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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明代士绅确立了完整的个体品质培育方法,其中非制度性方法起到了相当重要的作用。本文主要对其中的族谱作简要分析。 【关键词】明代士绅 个体品德培育 非制度性方法 族谱
【中图分类号】G7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3089(2014)06-0087-01
我国古代非常重视个体道德品质的培养,孟子就十分注重理想人格的塑造,提出了他推崇的理想人格:“居天下之广居,立天下之正位,行天下之大道,得志与民由之,不得志独行其道,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此之谓大丈夫。” 诸葛亮的《诫子训》提出,“夫君子之行,静以修身,俭以养德;非淡泊无以明志,非宁静无以致远”。从此,追求理想人格就成为中国士大夫阶层共同的人生追求。明代士绅创设了许多前朝所没有的方法,对不同家族、不同地区、不同特点的村民实施道德培育。本文主要分析明代士绅在个体品德培育中的非制度性方法,非制度性方法主要是士绅通过非官方的,也就是民间的力量对个体进行道德培育。明代士绅实施个体品德培育的非制度性方法主要有:族谱、世俗宗教、善书(功过格)等。
明朝建国后统治者竭力鼓吹恢复宗族制度,这使得作为宗族文化重要组成部分之一的族谱发生着巨大的道德教育作用。成为精神上联络族人的最好途径和凝聚宗族的最佳纽带。在纂修族谱的过程中,士绅是积极组织者和编纂者,同时士绅也正是通过其所编纂的族谱,对家族成员实施道德培育。
一、族谱的内容体现了士绅的道德理想
族谱乃宗族谱书,通常又称“家谱”、“宗谱”、“家乘”、“世谱”、“支谱”等,皇家的族谱特称“玉牒”。鉴于民间族谱的普遍性和主体性,这里的族谱主要指民间的族谱而言。
为了充分发挥族谱这个强化专制统治的工具的作用,封建统治者要求族谱对族人提出的要求与国家对老百姓提出的要求相一致,为此,族谱中要反映儒家“三纲五常”、“三从四德”等伦理道德,诸如待人处世的道理和礼节,忠孝仁爱的情操佳话,尊尊长长的雅训等,都是必不可少的。为巩固宗族制度,加强宗族统治,统治者视族谱为宣扬封建道德、厘正社会风俗的重要工具,故家谱不仅数量急剧增多,而且在体例上已近于完备。一般均包括:谱序、谱例、谱图(世表)、恩荣、家规、家训、祠堂、坟茔、义庄、人物传记、仕谱、艺文等。而通过其中最能体现伦理道德教化作用的人物传记、家规、家训等内容对传统伦理道德的提倡和宣传,使族谱成为伦理道德教育的优秀教材,从而达到萃涣睦族的目标。
二、族谱的纂修也是道德养成的过程
“谱之修也,内纲维人伦之大本,外以辅翼朝廷之政治”。所以,修谱本身就可以达到教化族众、维系家族的目的。早在宋时,在欧阳修、苏洵等人的倡导下,修谱的宗旨主要是“尊祖收族”,对宗族成员进行“尊尊亲亲之道”的伦理教育。至明代时期,随着程朱理学统治地位的确立、巩固和发展,宣扬和实践“三纲五常”便成了修谱的宗旨,修谱之风也更盛。这使得“三纲五常”等传统伦理道德深入乡村闾里,进入千家万户,对家族族众产生了巨大的伦理道德教化作用。
