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目前我国上市公司生产和披露会计信息,主要遵循了程序理性原则.会计信息的低质量加上其他因素综合作用导致会计信息含量低下,会计信息对证券价格变动的解释功能微乎其微,会计信息与投资者决策之间的相关性十分微小.因此,在认定上市公司因会计信息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责任时,应充分考虑会计信息生产和披露的特殊性及会计信息在证券市场中的作用极其有限这一现实,给予上市公司合理的免责事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