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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今起施行
新修订的《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2008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条例》对1987年起实施的旧条例所作的一个最重要的修改是,提高了耕地占用税的税额标准,将税额标准的上、下限都提高了4倍左右。为重点保护基本农田,《条例》规定,占用基本农田的,适用税额还应在上述适用税额基础上再提高50%。
此外,《条例》还统一了内、外资企业耕地占用税税收负担;从严规定了减免税项目等。
《工资条例》有望年内出台
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今年将研究建立,据了解,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已将制定《工资条例》作为重点工作列入2008年工作计划。有专家表示,作为解决职工工资的增长问题和保障问题的重要举措,《工资条例》的制定和出台或许将保证工资在一定程度上随着物价涨。
此前,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孙宝树曾公开表示,《工资条例》的核心内容是建立工资正常增长机制以及支付机制,旨在解决一线职工工资偏低、工资增长缓慢和欠薪等问题。与《工资条例》一起将于年内出台的,还有《劳动争议仲裁法》、《社会保险法》、《户籍管理法》等法律法规,而作为母法的《劳动法》也将在合适的时机进行全面修订。
《保险营销员诚信记录
管理办法》实施
2008年1月1日起,中国保监会发布的《保险营销员诚信记录管理办法》正式实施。按《办法》规定,投保人可直接登录中国保监会指定网站www.circ.gov.cn,查询保险营销员的从业资格证和诚信记录信息。据了解,这是保监会首次为保险营销员队伍建立个人信用档案。
按照《办法》要求,保险营销员诚信记录包括保险营销员表彰奖励记录、违法违规记录和投诉记录;保险营销员损害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利益的投诉,也将被记录在案,投诉记录查询时限为3年。
产销食品须有许可证
今年消费者凭“QS”标志将能购买到更多放心食品。根据国家质检总局的规定,2008年1月1日起,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将不得生产销售食品,而获证企业生产的食品都必须要有“QS”标志。
为何目前市面上流通的很多食品都还没有“QS”标志?原来,2008年元旦以前生产的新纳入市场准入管理的食品(以生产日期为准),无论是否有“QS”标志,允许合格产品在保质期内继续销售,监管部门给予这些无证合格食品一个退出市场的过渡期。
广东《城市供水用水条例》施行
《广州市城市供水用水条例》2008年1月1日正式施行。其中特别规定: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城市供水水质、水压进行监测,并每月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所需费用纳入部门预算。
该条例规定,公共供水设施发生故障,供水企业不及时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修、影响正常供水的,由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以五千元罚款。供水企业连续停止供水超过二十四小时未采取应急供水措施的,由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予以警告;情节严重的,处以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同时还规定:凡盗用城市供水的,由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补交水费。有违法所得且可以计算的,按违法所得三倍处以罚款,但最高不超过三万元;违法所得无法计算的,对个人处以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处以三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此外,《条例》还明确规定,居民生活用水推行阶梯式计量水价制度。非居民用户用水实行计划用水与定额用水相结合,超计划、超定额用水分级累进加价制度。
葡萄酒年份不能乱标
新《葡萄酒(GB 15037-2006)国家标准》于2008年1月1日起在生产领域里实施,并由推荐性国家标准改为强制性国家标准。新标准明确规定,葡萄酒标注的年份必须是此瓶产品的葡萄原料采摘的年份,并且该年的葡萄汁含量必须达到80%以上。
这一标准实施是为了制止葡萄酒乱报年龄、令消费者蒙冤的“年份酒”现象。瓶子里根本没有数年前的葡萄汁,但葡萄酒产品动辄标注数年前生产,商家乱标年份、乱炒年份概念屡见不鲜。无疑,新标准的实施将使得葡萄酒年份标注有法可依。
个税起征点由1600元
提高到2000元
财政部部长谢旭人在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上就《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作说明时表示,近两年来,居民的基本生活消费支出水平又有所提高,需要对减除费用标准做适当调整。将减除费用标准提高至2000元/月,既可满足居民基本生活消费支出需要,也统筹兼顾了财政承受能力,并体现了重点照顾中低收入者的政策调整意图。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个人所得税起征点自2008年3月1日起由1600元提高到2000元。
有专家分析认为,物价上涨快、财政收入的大幅增加以及政府对民生的关注等,是此次个税起征点调整的主要原因。
董事长、总经理不得
兼任总精算师
《保险公司总精算师管理办法》出台前,总精算师的职责一直由精算责任人来担当。按照《保险公司总精算师管理办法》规定,2008年1月1日后总精算师由保险公司董事会任命,且同一保险公司内,董事长、总经理不得兼任总精算师。同时,保监会依法审查总精算师任职资格,未经审核,保险公司不得以任何形式设立总精算师。
