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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规划局2005年12月1日施行了《广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标准与准则——修建性详细规划篇》,《准则》规定“居住区内道路(不含宅前小路)应满足市民的公共通行和特定车辆的使用需要,保证必要的对外交通联系,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封闭”,(简称“禁封令”)规划局推出此《准则》主要是为了解决“还路于民”,缓解城市交通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