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为贯彻《会计法》应当加强对会计人员的教育和培训工作的规定和中共中央“十一五”规划中关于“深入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的要求,进一步加快我国高级会计人才培养,着力造就一批符合社会经济发展要求的高素质、复合型高级会计人才,财政部决定分别举办行政事业类、企业类高级会计人才培训班,由各省级财政部门、中央有关主管单位协助做好政策宣传、培训对象选拔和后期管理等工作。上海国家会计学院负责高级会计人才培训的实施,具体负责培训课程开发、教学组织、结业考核、学员档案库建设、教务管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