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入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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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邪!我欲与君相知,长命无绝衰。
  山无陵,江水为竭, 冬雷震震,夏雨雪,天地合,乃敢与君绝!
  1
  夜色如墨,唯剩一弯月挂在空中,半靠在木栏上的云瑾低头看着自己张开的手发呆,那只净白的手上,手心纹理间横着一道疤。那一剑深得刺骨,将手钉在门板上,即便过去十年光景,她仍记得那时的疼,仍记得那人看她的眼,黑白分明的眸子里,她瞧见自己又黑又丑,头发犹如杂草一般支愣在头上,衣服破破烂烂露出脏兮兮的手臂,瘦小枯干的样子即便她自己也会厌恶,那人却对她说:“你再穷也不能窃,窃是贼,窃一次便脏了这一生的傲骨,今日这一剑是我代你父教你德行。”
  那人拔下利剑,丢了自己的大氅给她,又问店家要了十几个馒头,本要偷东西的她抬着流血的手抱着大氅和馒头,尚不知发生了什么,就觉得一生都没那么暖过。再抬头,白衣少年迎着薄薄的春雪骑马远去,留给白得近乎耀眼的背影。
  纤瘦的手指轻轻抚着掌心的疤,唇角随着记忆中的那张脸慢慢挑起,笑还未露出,脸色便冷了下去,“谁?”
  “姑娘,是我。大人来了。”
  穿着红衣的侍奴走进小楼,恭敬地站在她身后。她攥住右手,似掩住了这一生唯一的软肋,恢复往日样貌道:“回禀大人,我稍后就到。”
  侍奴退去,她起身回到小楼,镜中的女子眉入云鬓,一双清透的眸子,唇瓣嫣红,美得冷艳脱俗。衣是红衣,红得喜庆,翩跹楼也是这样,歌舞升平,推杯换盏尽是笑声。从建楼那日起,这里就有一条铁律框架着所有人的喜怒哀乐:不见眼泪,一滴都不可以。如今武帝坐拥天下,推新政,太皇太后与世长辞,名叫张骞的大人受皇命出使塞外。这是盛世,未来的日子只会越来越好,哭会让一切化为乌有。
  想起张骞,她把轻纱覆在芙蓉面上,那位大人她曾见过几次,为人宽宏,德行出众,往西域去的前几日,他来翩跹楼饮酒,看了楼中的寄奴许久,长安的人都知道张大人即将出史塞外,这一去不知多少年,不知生死。那日她难得愁怀,送了一盏酒给他。
  饮醉了的张骞高声要寄奴下台陪酒,他有官命在身,楼里的侍奴不敢怠慢,命了寄奴作陪,便去请她来。
  一身红衣,轻纱覆上芙蓉面,翩跹楼的云姑娘从楼上款款而下,即便看不清样貌,那身形也是美得很。那日张骞要寄奴同走,扔了百金在桌上。那时一个胡姬不过一二十金,她却推过钱袋,玉手抬起酒壶倒了一盏酒给他,“寄奴是翩跹楼的人,我栽培她多年,岂是百金可抵的。”
  “你要多少?”张骞在长安多年,云瑾这名字听了太多次,十几岁于闹市开了这间酒肆,买来美艳的胡姬亲手调教,以陪伴贵胄为乐。与寻常酒肆之女的轻佻不同,翩跹楼的女子不随便买卖,除非主家云姑娘点头。云瑾这名字在长安并不干净,她自己都笑谈,干净女子怎能在长安这样的地方独活这些年。
  “先生即将出使塞外,云瑾听来往长安的贵客说,北有龟兹国,盛产胡麻,若先生他日归来能为云瑾带上一捧胡麻,妾身愿将寄奴送上,为先生洗尘。”
  “他日归来,他日是何日?”酒醉的张骞放下酒盏笑问她。
  为他斟满酒,面纱下隐着笑容的她道:“先生都不知,云瑾又怎会知道,先生不知归期,我怎能放心把寄奴交予先生。”
  “我若强带,你奈我何?”
  她微微一笑,丝毫不顾及士大夫的威胁,命人取来长剑,放在木桌上,道:“这是昭文君曾佩带过的名剑湛卢,乃欧冶子所铸,我建翩跹楼便立过誓,与外人私相授受的舞姬、家奴皆死于这柄剑下。名剑配名士,今日我把这柄剑送给先生,他日先生用此剑与一捧胡麻来换寄奴。如何?”
  说罢,她放下酒壶起身离开,张骞不服,追来问她,“为何一个女子都不肯成全我?”
  她未曾回头,声冷如霜,“先生今日要带寄奴远走,若我成全,这长安城岂还有先生可留恋之人?若无可恋之人,先生这一去凶多吉少。我并非善人,却愿与先生立誓,云瑾活一日,定会为先生守着寄奴,先生归来带着一捧胡麻来换即可。”
  张骞微微一呆,随后放声大笑,“姑娘女中豪杰,张骞与姑娘立誓,他日出使归来,必为姑娘带回胡麻。”
  “姑娘可好了?”被张骞看上的寄奴自他出使塞外便被云瑾带在身边侍候。
  从往事中回过神,云瑾看了一眼镜中的自己,与两年前一模一样。出门前,她拿起那件白色的大氅披在身上,秋雨夜凉,推开门,门外的寄奴道:“我来扶姑娘。”
  “不用,前方带路吧。”
  寄奴手执红灯笼,照耀着漆黑的长路。云瑾在外人看来只是一个毫无来历亦没有身份背景的人。这样的人如何能在长安这样的地方开酒肆,还以陪贵胄为乐?是因为它背后还有更有力的一双手扶持着。
  穿过一片竹林,走到拱门前,她接过红灯笼道:“你回去吧。”那扇门后的世界,除了大人麾下几位掌事,从不许旁人入内。
  “我在门外等着姑娘,姑娘出来唤我就是。”寄奴生得美,秉性又纯善,想来这也是张骞看中她的原因,只是越是善良的人越无法在这世道活得长久,她比谁都明白这样的道理。
  穿过小楼,从林荫小径拐进一处小小的院落,推杯换盏之声传入耳畔,院落的侍奴见她来,忙迎上道:“只等姑娘了。”
  “等我做什么?”
  “大人说,翩跹楼今年入金不菲,为姑娘留了首位。”
  戴着面纱的云瑾皱了皱眉,她记得上一个坐首位的是锦绣堂的莫先生,可他坐在大人身边的第二月,便死在了一场大火里,连带锦绣堂上供内宫的丝绸,损失千金。这些年赚得够多了,她不在乎钱,却极在乎自己这条命,又或许她连命都不在乎,在乎的只是手上那道疤。
  2
  沉了沉气,她随着侍奴走到门前,低头一瞬,看到回廊下的一株拒霜花开得正盛,大人从不缺美姬,一个美丽聪明的女人不可怕,可怕的是一群美丽聪明的女人凑在一起。
  从门前折回,她摘了一朵红拒霜花戴在耳畔,侍奴见她这般道:“姑娘聪慧。”   “多谢。”入门前她摘下脸上的面纱,不管在外人跟前多神秘,在这里谁都不能有一点秘密。
  玉手推开木门,提着红灯笼的侍奴道:“翩跹楼主,云姑娘到。”
  迈着细碎的步子,走进涌动着不安气氛的大厅,停在正位前,她手挥长袖盖住芙蓉面跪拜正位的少年,“云瑾给大人请安。”
  躺在胡姬的腿上,穿着酱红色长袍的少年手持酒盏,抬了抬眼睛道:“来了,过来坐。”
  大人身边的位置历来都是这堂中人争夺的,坐在那里代表着大人的赏识与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权力,谁都想要那种江山皆在我手的痛快,可权势这东西注定咬人。
  她踩着细碎的步子走到主桌跪在大人身旁道:“今日云瑾为大人奉酒。”那娇滴滴的声音一张口,便酥了旁人的心。
  座位下的几位美姬见她这般,咬碎银牙,若大人不在,不定骂出怎样的话来。她却不在乎,牵着嘴角笑得漂亮。
  待众人坐定,大人推了胡姬环住云瑾的肩头,声音貌似随意道:“近日可有什么消息?”
