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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者宝琴来信:今年我64周岁了,为了生计一直在一家建筑工地打工,前不久在操纵滑轮向楼上运送水泥时,不慎滑车坠落,被砸受伤,落下残疾。我和建筑公司交涉,要求申请工伤认定,按工伤标准予以赔偿。公司回复,我年过60周岁,已超过退休年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按劳务关系处理,与现工作单位之间已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调整的范围,故工作中受伤不应适用《工伤保险条例》,不能认定工伤。请问:我可以认定工伤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