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某次采购项目结束后,一位供应商抱怨,自己参与了一个项目的投标,明明已经中标了,并且收到了成交通知书,按照《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已经是“万事俱备,只欠东风”——就差签订合同这一个环节了。然而,这位供应商似乎还是高兴得早了点。几天后,他接到了采购人的电话,约其就价格问题进行最后的协商。供应商顿时预感到形势不妙:价格在投标书上写得明明白白,还有什么“价格问题”需要协商呢?果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