“立族之本,端在修谱。族之有谱,犹国之有史;国无史不立,族无谱不传”。乾隆时协办大学士庄有恭认为纂修族谱有五大好处:“本祖德也,亲同姓也,训子孙也,睦故旧也,又有其大焉者,则报国恩也。”“三世不修谱,则同小人矣”,“当以不孝论”。在广大民众看来,纂修族谱不仅可以巩固宗族地位,维护显示宗族门弟,而且可以达到详世系,别支派,辨尊卑,序昭穆,正名分,叙长幼,敬祖尽孝,萃涣睦族的目的,是巩固宗族制度和宗族统治的重要保障,故历来被视为宗族第一要务,各家族对之极为重视,视之为义不容辞、责无旁贷的光荣使命,故对族谱一修再修,不少家族还具体规定十年一小修,三十年一大修。如武进薛墅吴氏家族在1572年至1883年的312年中共修谱十一次,平均不到三十年修一次。
一般来说,修谱多是在族长的组织之下,由家族中德高望重之人、精通文墨之士或当地的士绅主持。为了使族谱的修纂有规可依,有章可循,每个家族都定有一定的修谱规则、条规或“义例”,这些规则在“三纲五常”、“三从四德”等思想指导下,以“劝善惩恶”为宗旨,所以规定对“野合于外妇”、“宣淫于族妇”、“下乱于家人妇”等非法婚姻所生的子孙不得入谱,不予叙录,俗称“出谱”。如果谱成后,族众中有不孝不悌,渎伦伤化,干犯名教,流入下贱,有玷祖宗清白的,以及夫丧再嫁者,同姓为婚者,仍要受到“黜革”(“革谱”)。如安平《陈氏族谱》规定:“凡子孙有逆理乱常、身罹刑宪者,弗谱之,所以诛其罪也;又犯尊凌长、依律重惩者,弗谱之,所以责不孝、不悌也;有子妇亏行辱身,失节败名者,亦弗谱之,所以惩不义也。”“不准入谱”和“开除谱籍”的族众无权享有宗族内的公共利益,在法律上没有完全人格,并且其子孙也要受到摒弃,所以,它们均被视为奇耻大辱,家族成员为了不受此辱,就必须循规蹈矩,以传统伦理道德规范约束自己的身心。所以说,纂修族谱在一定程度上维护了婚姻的严肃性,提高了家族道德水平,本身即是一个对族人进行伦理道德教育的过程。
总之,无论是族谱的修纂还是族谱本身的内容,都体现了明代士绅的社会理想,士绅通过亲自参与族谱的纂修渗透了儒家道德思想,同时在族谱的实际运用中,士绅完成了对族众的品德教育。
【中图分类号】G7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3089(2014)06-0087-01
我国古代非常重视个体道德品质的培养,孟子就十分注重理想人格的塑造,提出了他推崇的理想人格:“居天下之广居,立天下之正位,行天下之大道,得志与民由之,不得志独行其道,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此之谓大丈夫。” 诸葛亮的《诫子训》提出,“夫君子之行,静以修身,俭以养德;非淡泊无以明志,非宁静无以致远”。从此,追求理想人格就成为中国士大夫阶层共同的人生追求。明代士绅创设了许多前朝所没有的方法,对不同家族、不同地区、不同特点的村民实施道德培育。本文主要分析明代士绅在个体品德培育中的非制度性方法,非制度性方法主要是士绅通过非官方的,也就是民间的力量对个体进行道德培育。明代士绅实施个体品德培育的非制度性方法主要有:族谱、世俗宗教、善书(功过格)等。
明朝建国后统治者竭力鼓吹恢复宗族制度,这使得作为宗族文化重要组成部分之一的族谱发生着巨大的道德教育作用。成为精神上联络族人的最好途径和凝聚宗族的最佳纽带。在纂修族谱的过程中,士绅是积极组织者和编纂者,同时士绅也正是通过其所编纂的族谱,对家族成员实施道德培育。
一、族谱的内容体现了士绅的道德理想
族谱乃宗族谱书,通常又称“家谱”、“宗谱”、“家乘”、“世谱”、“支谱”等,皇家的族谱特称“玉牒”。鉴于民间族谱的普遍性和主体性,这里的族谱主要指民间的族谱而言。
