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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体育仲裁院(CAS)在里约奥运会上首次设置了专门解决奥运会兴奋剂案件的反兴奋剂部门(Anti-Doping Division,ADD),并将其定位为一审仲裁机构.作为相互独立的仲裁部门,ADD与AHD(临时仲裁庭)在仲裁庭的组成、仲裁员名单的确定、仲裁庭的广泛自由裁量权、程序参与人之间的沟通方式、官方语言、裁决期限等方面有着相似的规定.但ADD作为一审仲裁机构的定位使得两者的差异主要体现在有无“穷尽内部救济”的限制,能否直接将案件移送至CAS总部裁决,临时措施的方式,裁决的最终效力等方面.从异同中依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