  翩跹楼在外人看来不过一家酒肆,可对大人来说,却是耳目一样的心腹之地,舞姬歌姬陪伴贵胄富贾,可以听来许多消息,而这些足以左右大人在长安建功立业的成败。倒满一盏酒,她道:“前日胡姬陪伴府尹大人门客张韬,听闻有南来的贵客不日便会抵达长安。”
  “那贵客与我无益,不要让他在长安久留。”
  “属下明白。”
  抚着她缎子一样的长发,大人瞧着台下众位美姬,再看她道:“你啊你,为何这样不可爱?”
  金斛酒,白玉手,语笑嫣然的女子道:“云瑾太傻,学不会。”
  “你是太聪明。”云瑾历来都是个聪明人,自小旁人为生死争食而夺的时候,她却懂得坐山观虎斗,待旁人打累再分一杯羹出来吃,殊不知这样比一起争食更让人厌恶。
  嫣红的唇啄了啄她的脸颊,微醺的大人道:“若我是个男人定娶了你。”
  “还好大人不是。”这个一人之下万人之上,手握长安近半产业,喜欢饮酒笑骂,怀抱美姬,总是梳着男人的发髻的并不是个男人,这在众人之中已不是秘密,能在这个男人做主宰的时代造出这样的伟业,也注定了她的不凡。
  喧闹的大堂,觥筹交错,美丽的胡姬舞得婀娜,光阴一寸寸过去,众人酒酣过半,坐在首位的大人道:“近日会有贵客往来这里,你们要多小心。”
  看似不经意的吩咐,却让下面的人打起了十二分的精神,“属下明白。”
  大手一挥,大人道:“我乏了,退下吧。”
  那夜众人退去,窗外正落着秋雨,云瑾自侍奴手里接过大氅,穿戴整齐才提着红灯笼往竹林去,先她离开的美姬凑在一起道:“那云瑾算什么?若不是有几分姿色能赚几个钱,能得大人这样的赏识?”
  “哼,翩跹楼那样的地方,能出什么干净人。”
  “我瞧她那样子就恶心,哪日我得大权,必让她跪下求我。”说话的女子乃是长安城中最大的药堂千草堂之主,原是跟在云瑾身边的侍奴,后得了大人赏识晋升为主,与她平起平坐。往日见面,已被大人赐名刘绾的姑娘总笑靥如花,娇滴滴地叫她一声姐姐,今日竟说出这样的话。
  披着大氅,笑容隐在帽子里,若是明白道理的人,听旁人背地说自己的闲话,哪怕日后报复回来也不会上前戳破,若事情搁在两年前她也不会这样,只是人活得太久,守的秘密太多,过得太小心,就不会在乎这样的分寸。
  秋雨天寒,绣鞋被泥水污湿,她疾走几步,走到那几位美姬身后道:“妹妹们走得好慢。”
  突听她说话,几个姑娘吓了一跳,回头就见提着红灯笼的她,一张脸被红灯笼映得俊俏,“姐姐。”
  “不敢当,云瑾不过有几分姿色几个银钱,命好得了大人的赏识,哪敢担妹妹一声姐姐。何况翩跹楼也出不了什么干净人,别叫我脏了妹妹的身份。”那话说得两位姑娘脸色青白,大人之下几位掌事都明白,云瑾得大人赏识,却小气得很,历来睚眦必报,众位掌事就曾戏言,宁得罪小人,莫得罪云瑾。
  冷笑着瞧着那两位姑娘,她却牵起刘绾的手道:“妹妹到底跟我多年,为我问出这些,今夜的酒可饮好,我还有几坛子上好的青眉,送给妹妹。”
  云瑾的手很冷,指节有力,刘绾想挣脱却挣不开,只能跟她离开,走出竹林刘绾吼道:“你这是做什么?”
  松开她的手,脸色苍白的云瑾道:“这会儿怎么不叫姐姐了?你跟我多年,自知道我的性情,那两位往后定不会再信你,我与你说过,我能跟随大人这些年,自有我的手段,别惹恼我。还有,收拾好你私下干的那些脏事儿。”
  “你……”刘绾被气得面色通红。
  云瑾却是一笑,提着红灯笼出了院子门。
  夜路难行,寄奴已经离开,她无暇去遮雨,索性手执红灯往翩跹楼去,小雨打湿身上的大氅,她抬手扯了扯前襟让自己更暖些,这氅她穿了许多年,衣色已旧,却从舍不得换,看似坐拥万金,笑迎来往贵客的她,其实能为自己做主的不过这一件衣裳。
  头上的雨停,不过恍惚间的事情,她抬头,就见一把油纸伞展在头上。拿伞的手很瘦,指节分明,却散着浓浓的血气。
  并未害怕,也没停下前行的脚步,双眸看着夜色中的秋雨,她道:“伏大人这样静悄悄地来,可是又接了云瑾的生意?”
  能悄无声息来到这里,又能被长安第一酒肆的老板称为伏大人的,这世上只有一个,那便是有着“长安第一杀手”之称的伏饮冰,名士司马相如曾为此人做赋言,上邪饮血他饮冰。
  听她还有心思开玩笑,看尽刚刚那一场戏的伏饮冰道:“你早晚死在这张嘴上。”今夜他接了暗杀长安一位富贾的生意,归途中,秋雨落下,他便想起那张淡然的侧脸,找了个汤屋,洗净身上的血腥气便来寻她,就见刚刚那一幕。云瑾这人样貌美艳,气质仿若谪仙,坐拥翩跹楼笑迎八方来客,但懂她的人却明白,那种脱离尘世的仙气不属于她,这些年便在酒肆迎来送往的她市侩、无情,除了对贵胄豪客卖笑,她从不为穷人扯一扯嘴角。   她头都不回,脚步轻盈细碎,提着红灯笼的右手被雨水打湿,整个手和手心那道疤都是冷的,“若我连想说的都不能说,倒不如让我死了。”
  3
  俗话说得好,祸从口出,那夜回到翩跹楼,照旧把伏饮冰关在门外,她一个人躲在屋里大睡,一夜之后,却没照往常一样醒过来,寄奴斗胆前去唤她,才见床上的女子高热不退,一身棉袍被汗浸得透彻。
  云瑾历来身子就弱,走路也不甚小心,身上总带伤,又不知珍惜,所以病总是断断续续,寄奴请来大夫瞧过说是伤寒,便赶去千草堂抓药。
  虽是常年有病,她却从不爱吃药,若是脾气闹起来,厉声骂人算是轻的。只是这几年,侍奴被骂走,放在她卧房的药碗隔日便会干干净净,不知那一大碗苦药被她倒在了哪里。
  当事人却知道药的去处,每次想起便会大骂,就像今夜,屋中刮进冷风已是后半夜,桌上的药已冷了,看了床上的女人一眼,伏饮冰皱紧眉头,睡得迷茫的云瑾,被人从床榻上托头不过一炷香之后,病了三天,一点力气没有的她连骂人的心情都没有,伏饮冰也不多话,捏着她的鼻子,一碗才温热好的药就这么灌进了她的嘴巴。
  咽了最后一口药,活过来的云瑾吼道:“伏饮冰,你该死。”
  “若你不救,我早死了,这条命是你欠我的。”
  无力地掀开锦缎被子,披头散发哪有谪仙样子的女人吼道:“你的?既是你的,你还等什么,一剑杀了我,何苦这么折磨我?”说着脸色骤然苍白,她下床,脚踩在地上,一点力气都没有,扶住轻得像一缕纱一样的身子,伏饮冰一把抱起她,找到铜盆。
  一碗药被她吐出一大半,吐完,她也再没力气折腾,晕在了伏饮冰的怀里。
  这些年,即便坐拥翩跹楼,手下有无数侍从打手,手握的金钱人脉能买来任何人的性命,她却从未把自己放心地交给过任何人,直至伏饮冰出现,可这人偏偏又是为了要她的命,才走进她的世界的。
  放她在床榻上,见她安稳睡下,伏饮冰自来时的窗户离开。这几年大人之下几位得势的掌事皆出意外,只有云瑾还活得好好的,旁人只说她命好,却不知从四年前开始,就有一个人开始守着她,为她挡住无数把刀、无数柄剑,却从未与她要过承诺,自四年前放弃杀她之后,伏饮冰最常说的一句话就是:“你这条命是我的。”
