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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变“城中村”拆迁方式,由全体居民组建股份公司成为拆迁主体,原住居民自行享有财产的处置权,享受旧城拆迁改造带来的利益,进而共享改革成果。海南省三亚市月川村的这种新型“和谐拆迁模式”在2008年全国“两会”期间,引起国内网民的热议,并得到国家建设部的重视。2008年3月底,国家建设部专题调研组在三亚进行了为期三天的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