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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5月16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研究部署了鼓励汽车、家电“以旧换新”政策措施。会议决定采用财政补贴方式,鼓励汽车、家电“以旧换新”。其中,家电“以旧换新”试点将在北京、上海、天津、江苏、浙江、山东、广东和福州、长沙率先开展,而试点期的产品范围局限在电视机、电冰箱、洗衣机、空调和电脑5类家电产品。对交售补贴范围内旧家电并购买新家电的消费者,原则上按照新家电销售价格的10%给予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