  睡梦中,想着四年前那张因为失血过多而苍白的脸,红唇白齿的少年,双眸犹如豹子一样看着说着一模一样的话,而那时候她所有的目光、所有的心思,都定在了他手上那把剑上。
  长安的夜深,长街亮着几盏被秋风吹得乱舞的灯,一个人走在街头,瞧着凄凉的夜景,伏饮冰自嘲一笑,作为长安城最好的杀手,他从未失过手,长安贵胄为求他杀人捧千金而来,黑市寻他去处都已要价百金,只是在这偌大的长安城,能在想找他的时候就找到他的,除了云瑾只有一个人,今夜如果没有那个人的传唤,他也不会离开病得不成样子的女人,一定要看这个不爱喝药硬扛一身病的女人喝了明早的药再走。
  回头看了一眼仍旧亮着灯火的翩跹楼,伏饮冰消失在了长街的尽头,陋巷末尾那栋宅子,不定时会有人进出,有眼睛尖的邻里曾见过进出那里的富贾,穿着一身黑衣身上有红线绣成的花纹,极为霸气,不过那位邻居在传出那话的第二天早上便被一剑封喉死在家中。
  走进宅子的荷花亭,不过一月未来的地方整饰一新,回廊上了新漆,廊下新种了漂亮的拒霜,一切似乎都变了,唯一不变的还是亭子里这个总是背对他的人。
  丝毫不顾及来人的身份,他趴在石桌上道:“就闲成这样。”
  听到声音,男子一笑,“总没伏先生这么忙。”
  “你若许我,我倒甘心留在未央宫做个未央监。”
  “你倒好志向。”
  放下桌上的酒壶,抬眼瞧着那人的背影,伏饮冰语气不善,“这些年了,谁还有什么志向。”
  “没了就给我找回来,我瞧你这些年是在长安城过得太逍遥了。”
  “你要觉得这是逍遥,我还不干了,什么上邪饮血他饮冰,说得好我是长安第一杀手,说不好我跟个刽子手有什么区别。别跟我说什么忠孝礼义,我不信那些,这大汉的江山又不是我的。”说着,他一把扔掉了手里的上邪剑。
  利剑丢在地上,脱鞘而出,剑身反射出银亮的光,光像是窥视的眼睛,瞧着这黑夜里的一切。
  知道他的脾气,来人捡起地上的剑,这把上邪剑历来都是君王所佩,在十年前却被父王交予阿舜,皇祖母曾因此大怒,父皇的心他却明白,他登基之初大汉宗室对皇权虎视眈眈,内有皇祖母的窦家,外有各处藩王,他虽有馆陶长公主所助,却终究根基不稳,交予阿舜上邪剑那天,父皇说,江山初定,必要同心。
  那时候阿舜不过十二岁,他尚且没坐上帝位,日后的一切却已注定。
  知道再说下去,以他的脾气一定会爆掉,青衫男子挑了挑眉毛,捏住他的软肋道:“淮南有了动向,伍被已经进了长安,在陋巷的私宅,举家而来,必与淮南决裂,来寻庇护。
  月光下,身着青衫的男子面容英俊,眸子深得像一汪深潭,伏饮冰却连看都不看他,“那老贼终究按捺不住了。”
  “那是皇叔。”
  “皇叔也是老贼。”
  “阿舜……”
  阿舜,已多年没人这样叫过他,这两个字让毫无坐像趴在石桌上的他眸子微微一呆。说实话,有时候他觉得自己就是伏饮冰,就是在长安城内拿钱杀人与人消灾的杀手,阿舜就像隔世追来这一世的债,总要他还清才能离他而去。
  仰头看着夜空中的圆月,再过不久就是中秋了,三年前的中秋,他带酒去翩跹楼找云瑾,本想这样的日子,她不会在,却未承想她靠在木栏上,望着窗外熙熙攘攘的长街背影尽是孤寂,那夜他问她中秋月圆为何不与家人同过,她笑了笑反问他,“何为家人?”
  “生你育你的便是家人。”
  “这般才算,那我没有,我生来便被卖到酒肆,是被当舞姬养大。”
  那话之后,谁都没有再说什么,伴着他们的除了天空一弯明月只剩彼此杯中的薄酒,他这一生没什么红颜知己,也不曾记挂什么人,却在那年秋天,留了她在心里。如今想想,他们不过一样的人。   没有久留,如十几载数个长夜一样,他得到指令静悄悄地离开,他走后不久青衫人摆了摆手,从暗处走出的侍卫道:“主上。”
  “去瞧瞧,他最近见了什么人。”
  “是。”
  寂静的长夜,望着荷花败尽的荷花塘,青衫男人只想,淮南王倒台,这江山才会尽归他手,在这之前,不能出分毫的差错,江山势定,他必会把欠了阿舜的还给他。
  4
  一夜长梦,云瑾睡得浑浑噩噩,无力地睁开双眼,昏暗的屋子里,隐隐有窗外的晨光照了进来,昨夜的药没吐净,今早起了药效,高热退了不少,瞧着身边空空的药碗,想着昨夜那张还有些孩子气的脸,她抬起手,瞧着那道伤疤笑了笑,那笑容少了市侩,认真了许多。
  “谁在?”
  往日她休息,从不让人打扰,只是这几日她病着,寄奴唯恐出闪失,一直守在门外。
  “奴婢在。”穿着红衣的寄奴应声入内,见她坐起来,忙道:“姑娘可算醒了。”
  “这几日楼里可有什么事儿?”
  “无事儿,姑娘好生歇着吧。”
  从床榻上站起,她被寄奴扶到镜前,镜子里那个面色苍白的女人,只是不管多累,那双眼睛却闪着豹子一样凌厉的光,“这两年有你在,我闲适了不少。”
  “奴婢不敢。”
  “前日,有往西域经商的大人路过,说张骞已到匈奴,不日便会回到长安,你可等他?”
  想着士大夫狂傲不羁的样子,寄奴淡淡一笑,双十年华的她正是最美的时候,那一笑颇为迷人,“奴婢等大人。”
  “凤兮凤兮归故乡,遨游四海求其凰。”那是司马大人的诗句,如今一代才子已求凰归家。不知归来的张骞又是否记得还有寄奴这位红颜。
  寄奴不懂风雅,也不知那辞赋的意思,她也没再解释,带了玉簪在头上道:“近日楼中会有贵客来,好好打点。”
  “是。”
  “为我梳妆。”
  病了三日的云姑娘再度回到翩跹楼,楼内一如往常,大人交代的贵客昨日到了长安,她已命人前去,虽然大人未说来人是谁,她却知道那是淮南八仙之一的伍被,淮南王的谋士,此人为人刚正,好文,颇有气节,前些年曾随淮南王一同前往长安,她曾见过他一面,是个正人君子,却不知哪里得罪了大人,要杀他灭口。
  入夜正是翩跹楼最忙的时候,派去杀伍被的人前来复命,二楼的露台上背对死士她道:“为何没死?”
  “伍被一行被人暗中保护,我们几次下手都不得时机,姑娘,不如回禀大人……”
  厉声止住死士的话,她喝道:“一个小小的谋士都杀不得,要你何用。”
  “属下知错。”
  “三日之内,伍被必死。”
  “是。”
  死士离开,她这一方净土再度安静下来,音奴弹琴,歌姬清唱,即便双手血腥,在人前她也总是干干净净的。
  翩跹楼将入夜前,寄奴端着苦药上楼,闻到味道,她喝道:“谁给你的胆子。”
  “姑娘吃了药,病才能好。”
  “给我滚远些。”
  知道她的性子,被骂也不是第一次,寄奴把药放在她门外的木台上,便悄悄离去。
  寄奴才下楼,一双手便推开了她的门,药气越来越浓,才要开口骂人,已经几日没出现的伏饮冰声音带着恼怒吼她:“喝掉。”病得那样重,却一口药都不肯吃,她当真嫌自己活得太长。
  连头都不回,望着窗外的女子道:“还没死。”
  “我说过,我死之前,必会先要了你的命。”
  “若我先死呢?”
  “你哪那么多话,有我在,你会不死。”
  “你还不是为了杀我才来的?如果我死了,你怎么办?”
