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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用航空局于今年较早发布的《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经营性飞行活动管理办法(暂行)》(以下简称“办法”)已于6月1日起正式实施。根据该办法,最大空机重量为250克以上(含250克)的无人驾驶航空器开展航空喷洒(撒)、航空摄影、空中拍照、表演飞行等作业类和无人驾驶航空器驾驶员培训类的经营活动应取得许可证,中国民用航空地区管理局负责辖区经营许可证的颁发和监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