新修订的《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2008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条例》对1987年起实施的旧条例所作的一个最重要的修改是,提高了耕地占用税的税额标准,将税额标准的上、下限都提高了4倍左右。为重点保护基本农田,《条例》规定,占用基本农田的,适用税额还应在上述适用税额基础上再提高50%。
此外,《条例》还统一了内、外资企业耕地占用税税收负担;从严规定了减免税项目等。
《工资条例》有望年内出台
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今年将研究建立,据了解,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已将制定《工资条例》作为重点工作列入2008年工作计划。有专家表示,作为解决职工工资的增长问题和保障问题的重要举措,《工资条例》的制定和出台或许将保证工资在一定程度上随着物价涨。
此前,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孙宝树曾公开表示,《工资条例》的核心内容是建立工资正常增长机制以及支付机制,旨在解决一线职工工资偏低、工资增长缓慢和欠薪等问题。与《工资条例》一起将于年内出台的,还有《劳动争议仲裁法》、《社会保险法》、《户籍管理法》等法律法规,而作为母法的《劳动法》也将在合适的时机进行全面修订。
《保险营销员诚信记录
管理办法》实施
2008年1月1日起,中国保监会发布的《保险营销员诚信记录管理办法》正式实施。按《办法》规定,投保人可直接登录中国保监会指定网站www.circ.gov.cn,查询保险营销员的从业资格证和诚信记录信息。据了解,这是保监会首次为保险营销员队伍建立个人信用档案。
按照《办法》要求,保险营销员诚信记录包括保险营销员表彰奖励记录、违法违规记录和投诉记录;保险营销员损害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利益的投诉,也将被记录在案,投诉记录查询时限为3年。
产销食品须有许可证
今年消费者凭“QS”标志将能购买到更多放心食品。根据国家质检总局的规定,2008年1月1日起,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将不得生产销售食品,而获证企业生产的食品都必须要有“QS”标志。
为何目前市面上流通的很多食品都还没有“QS”标志?原来,2008年元旦以前生产的新纳入市场准入管理的食品(以生产日期为准),无论是否有“QS”标志,允许合格产品在保质期内继续销售,监管部门给予这些无证合格食品一个退出市场的过渡期。
广东《城市供水用水条例》施行
《广州市城市供水用水条例》2008年1月1日正式施行。其中特别规定: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城市供水水质、水压进行监测,并每月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所需费用纳入部门预算。
该条例规定,公共供水设施发生故障,供水企业不及时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修、影响正常供水的,由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以五千元罚款。供水企业连续停止供水超过二十四小时未采取应急供水措施的,由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予以警告;情节严重的,处以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同时还规定:凡盗用城市供水的,由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补交水费。有违法所得且可以计算的,按违法所得三倍处以罚款,但最高不超过三万元;违法所得无法计算的,对个人处以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处以三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此外,《条例》还明确规定,居民生活用水推行阶梯式计量水价制度。非居民用户用水实行计划用水与定额用水相结合,超计划、超定额用水分级累进加价制度。
葡萄酒年份不能乱标
新《葡萄酒(GB 15037-2006)国家标准》于2008年1月1日起在生产领域里实施,并由推荐性国家标准改为强制性国家标准。新标准明确规定,葡萄酒标注的年份必须是此瓶产品的葡萄原料采摘的年份,并且该年的葡萄汁含量必须达到80%以上。
这一标准实施是为了制止葡萄酒乱报年龄、令消费者蒙冤的“年份酒”现象。瓶子里根本没有数年前的葡萄汁,但葡萄酒产品动辄标注数年前生产,商家乱标年份、乱炒年份概念屡见不鲜。无疑,新标准的实施将使得葡萄酒年份标注有法可依。
个税起征点由1600元
提高到2000元
财政部部长谢旭人在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上就《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作说明时表示,近两年来,居民的基本生活消费支出水平又有所提高,需要对减除费用标准做适当调整。将减除费用标准提高至2000元/月,既可满足居民基本生活消费支出需要,也统筹兼顾了财政承受能力,并体现了重点照顾中低收入者的政策调整意图。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个人所得税起征点自2008年3月1日起由1600元提高到2000元。
有专家分析认为,物价上涨快、财政收入的大幅增加以及政府对民生的关注等,是此次个税起征点调整的主要原因。
董事长、总经理不得
兼任总精算师
《保险公司总精算师管理办法》出台前,总精算师的职责一直由精算责任人来担当。按照《保险公司总精算师管理办法》规定,2008年1月1日后总精算师由保险公司董事会任命,且同一保险公司内,董事长、总经理不得兼任总精算师。同时,保监会依法审查总精算师任职资格,未经审核,保险公司不得以任何形式设立总精算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