  “没有这样的如果。”
  药依旧苦得令人作呕,她却没在胡闹,喝得干净,接过瓷碗,伏饮冰从怀里掏出一个布包给她,布包里包着内宫一位厨娘做的梅子干,这些年只要她老实吃药,他总会给她找来,有时候对她来说,吃药已不是为了治病,而是为这个时刻都为她好的人。
  接过梅子干,她冷笑道:“送些梅子干,你何不送我钱。”
  “翩跹楼日进百金,你最不缺的便是钱。”
  “你怎知我不缺,这世上最不嫌多的便是钱,我活着一日便要攒多多的钱。”
  “要钱做什么,生不带来,死不带去,倒不如活得开心些。”
  中秋将至,长街的花灯延出十几里,最终消失在夜幕里,她望着天的尽头道:“做什么都好,吴市吹箫,当垆卖酒,若不在此处,做什么都好。”
  5
  中秋前的长安城,表面繁华热闹,暗地却是暗流涌动。
  伍被一家十余口一夜惨死,伍被更被取了项上人头,长安令尹命人去查,十余口皆被一剑封喉。令尹上书武帝,伍被为士,所谓士可杀不可辱,伍被惨死又被取了人头,武帝下旨彻查,说是彻查,案子不过走走过场。淮南王刘安富甲一方,手握重兵,朝中枝系遍布,并非一个伍被就能扳倒的,伍被的故事倒被有心人编成故事话本,借说书人之口传遍了长安城。
  茶馆说书的老人道:“淮南王有一女,单名一个陵字,传闻这位郡主,生得玲珑剔透,自幼敏而好学,淮南王曾言此女若是男儿身,必是王侯将相之命,今日且不说这位郡主如何俊杰,但说伍被与淮南王和这位郡主的关系。”
  轻啜了一口杯中茶,坐在茶馆正位的黑袍男子淡淡一笑,“女中俊杰。”
  坐在男子一旁,身着静色大袍,挽着男人的发髻,却掩饰不住出众的姿色,久居长安已是话本中传奇女子的刘陵莞尔一笑,“圣上笑我。”
  坐在正位的男子不是别人,正是如今坐拥天下,得大汉盛世的刘彻。
  “女中俊杰,这四个字,如今长安城也只有你当得起。”
  “刘陵不过一个女孩子,无非深闺绣花鸟的本事,那做得了什么俊杰,圣上休要听人胡说。”
  放下茶盏,刘彻一笑,“既是戏说不听也罢,坊间对你有什么传闻,寡人又不是第一次听说。”   “父王若有反心,也不会送陵儿来长安,战国时,六国争霸,互送质子以求安投诚。父皇效法先贤为圣上解忧。”
  “不过吓唬吓唬你,瞧你这紧张的样子,寡人不是昏庸无道的昏君,伍被说到底也是淮南王的人,虽惨死长安,丧事还要你去操办,别落人口舌。”
  挑起红唇,女扮男装的刘陵笑得漂亮,“陵儿明白。”
  茶又饮了一些,直至将傍晚的时候,刘陵劝刘彻回宫,抬起她娇俏的脸,刘彻笑道:“长安夜长,这么早回去干吗,还是你又瞒了朕什么,你来长安多年,可知道什么热闹的酒肆?”
  “圣上,陵儿虽然野,到底是个姑娘,酒肆这样的地方哪会知道,食肆倒知道几家。”
  “食肆不去也罢,张固你可知道?”
  随着刘彻而来的士官张固忙道:“臣知道一家,却是个销金窟,店主与陵郡主一般也是位女中俊杰,家兄张骞出使之前,曾为一美姬与店主争执。圣上知道家兄秉性,历来固执难劝,却被店主说服,既没有带走美姬,却应允归来之时用一捧胡麻来换美姬走。那地方叫翩跹楼。”
  翩跹楼,那是他派去跟着阿舜归来的侍卫所承报的地方,轻轻一笑,放开刘陵的刘彻道:“那好,今日听了一位巾帼,再会一位巾帼。”
  云瑾第一次见那样的客人,即便在贵胄富贾中也如鹤立鸡群,来客穿着一身黑色绣着龙纹的长袍,身形秀丽修长,剑眉星目,她在翩跹楼多年,见过豪客无数,学得一身辨识人的本事,这人与一旁的侍从皆不是凡人,况还有大人在侧侍奉。
  自榻上站起,往日总陪着她在这儿待几个时辰的寄奴忙道:“姑娘上哪儿?”
  “去为我取鼓槌来,我要亲自待客。”
  那日,翩跹楼的琵琶换成鼓声不过一刻之后,随着声音坐在正位的武帝就看到一位美姬,一身火红色的长衫,黑发散在肩头,随着手中鼓锤,白玉手环衬托她手腕纤瘦,鼓却敲得豪情。
  刘彻闭目听鼓声,一旁的张固道:“圣上,这就是翩跹楼楼主,有着‘长安第一美人’之称的云瑾,这鼓声如何听也不像战鼓的音律。”
  看着击鼓人端着酒盏的刘陵道:“是凤求凰。”
  “战鼓所奏凤求凰,这女子当真是一颗七窍玲珑心,张固请来。”
  云瑾把鼓槌交给一旁的音奴,随着张固前去,对武帝与刘陵问好,“两位贵客初来,云瑾怠慢了。”
  “姑娘倾慕司马相如。”
  “大人何出此言,《凤求凰》一曲虽出自司马大人之手,却不能没有卓夫人,司马大人虽贵为一代名士,卓夫人也是巾帼之姿,云瑾虽敬司马先生之才,却重卓夫人当垆卖酒的豪情。”
  当世女子,听《凤求凰》必会拜倒在司马相如之下,美人配名士,亘古不变,却少有人会敬重名士之妻,一笑,武帝刘彻道:“为何?”
  “夫人出身贵胄,却肯舍下身份与司马大人同走,当年府邸抚琴,如今当垆卖酒,从无怨言,夫人之行,妾身佩服。”
  “谈及卓文君,司马相如,都言《凤求凰》精妙,却少有人有姑娘这样的见解。”
  寄奴捧酒而来,接过酒盏的云瑾道:“世人皆为利往,独卓夫人为爱弃俗世,先生既懂我,便是知己,这雕花酿乃是年前我亲手酿下,送予先生品尝。”
  那是拒霜花酿成的薄酒,入口不扎舌,绵软悠长,犹如面前这位戴着面纱的女子,阿舜性子急躁,历来不喜欢心机重的人,却不知,这女子俘获了他哪里。
  那日,酒客中有胡闹要歌姬陪酒的,她放下酒盏前去周旋,酒客是田相之子,秉性不善,见她前来,便要拼酒。
  “大人,若贵客都要与我拼酒,云瑾早不知死在了哪里。”
  一把扯住她纤细的手腕,相国之子道:“云姑娘酒量好,长安城的人都知道,为何到我这里就不行?”
  “公子,今日不论是公子还是相国大人在此,我不想饮也不会饮,公子且放手吧。”
  “我便不信。”
  田蚡之子不依不饶,张固见状才想上前,武帝便道:“且慢。”
  见武帝阻拦,一旁的刘陵站起,走进热闹的大堂,朗声道:“我家主人初来此处,就是要见识云姑娘的本事,为助主人酒兴,我以这枚玉佩为赏,送给拼酒得胜之人。”
  那是一枚上好的白玉钩,市价必抵白金,她倒不是多喜欢那块玉,但那是大人的话,大人纵要她死,她也要去。
  “既是如此,云某舍命陪君子,寄奴取酒来。”
  命人取来好酒两坛,她笑言,“公子若喝得过一半,算公子赢。”
  “云瑾,你好大的口气。”
  酒是长安城最烈的断肠烧,特为西来的匈奴、鲜卑、扶余人所以备,她自开酒肆,便从不畏酒,酒量之好,长安城的人尽知。
  那日,一坛断肠烧,她喝过一半,田相之子却不胜酒力,倒在桌上,命人带他下去,喝得脸色微红的云瑾指着桌上的玉钩道:“这玉钩可是我的了?”
