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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EPA协议的建立,为两地经贸关系的快速发展开通了“直通车”。CEPA不同于目前WTO框架下的其他经济一体化形式,它是一个主权国家下的两个WTO平等成员之间的贸易安排。CEPA协议群是CEPA运作的法律依据,内地和香港的法律是CEPA运作的法律补充。目前,CEPA在运作进程中还存在一些法律问题,如在服务贸易方面存在欠缺、未将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纳入其中、缺乏完善的争端解决机制等,这些都需要加以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