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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读者您好!现就您提出的问题答复如下:一、关于自治区本级参保人员住院医疗费用报销问题。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扩大中区直驻邕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覆盖面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桂劳社发[2009]173号)的规定,自治区本级参保人员住院治疗时,政策范围内的住院医疗费用,对满70周岁及以上的退休人员,统筹基金的报销比例为95%。这是对参保老年人的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