  “是。”
  拿起白玉钩,脸色被酒气薰得通红,她高声笑道:“寄奴,卖了这玉钩,请今夜的贵客饮酒,剩下的打赏乞儿。”
  说罢,也不顾旁人的目光指点,她一人潇洒地往后院去,走过竹林,旁人看不到的地方,终究坚持不住,纤细的手指攥紧一旁竹子,腹肠之中犹如灼烧一般,疼得她皱眉。烈酒却是一口都吐不出,那双熟悉的手扶住她的时候,她已出了一身的冷汗,如无数次她酒醉的夜里,把她抱回,喂她一碗醒酒药的总是他。
  人是这世上最奇怪的,总会因为一种味道记住一个人,伏饮冰与云瑾而言便是苦味,那味道救人命,亦要人命。
  看着躺在榻上,睡得并不安稳的云瑾,伏饮冰总能想到多年前与她初见那夜,翩跹楼外的长街,花灯延出十几里,楼内一如今日这样热闹,被楼主亲手栽培的波斯美姬初次登台,金发白肤,体态婀娜,商贾贵胄围着长台欢喝。
  往日楼里热闹,云瑾比谁都高兴,那日不知为何,头痛得厉害,留寄奴看守,她一人回到小楼的卧房准备好好睡一场。却没想到,过了竹林,才入回廊,便被一双冰冷的手扼住脖颈,那双手冷得让她打战,人的声音也虚弱得仿佛没了魂魄。   白日里,城内有行刺太尉大人的杀手不知去向,歌姬自府衙官吏那里听来消息,杀手被人伏击,受了重伤,府衙的人正沿途寻找。
  她沉了沉气道:“放手。你扼得我头疼,这里是长安城最安全的地方,你若想躲随便躲多久,不要来烦我。”
  她轻易地拿开了那双扼着她脖颈的手,一气呵成的动作,倒让伏饮冰有些诧异,云瑾的生意是他前日接下的,本想杀了这女人躲在这里养几日伤,却没想到这女人这样冷淡,叫都不叫,竟然躲进屋子睡觉。
  就像她说的,这里是长安城最安全的地方,走进她卧房的时候,女子和衣睡在床榻上,一张芙蓉面,安静得犹如婴儿一般,那日本可杀她再走,却怎么也下不去手,最终他找了屋里的药箱包扎,打算天亮再杀她离开。
  云瑾醒来的时候已经是隔日清早,窗外的光照进屋子,在地上洒出一片金色,她瞧见屋里坐着一个赤着上身的人,伤得很重,身体被一剑贯穿,她睁眼的时候男人正艰难地抬着手为自己包扎。
  瞧着他那样子,坐在床榻上初醒的女子也不惊呼,也不怒骂,她呆了呆,终看不下去他的笨拙,走上前夺了他手中的白纱。
  伏饮冰做杀手这些年,那是他第一次把脆弱的自己,交给一个眼睛很厉害,脾气很坏,却仔细为他包扎的怪女人。
  那之后,他与她如同手里一人拿着一头的白纱,牵扯了四年光景,云瑾也成了这些年,唯一在他剑下活下来的人。
  6
  隔日再睁眼,已是天大亮,伏饮冰已经不见,留下的依旧是个空空的药碗与一包梅子干,门口自大人府邸而来的侍从唤她,“姑娘,大人有请。”
  沐浴更衣,换了红妆,她随着侍奴离开,大人轻易不会命人前去,恐是为了昨夜那位贵客,长安城的淮南王府大门紧闭,与王府一墙之隔的嘉鱼居却客似云来,自嘉鱼居的回廊穿过,她把大氅交给一旁的侍奴,往待客的居室走去。
  “你可知昨夜的人是谁?”
  “不知。”大人历来心思缜密,许多东西,知道与不知道不过一字之差,大人心里却相差千里。
  “不知最好,云瑾,我栽培你这些年,看中的便是你的缜密,那人日后还会见你,你要小心慎言,他若见你,一定要来回禀我。”
  俯了俯身子,她道:“云瑾明白。”
  “这些日子,咳疾可又犯了?”
  幼年还在淮南王府的时候,一场重病险些让她丧命,病好,却落了咳疾这毛病,久治不愈,大人曾寻扁鹊的《难经》想找良方为她医治,都没办法,她也看得淡然,既是命中注定,瞧它做什么。
  “这些日子还好,前些日咳得厉害。”
  “我已命刘绾带内医去了翩跹楼,病总不能这样耗着。”
  “谢大人惦念。”那日嘉鱼居有客,她告别大人便回翩跹楼,一路上,耳边是长安城的喧闹声,她却置若罔闻,低头瞧着手里那道疤,比先前淡了许多,似要被时光消磨掉,但她明白,手上的疤在不在都不重要,因为这道疤已经印在了她心里,一生都磨不掉。
  再见刘绾,一身碧色长衫的女子,极是好看。见她回来,她笑着迎上来道:“姐姐可回来了,我带了内医官来为姐姐看看。”
  “有劳妹妹为我还要跑一趟,待我换了衣裳就来。寄奴。”
  一把拉住要上前的寄奴,刘绾道:“姐姐,有我在要寄奴做什么,我伺候姐姐多年,还比不上寄奴吗?”
  头都没回,往小楼卧房去的她微微一笑道:“那就有劳妹妹了。”
  跟着她往后院走,刘绾看着这座她自小长大的翩跹楼,她记得第一次看到云瑾时的样子,长她四岁,一身红纱,漂亮得像是画中的女子,那时的她,一身破烂以乞食为生。
  蹲在她跟前,云瑾问她:“你叫什么?”
  她是贱奴所生,被主母赶出家门,流落街头根本没有名字。
  见她摇头,瞧着她那双眼睛的云瑾道:“与那时的我一样,连自己的名字都不知道,你可愿意跟着我,我能给你饭吃。”
  饭,对那时候的她来说吃饱一餐就足够了,但人总是贪婪的,吃饱一餐,就想要吃别的,原本清心寡欲的胃口看惯这尘世,就想吃得更多,更好。
  站在云瑾的背后,拿着木梳的刘绾一边为她梳着头发一边道:“姐姐还是那样的美。”
  “红颜易老,谁都抵不过这一寸寸的光阴,你也一样。”
  “姐姐要保的那人还在吗,这些年,姐姐这样安稳地过来,是否是那人守着姐姐?若大人知道有这样一个人存在,不知要如何看待姐姐。”
  大人之下的众位掌事,没有一个是有秘密的,原本云瑾也没有,伏饮冰来后,她便有了让人拿捏的软肋。
  “刘绾,我跟随大人这些年,大人的心思我必比你明白,翩跹楼与无数产业尽在我手,即便我有错,大人亦不会因为你的几句话轻易动我。”
  莞尔一笑,为她戴上玉簪的刘绾道:“那也总比被姐姐终日压在身下强,姐姐虽高权在握,但我等也可学韩人苏秦合纵连横。到时任姐姐权势滔天,怕也毫无办法。”
  镜中的女子,虽面色惨白,眸子却精明得发亮,“结果呢,六国合纵,秦不费吹灰之力便一击即溃。刘绾,于大人之下,众人皆为利往,联合纯属笑话,你且先顾好你自己。”
  拉住要走的云瑾,刘绾道:“姐姐这样保护那人,那人可知道?若不知道,枉费姐姐一番心意。”
  淡淡一笑,拉着刘绾的手,看似好姐妹的云瑾道:“我救了你,但你,到头来又是如何对我。心意这东西,我乐意施就好,管他人做什么。刘绾,心思放在大人身上才能一步步走得高,与我斗你赢不了。”
  寂静的卧房里,即便笑靥如花,毫不退让地面对刘绾,她却明白,有些事儿不能再等了。
  淮南王刘安在伍被死后,上书圣上,以表忠心,洋洋洒洒写满一竹简。看完把竹简扔在桌上,伏饮冰道:“何时收网?”
  “等不及了?”依旧是这个小巷中的私宅。刘彻笑看伏饮冰,他却大逆不道地直视他,伏饮冰道:“十年,还不够吗?”
  “的确够久了,不过还要等些时候,寡人还有一步棋没走。”   “一步一步地下棋,十年布这一局,你累不累,若是我,杀那老贼,把刘陵这刁妇和亲到匈奴,一切皆大欢喜。”
  若是旁人这样说,一代帝王早已命人处以极刑,可伏饮冰不同,他自小就疼爱这个丧母的孩子,一直带在身边,直至父皇的话后,他才亲手把他送出汉宫。这些年阿舜的性子被磨平不少,人也老成了,再没年少时的无畏。他不知该喜该忧。
  走上前,拍了拍伏饮冰的肩,刘彻笑道:“待他我不要什么大礼,事成之后,你只允我,这世上再没什么阿舜。”他以伏饮冰的身份与云瑾相识,若他是阿舜,这一切就都没了,对他来说,高官厚禄,千金在握,不如得一知己。
  那日走前,没像往日一句话都不说,他与刘彻道:“别再派人跟着我,也别做那些没用的,我虽为你用,却不是没牙的老虎。”
  轻轻一笑,曾派了多少人跟他,都没见他发怒,可见云瑾在他心里的位置,刘彻道:“好。”
  7
  张固再见云瑾是在翩跹楼那一夜的半月后了,锦缎装潢的私房,张固道:“不知姑娘为何寻我?”
