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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中秋先生来电话,告诉我,《南京大学法律评论》今年秋季号是总第十期。按我们逢五小庆,逢十大庆的惯例,出满十期,同时也是半年刊的创刊五周年,邀请学界同道表达一些感想和希望是十分自然的事情。很高兴他没有忘记我这个老作者,而且是没有对《评论》的发展作出任何像样贡献的作者。记得《评论》创刊时,我正主持《比较法研究》的编辑工作,在编后小记这种例行文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