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众筹作为一种新型的融资方式,为中小微企业通过网络平台获得资金,提供了便捷途径。有效弥补了传统资本市场中融资门槛高、手续繁等方面的不足。但现实中众筹却面临众多的法律风险,尤其是刑法的过度介入,使其很容易触碰法律红线,严重阻碍了众筹的发展。解决上述问题的关键是在立法、司法、执法过程中,充分体现刑法的谦抑性。将众筹纳入到民法、行政法的调整范围。把刑法当做最后一道屏障,真正为众筹留下合理的发展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