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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对以人民币结算边贸出口实行退税,不仅符合国际通行规则,且对推动我国经济区域化进程、扩大边境地区对外交往具有现实意义,是一项“多赢”的重要举措。然而2004年1月1日以人民币结算边境小额贸易出口货物退(免)税政策在云南独家试行后,却意外地没有取得预期的效果。截至5月底,除保山市有1家边贸企业办理了金额为18194.84元人民币的退税外,其他地区均无业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