为了充分发挥族谱这个强化专制统治的工具的作用,封建统治者要求族谱对族人提出的要求与国家对老百姓提出的要求相一致,为此,族谱中要反映儒家“三纲五常”、“三从四德”等伦理道德,诸如待人处世的道理和礼节,忠孝仁爱的情操佳话,尊尊长长的雅训等,都是必不可少的。为巩固宗族制度,加强宗族统治,统治者视族谱为宣扬封建道德、厘正社会风俗的重要工具,故家谱不仅数量急剧增多,而且在体例上已近于完备。一般均包括:谱序、谱例、谱图(世表)、恩荣、家规、家训、祠堂、坟茔、义庄、人物传记、仕谱、艺文等。而通过其中最能体现伦理道德教化作用的人物传记、家规、家训等内容对传统伦理道德的提倡和宣传,使族谱成为伦理道德教育的优秀教材,从而达到萃涣睦族的目标。
二、族谱的纂修也是道德养成的过程
“谱之修也,内纲维人伦之大本,外以辅翼朝廷之政治”。所以,修谱本身就可以达到教化族众、维系家族的目的。早在宋时,在欧阳修、苏洵等人的倡导下,修谱的宗旨主要是“尊祖收族”,对宗族成员进行“尊尊亲亲之道”的伦理教育。至明代时期,随着程朱理学统治地位的确立、巩固和发展,宣扬和实践“三纲五常”便成了修谱的宗旨,修谱之风也更盛。这使得“三纲五常”等传统伦理道德深入乡村闾里,进入千家万户,对家族族众产生了巨大的伦理道德教化作用。
“立族之本,端在修谱。族之有谱,犹国之有史;国无史不立,族无谱不传”。乾隆时协办大学士庄有恭认为纂修族谱有五大好处:“本祖德也,亲同姓也,训子孙也,睦故旧也,又有其大焉者,则报国恩也。”“三世不修谱,则同小人矣”,“当以不孝论”。在广大民众看来,纂修族谱不仅可以巩固宗族地位,维护显示宗族门弟,而且可以达到详世系,别支派,辨尊卑,序昭穆,正名分,叙长幼,敬祖尽孝,萃涣睦族的目的,是巩固宗族制度和宗族统治的重要保障,故历来被视为宗族第一要务,各家族对之极为重视,视之为义不容辞、责无旁贷的光荣使命,故对族谱一修再修,不少家族还具体规定十年一小修,三十年一大修。如武进薛墅吴氏家族在1572年至1883年的312年中共修谱十一次,平均不到三十年修一次。
一般来说,修谱多是在族长的组织之下,由家族中德高望重之人、精通文墨之士或当地的士绅主持。为了使族谱的修纂有规可依,有章可循,每个家族都定有一定的修谱规则、条规或“义例”,这些规则在“三纲五常”、“三从四德”等思想指导下,以“劝善惩恶”为宗旨,所以规定对“野合于外妇”、“宣淫于族妇”、“下乱于家人妇”等非法婚姻所生的子孙不得入谱,不予叙录,俗称“出谱”。如果谱成后,族众中有不孝不悌,渎伦伤化,干犯名教,流入下贱,有玷祖宗清白的,以及夫丧再嫁者,同姓为婚者,仍要受到“黜革”(“革谱”)。如安平《陈氏族谱》规定:“凡子孙有逆理乱常、身罹刑宪者,弗谱之,所以诛其罪也;又犯尊凌长、依律重惩者,弗谱之,所以责不孝、不悌也;有子妇亏行辱身,失节败名者,亦弗谱之,所以惩不义也。”“不准入谱”和“开除谱籍”的族众无权享有宗族内的公共利益,在法律上没有完全人格,并且其子孙也要受到摒弃,所以,它们均被视为奇耻大辱,家族成员为了不受此辱,就必须循规蹈矩,以传统伦理道德规范约束自己的身心。所以说,纂修族谱在一定程度上维护了婚姻的严肃性,提高了家族道德水平,本身即是一个对族人进行伦理道德教育的过程。
总之,无论是族谱的修纂还是族谱本身的内容,都体现了明代士绅的社会理想,士绅通过亲自参与族谱的纂修渗透了儒家道德思想,同时在族谱的实际运用中,士绅完成了对族众的品德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