  “我想求先生带我见见那日与先生同来的贵客。”
  “贵客?”那日与他同来的是刘彻与刘陵,若云瑾要见刘陵,他还能引见,若是刘彻,他半分办法都没有。
  为张固倒酒,云瑾道:“那位黑衣绣着红龙纹长袍的大人。”
  接过她递来的酒杯,张固道:“你见他干什么,那人不是长安人,几日前已离了长安。”
  知道张固在说谎,她也没戳破:“先生只管与那人说,是我要求见,那人必会来见,不会为先生添烦忧。”
  “可是……”
  “这玉钩是那日被我卖掉又赎回的,先生一并带去,那人见了玉钩听了先生的话,必会见我,事成之后,这玉钩与千金赠与先生。”
  “这……”
  即便踌躇,有千金与玉钩相赠,张固还是咬了咬牙,隔日朝会后,百官退朝,张固求内侍拜见圣上。
  未央宫内,看着竹简的刘彻见张固支吾不言,道:“要见寡人,却这样吞吐,做了何等大逆不道的事儿?”
  刘彻的话吓得张固跪倒在地,心里一直念着,不该贪财,只是事已至此,不说自己的麻烦更大,定了定心神张固道:“圣上可还记得,翩跹楼?”
  被竹简挡住的脸,眉毛微微一挑,“如何?”
  “翩跹楼的楼主,曾赠酒给圣上的云瑾姑娘托臣见圣上一面。”
  “见寡人?张固,寡人这样清闲,是酒肆的歌姬要见就可见的?”
  听着刘彻的语调,张固只觉得脖颈飘着冷冷的风,“臣该死,云姑娘求臣许久,说圣上瞧了这东西自会见他。”
  内侍呈给刘彻的是一枚玉钩,这玉钩与那日刘陵所赠给酒肆老板的看似一样,却是不同,这枚玉钩背浮刻“淮南”二字,乃是淮南王家臣才有的,刘陵为主,不会随身携带这样的东西。这些年淮南王在长安做了诸多生意,他虽有消息,但刘陵行事小心,他未拿捏到把柄,这歌姬要见他是什么意思,是刘陵的试探还是另有所图?
  那日那姑娘的话还在耳边,“世人皆为利往。”
  “张固,你历来胆小,却爱财,那姑娘允了你什么,你胆子这样大,敢来为寡人引见。”
  “圣上恕罪,张固该死,云姑娘允臣这枚玉钩与千金。”
  “好大的手笔,你张家世代为官,寡人若不见岂不断了你的财路。去回她,三日内,寡人与她相见。”
  “谢圣上,谢圣上。”
  张固把刘彻答应见面的消息告诉云瑾,穿着大氅的女子抬起芙蓉面道:“大人面色这般,想必是为云瑾操劳了。”
  “你可害死我了,我历来不做骗人的事情,我若失势,便靠你养活。”
  淡淡一笑,瞧着这与张骞八分像,却没他半分骨气的张固,她道:“若我不死,先生且来,珍馐美馔歌姬好酒尽为先生奉上。咳……咳。”
  深秋的长安,天一日比一日冷,送走张固,她关窗出门,寄奴已等在门外,手中捧着那日刘绾走后送来的补药,不管是多好又用多名贵的东西熬煮而出药,总是黑,是苦,而这世上黑色与苦味都是让人捉摸不透的。
  今夜,没等伏饮冰来逼迫,她抬起药碗一饮而尽,把碗放回托盘里,她道:“寄奴,你跟了我多久?”
  “三年了。”
  “已经有三年了,刘绾跟我五年,才被大人赏识荣登高位,不知你要等到什么时候。”慢慢往楼下走,她声音淡定犹如溪水一般。
  “寄奴愿永远陪着姑娘。”
  迈下最后一节台阶,入夜的翩跹楼映入眼帘,美丽的歌姬唱着靡靡之音,在这个她一手建立起的世界,歌舞升平,贵胄富贾,金银美酒,应接不暇,就好似一场永远都做不完的好梦。
  踏进那个世界前,她与寄奴道:“世间之人皆为利往,哪有那么多永远。”
  那夜翩跹楼的云姑娘难得下楼待客,她的鼓声、笑声悦耳动听,烈酒饮了整整一坛,第二坛的第一杯才倒出,她手指一麻,杯子自指尖滑落,她命寄奴再倒,杯子还是碎掉,再倒依旧,瞧着地上的碎盏,她对众客笑道:“三杯好酒敬了天地,今日的酒至此了。”
  她今日极为豪气,众客欢呼送她离去,寄奴本要跟随,她却不许。那日还没走到竹林,打翻她三杯酒的家伙就出现了,一把抱住将倒的她,伏饮冰声音气恼,“再见你这般一次,我便烧了这里。”
  攥着他的手,面色苍白的云瑾吼道:“你敢?“
  “别说一个小小的酒肆,你且问问,烧了这长安城我敢不敢。”
  “你敢烧了长安,敢不敢带我走?”
  突听她说这些,抱着她的伏饮冰呆了呆。见他不说话,夜幕下的云瑾不屑一笑,“一个酒肆歌姬的醉话还要当真,你这样的脑袋怎么来烧我的翩跹楼。”说着腹肠之中的烈酒一阵翻滚,她呕得撕心裂肺,满眼的眼泪。
  那夜,送她回卧房,伏饮冰照旧为她热了寄奴送来的醒酒药,喂她喝完,抚开她的眉峰,沉默了一夜的他才道:“云瑾,待我从淮南回来,长安的事情结束,我带你远走,你乐意去哪里就去哪里。”   嘴巴仍旧是苦的,那双手仍旧是暖的。躺在床上的她只想伴着那话一醉不醒。
  8
  深秋,冷雨打败最后一朵拒霜,残花落在污泥中,也有几分尘世凄苦的味道。
  大氅还是当年那件,只是女子却已伴着时光长大,刘彻出现的时候,她已等了几个时辰,茶都冷了。
  “为何要见我?”
  听到身后的声音,她回过头,身后的男人不再是那日酒肆里的黑袍,这个落雨的午后他穿了身姜黄色的长袍,眉眼尽是英气。大人历来眼高于顶,即便是皇亲贵胄也从不肯奉酒相陪,这人却让大人鞍前马后。
  定了定心神,她道:“民女云瑾叩见圣上。”
  瞧着她,刘彻道:“你如何知道寡人的身份?”以张固的胆子不会主动告诉她,她已越过刘陵直接来见他,能说出他身份的也不会是刘陵。
  “陛下行事与旁人不同,虽身着粗布长衫,却有士大夫相随,郡主奉酒,必不是凡人,奴斗胆猜是圣上。”
  “果然是个玲珑剔透的人,起来吧,张固说你要见寡人,为的是何事。”古有荆轲在咸阳宫刺秦王,今日的午后,刘彻与云瑾也隔得很远。
  站起身,脚下没有半分力气的她道:“奴想与陛下做笔生意。”
  “生意?”冷哼一声,刘彻道,“你倒是好胆量,这长安城怕是刘陵也不敢与寡人做生意。”
  并不惧怕刘彻的语气,她道:“奴斗胆,那日酒肆,圣上已探明奴的心意,奴才前来。况奴这里也有圣上想要的。”
  “寡人想要的?寡人尚且不知自己想要什么,你又从何而知。”
  冷雨伴着秋风吹进凉亭,硕大的宅院,这座小亭被隔绝在尘世之外,苍白的手指攥紧大氅,云瑾吸了一口秋日的冷风,刘彻心思捉摸不定,事已至此她也没了回头的路,她不求能得什么高官厚禄的赏赐,只想赌这一局能换来她想换的!“那日酒肆之中,圣上问奴是否倾慕司马先生,奴说并未一心倾慕先生,更佩服卓夫人的胆量。那日圣上便知奴乃是郡主的人,此话是在试探奴是否一心效力郡主。”
  “说下去。”
  “而后,圣上问奴为何世人皆爱司马大人,奴却敬重卓夫人,奴与圣上说,世间之人皆为利往,独夫人犹如水中芙蓉,出淤泥而不染。奴已向圣上表明,奴并非夫人那般高洁,于污泥之中早已脏了,不过是个为利往的俗世人。只是奴的话并未让圣上放心,田相之子于翩跹楼饮酒几年,从未闹过半点事端,那日却要与奴饮酒,虽圣上不说,张固大人也守口如瓶,奴也并非愚人,田相之子可不识圣上,却不能不识张大人,所以他这般必有人怂恿。张大人要为奴解围,圣上却不许,此举是想试探奴是否有胆识敢与相国之子周旋,毕竟这世间为利往来的都是小人,小人历来胆小,败事者多,成大事者少。不知那日,奴所作可让圣上满意。”
  身后女子的声音冷得像是秋雨中的拒霜,不急不亢,似这世上已没什么可让她忙碌的。
  没瞧她,刘彻道:“淮南王在长安布局,你又被刘陵亲自栽培多年,要寡人如何信你?”
