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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去年4月1日起,台湾实施了营业税制改革,同时公布了《统一发货票使用办法》,使其成为税制改革的一个重要部分。由于新制营业税是加值型的,仅就本阶段交易之加值额课征,不承认上一阶段之营业额及其税额为税基,这就需要加强发票管理作为推行新税的手段,规定从业者在进货时必须取得统一发票,否则失去其进货税额扣抵的权利,以此配合新税制的贯彻和减少逃漏税收。现简介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