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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刊讯 昨日,省教育考试院公布2013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全省统考相关政策规定。省统考分为音乐类、舞蹈类、美术类、服装类(职高)、服饰艺术与表演类、编导类、播音与主持艺术类、表演类、书法艺术和书法教育类、影视节目制作类、摄影摄像类等11个考试类别。我省将于2013年1月28日前划定各专业类别的省统考合格资格线,并在湖南招生考试信息港(www.hneeb.cn)上公示取得合格资格的考生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