  “陛下,伍被之死,牵连甚广,圣上极力压制,却不得效果,若此时再放任淮南王,无疑放虎归山,圣上只能信奴,博这一把,不是吗?”
  一代帝王的心思被个歌姬看透,刘彻并没恼怒,反而回头,他已多久没见过这样聪明的女人。陈皇后自幼生在贵族之家,愚鲁蛮横却是个性情中人,子夫出自平阳皇姐家中,性格恭顺谦和,历来得体大方从未出过差错,作为帝王,他身边从不缺美人,却少有这样聪明又胆大的女子。
  灰白色的大氅下,云瑾的芙蓉面有些微微的苍白,眉毛却浓得漂亮。刘彻瞧着她许久才道:“既你知道这些,要从朕这里换什么。金钱、地位、荣耀?”
  刘彻的话,让她彻底松了口气,她知道自己赌这一局赢了,“奴不求这些,只求圣上让我消失在这世上。”
  “你若死了,干干净净,何苦背叛原主,与寡人做这样的生意?”
  “这单生意,不仅是为奴做的,还为奴背后的人,奴不知道他的身份,却知道他的脾气,若奴就这样不明不白的不见,他必会像他说的那样烧了翩跹楼,质问大人,若到那时,奴苦心经营的这一切也就完了。”
  那样的人,敢烧掉翩跹楼,前去质问刘陵,不把这长安城任何一个人放在眼里的只有阿舜。
  “既是这样,你助寡人成了淮南之事,寡人放你与那人同走。”
  同走,眼前琉璃水榭,却被深秋的风吹得凋零,如今的她犹如这季节,已将到了末尾,若她能搏,她也想伴着伏饮冰就此一生无忧无虑,可是……不可能了。
  “咳……咳……奴不可能与他同走,却要助他成事,奴不知伏饮冰与陛下的关系。只记得那年中秋夜,他与奴说,自小的志向是闲云野鹤一般地活着,却没想到如今满手鲜血。奴问他可曾后悔,他笑着摇头说,不曾后悔,他答应过父亲,不助兄长成事,永不归家。”
  永不归家,父皇交予阿舜上邪剑的场景,就在眼前,十几岁的少年拿着利剑举天发誓,不助他江山永固,誓不归汉宫。这些年,阿舜为江山清除多少混乱,他自知愧对他,却从未要他停下,让他过他想过的生活。
  看着这女子,刘彻道:“你是刘陵手下心思最缜密的人,你手下若是犯错你从不放过,你为人心狠毒辣,即便坐拥翩跹楼也从不动情,长安最好的士大夫,从未得过你的芳心,即便是寡人,你也不会多瞧一眼,为何是他?寡人要听实话。”
  实话,她要怎么说这样的实话,伸出自己的右手,击鼓有力的手白得可怕,手心横着那道血红色的疤,“为了这道疤。”
  那道疤红得像是一道眯着的眼睛,窥视着她的一切,溪水一般的声音伴着冷雨缓缓而起,“圣上或许已经不记得十几年前淮南城的那个初冬,王爷把我们一群孩子放出王府,要我们窃来这世上最珍贵的东西,我自不知事就被带回淮南王府,接受各种训练,以备日后为王爷所用。我明白,王爷要的最珍贵的东西,并非银钱,王爷要的是权势,可年少的我能偷来的只有银钱,我在城门口饿了三天,终于等到两匹枣红色的马进城,我跟着那两位贵人走到酒家。一个十几岁的孩子饿了三天,等不了什么时机,所以我在酒家外对年长的公子行窃。万般小心,还是被跟着他的少年公子发现,那时尚且不过十几岁的少年莽撞急躁,他用剑鞘挑起我的窃银的右手,取出利刃将我的手钉在门板上,他并未像个施舍的善人与我温饱,叫我日后小心,而是与我说,窃一次就脏了一生的傲骨,他代我父亲教我德行。我自幼被送到酒肆做歌姬,被教的都是如何取悦贵胄,如何为金钱卖笑。德行,这两个字多干净。那日给了我一捧馒头又脱下自己身上的大氅让我穿上,少年与兄长远去,我呆站在酒肆外瞧着他们的背影,此生再没忘记那把剑,那张脸。”所以,从不会为任何人施舍善心的她会在看到那把剑后收起自己所有的恐惧,丢那个杀手在门外,一个人捂着被子流了好久的眼泪。所以她冒着胆子睁开眼再去看那个杀手的时候,讨厌血的她见他笨拙地包扎伤口,会夺来纱布为他包扎,所以刘绾知道他的存在后用他威胁她,大人心狠手辣,即便伏饮冰是长安第一杀手,大人也能让他不明不白地消失,她此生第一次妥协,把刘绾送上高位与她为敌。四年相伴,伏饮冰给了她最初的温暖,又一路守护,她全都知道,所以该是她把一切还给他的时候了,哪怕她能还的仅仅是这条命。   雨越下越大,刘彻凝望着雨帘外的景致失神,他带着阿舜去淮南已经是许多年前的事情了。那时他初登基,淮南王蠢蠢欲动,为灭淮南王之势,他把阿舜安插在淮南,准备伺机而动,灭了刘安,却没想这一伺机就是十年光景。他已对不起阿舜,却未承想还有这样的故事。
  这女子,为阿舜如此牺牲,若是一段佳话岂不更好,“寡人允你,不会计较你助纣淮南王的事情,待长安的事情结束,你就与他同走。”
  “陛下,不论他是谁,圣上又是否计较,我都不想与他走,之前不想,往后也不会做这样的梦。”
  “为何?”
  “云瑾会把自己手中所有的证据交给陛下,还请您遵守承诺。”说完,她迈步走进雨里。
  “他走前曾让寡人许诺,淮南势倒也要留你性命,这是他唯一的要求。”想那夜,已许多年没有主动要求见他的阿舜出现在未央宫,他大大的诧异,那已退去年少毛躁的男孩只与他说:“你且答应我,淮南王的事情完结,要为我留下一个人。”
  “谁?”
  “翩跹楼主云瑾。”
  站起身,瞧着他,刘彻笑道:“阿舜,你为寡人这些年,你要天下哪家美姬朕都会允你,为何偏偏是她?”
  “我只要她。”
  那夜阿舜离开,他想着那个红衣女子想了许久,却未承想再见她却不是为了保她,而是与她在这里做这样的生意。
  “陛下只当那是个玩笑吧。”没有回答刘彻的问题,披着那件旧了的大氅,她走下凉亭,冷雨打下,她却驻足回头道:“圣上,可否告诉云瑾,他的真名叫什么?”
  “刘舜。”
  “舜,阿舜。”笑了笑,她走进雨里,刘彻瞧着雨里那越来越模糊的背影,许久才喃喃自语道:“你若不是阿舜喜欢的人,寡人必会把你留在身边。”
  只是不管是阿舜又或者伏饮冰,还是万人之上的刘彻,想留下她都不可能了。
  9
  刘绾收到那封大红的请柬,深秋都已要过去,天越来越冷了,听她念完请柬里的内容,大人沉默许久才道:“去,瞧瞧她又要耍什么心思。”
  收好请柬,刘绾道:“大人,既已不信云瑾,为何还要留着她,小心养虎为患。”
  “绾儿,不管我如何栽培你,你还是没有云瑾的聪慧,你以为你在翩跹楼这些年,她什么都不知道?她是为让我放心,才让我安插你在她身边,你以为你的威胁真能置她于死地,她才会向我举荐你吗?她是想借此把你送回到我身边。”
  “既是如此,她为何还要我隐瞒伏饮冰的事情,还要喝那些药。”
  “她谨慎这些年,总要留些把柄让人觉得她是有软肋的,只有这样才能让重用她的人对她放下戒心。”
  攥了攥手,不管多努力都比不过云瑾的刘绾道:“那为什么要选伏饮冰,长安多少贵胄捧金为博她一笑,她却选了个杀手。”
  “为何……”
  入夜的翩跹楼,雅房里,酒席已经备好,寄奴奉酒,刘绾与云瑾平座,今日的云瑾依旧是大红的长袍,发髻上插了一支木簪。那簪子还是一年上元节,她胡闹要伏饮冰同去放花灯,他送给她的,那枚小小的木簪被他塞在她手上,她整张脸都红了。她记得幼年的时候,母亲曾与她说过,家乡有风俗,女子成婚之时,夫君是要送她一支木发簪的,寓意,贫贱不移。
  木发簪古朴,即便不服气,刘绾也不得不承认,今夜云瑾美得脱俗。
  拉住寄奴倒酒的手,她道:“你也一起坐。”
  “奴婢不敢。”
  “你们主仆二人坐在一起,有何不敢,今天我既约你们来就已知道你们的事情。”那话说得寄奴面色苍白,刘绾也攥紧了杯中酒,安插寄奴在云瑾身边,这是连大人都不知道的事情,她竟然知道,还笑对寄奴这些年。
  被她拉着坐在椅子上,寄奴双手发抖,刘绾道:“你既什么都知道,还叫我们来干什么?”
  “叫你们来,只是想告诉你们,大人从未信任过你我之中的任何一个人,她既能安插人在我身边,也能安插人去防备你,淮南王势力将倒,若你能脱离大人,我会为你寻个安稳的日后。”
  “云瑾,你大胆!”
  “这些年,胆子若不大,我也不会活到今日,刘绾为制我在手,大人命你在我的药里下毒十年,你以为这些我都不知道?我全都明白,却为保自己,厌恶饮药做戏给你看,大人不信我,也不会信你,她用毒牵制我,自会用旁的牵制你,就像你对寄奴。”
  看着酒杯里的自己,刘绾想着自己年幼的弟弟,她被大人所用,全因跟在大人身边做侍从的弟弟,而寄奴原为了温饱,而今却为了张骞。
  许久雅房都没人说话,只有她一杯杯地饮酒。
  还是寄奴问她,“既然姑娘都知道,为何还要喝下那些药,那些药根本没有倒掉对不对?”
  为何,那臭脾气的男人第一次瞧见她把药倒在回廊的花丛下,气得指着她的鼻子大骂,她病成这样不吃药,是不是不想活,她理都没理他。隔天,似乎就等着来送药,寄奴被她骂走后,那男人拿着药碗进屋,一定要她喝那一碗苦药,她气得夺过药碗摔得粉碎。伏饮冰也是倔脾气,往后每日按着送药的时间来,从最初求着她喝药,到最后怒喝大骂,最终瞧着他气得脸红的样子,她扑哧就笑了,那是她第一次在这男人跟前笑,第一次觉得有这么一个为了她好才给她药吃的人真好,她开始心甘情愿喝掉那些带毒的药,她想看他放心离开的样子。
  这些年,即便谁都不说,大人也从不表明为何会赏识她,她也明白,当年若没那件大氅,她不会有今时今日的一切,或许她早死在了某位贵胄的怀里,也或许,她连再见他的机会都没有,一切的赏识重用,全因那件衣角绣着“刘”字的大氅。这一切大人自最初就开始布局,刘彻安插伏饮冰扳倒淮南王,大人则用她牵制伏饮冰,就连四年前伏饮冰出现在她的世界里也是因为大人千金买她的性命让他们重遇,大人一步步地布局,她一步步地拆局,如今伏饮冰被刘彻派去淮南平乱,大人也不会放过她,她不能成为败掉他隐忍十年才能成就的一切,所以她要亲手结束长安的事情。更不能让他知道,他为她的好,全是在害她。   那夜的长安城,如往日一样安静,刘绾和寄奴离开,她靠在木栏上看着熙熙攘攘的长街,只是这一日却没一个声音与她打趣玩笑,她知道今夜过去,一切就都结束了。
  终
  元狩元年,淮南王刘安因谋反被诛,其女刘陵被连坐赐死,武帝改淮南国为九江郡。
  伏饮冰再回到长安已经是半年后,长安依旧是那个长安,他却再不是伏饮冰,因诛杀淮南王平反有功,他骑着那匹枣红色的马回到长安城,马上的他是武帝的弟弟,先皇最小的儿子,这些年都因骄奢淫逸从未在人前出现过的常山王刘舜。
  白日的翩跹楼热闹非凡,寄奴成了楼主,倚在窗前的女子一身素色的长衫,却再不是当年的样貌。
  云瑾去了哪里,没人知道,刘彻送来的口信只说,刘陵被诛杀那日,她还曾在长安出现过,之后再没人见过她。
  听着内侍的口信,坐在淮南王府的他呆望着窗外的一丛开得旺盛的拒霜花,他曾问过她喜欢什么花,她说拒霜,开在秋日不与百花争艳,却活得坚强,不管在哪儿,总会活下去。云瑾自小被淮南王圈养,她从未体验过彻头彻尾的快乐,她要的生活并非是跟着某个人浪迹天涯,她宁愿吴市吹箫,当垆卖酒,活得自在就好。
  常山王刘舜回到长安依旧不改骄奢淫逸的做派,整日窝在翩跹楼饮酒作乐,武帝亦纵容他,允他不回封地留在长安,可是没有云瑾的长安,他留着有什么意思。
  最后一次在翩跹楼大醉的夜里,寄奴捧酒而来,为他斟满,见过他的寄奴道:“公子,我家姑娘走前为您留话。”
  抓住寄奴,刘舜道:“她说什么?”
  “姑娘说,彼此珍重,大千世界,总有一日会相聚。”
  总有一日会相聚,刘舜请旨回封地常山,淮南王谋反之事情又过去半年,他走那日,武帝带他去了长安的青岭峰,站在峰顶,一眼望去,长安尽收眼底,指着常州的方向,武帝道:“阿舜,回到常州,重新开始,寡人会把欠你的一切还给你。”
  “还给我十几年光阴?若我做个闲王,如今已经儿辈绕膝,你要怎么还我?”依旧臭脾气,依旧不尊帝王兄长,可若不是这样的脾气,也不会一忍就是十几年。
  “寡人为你寻了几位不错的王妃。”
  瞧着孤零零的山,靠在亭内的木桩上的他道:“我不要,再好的女子在我心里都比不上她一个。”
  “为何,天下贤良女子之多,你动情一次,这一生都不肯再娶吗?”
  “为何,我最苦最累的时候,是她拿起白纱为我包扎一剑穿心的伤口;我最寂寞的时候,是她整夜陪我喝酒,尽管她除了样貌一点都不像个女人,可就这么慢慢走进了我心里。我以为淮南王倒台,她没了她的大人,就能彻底自由与我同走,却没想到,她要的自由却不是与我的。算了,不管她去哪儿,我都会找到她,你给的金银珠宝我全都不要,为我换成好酒。待我找到她,一定把她灌醉,让她再也不能逃。”
  瞧着他已不复当年的样子,刘彻只想到诛杀刘陵那夜,云瑾与他站在城楼俯瞰夜中的长安,脸色苍白如纸的女子道:“陛下,霸业已成,放他自由吧。”
  “你呢?”
  “我……”往后的话还没说,已没了半分力气的她倒在武帝怀里,大口呕血。
  那场面让刘彻一惊,命远处的内侍请医官来,却被她止住,“没用的,我自己的身子,自己明白,毒已入骨,救不回来的。”
  “是刘陵?”
  “大人下毒,却是伏饮冰喂我,这是不是就是所谓的命。可我不怨他,我喝得乐意,陛下,我生于岭南,为名士谢重之女,五岁被淮南王夺为质子。起名云瑾,本名谢赋秋,求你把我葬在能看见他的地方。”
  谢赋秋……
  武帝与刘舜将要下山的时候,长安许多百姓往山上来,他们提着烛火纸钱,跪在一座坟前祈求,瞧着跪拜的老人,刘舜上前道:“你们拜的是谁?”
  “不知道,但长安的人都传,葬在这里的谢娘娘,前生积德行善,死后羽化成仙,有求必应。”
  谢娘娘,对着常州方向的孤坟前。立着一座碑,碑文没有出处与生为何时,死在何日,只有一个名讳。
  历来上不跪天,下不跪地的他在老人的话后跪在地上,对着墓碑上的名字道:“谢赋秋,我不信诸佛,今日跪你,只求你若在天有灵,保佑我与云瑾早日重逢,多谢了。”
  话音未落,十月的长安,落了那年的第一场秋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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