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支五行骨筹浅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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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键词】干支五行骨筹;战汉时期;干支五行思想;数术行为
  【摘要】山西、重庆、河北等地的博物馆或文物保管所收藏有一批刻有干支或干支五行内容的长条形骨片,根据其用于占卜的功能,可统称为“干支五行骨筹”。分析干支五行骨筹上的刻字字体并结合干支五行学说的发展历程可知,此类骨筹在战国时期即已出现,起初仅刻有干支内容,到西汉中期,随着干支五行思想的成熟,刻字内容逐渐发展为干支和五行搭配。干支五行骨筹的使用可能与战国至秦汉时期丧葬活动中流行的数术行为有关,推测是墓主入葬时遗留的卜葬工具或风水行业人员的随葬用品。
  在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中,山西晋中、晋城、长治等地发现了一些刻有干支和五行内容的长条形骨片。查阅相关资料可知,此类器物曾被称为“日辰骨签”[1]、“骨质筹策”[2]、“骨签”[3]、“干支筹”[4,5]等,全套12枚,根据所刻内容可分为刻干支、五行和仅刻干支两类。其中干支五行刻文的排列顺序为:“甲子木”“乙丑木”“丙寅火”“丁卯火”“戊辰土”“己巳土”“庚午金”“辛未金”“壬申水”“癸酉水”“甲戌木”“乙亥木”。根据相关学者的研究,此类骨片可能是占卜用具,用于分策定卦、推算历日等[2—5]。笔者认为,在上述定名中,“骨签”本意指骨质标签,有“物勒工名”的性质,如汉长安城未央宫遗址出土骨签[6],与刻干支五行内容骨片的占卜功能不符,“骨质筹策”易与计数用的算筹混淆,“干支筹”的命名则忽略了骨片的质地。为了便于论述,本文将这类刻有干支或干支五行内容的骨片统称为“干支五行骨筹”。
  目前发现的干支五行骨筹以考古发掘出土为主,但在考古简报或报告中很少提及,相关研究也较少,多是对该类器物来源、形制及年代等的简要说明[2—4],未见专门的整理和研究。基于这一情况,笔者梳理了国内现存干支五行骨筹资料,结合五行学说的演变以及骨筹上所刻字体、纹饰的特点对其进行年代判定,并就丧葬活动中的数术行为进行分析,以期对干支五行骨筹有更深入的认识。

一、国内现存干支五行骨筹概况


  笔者目前搜集到的有确切收藏地点的干支五行骨筹共计120枚,包括刻干支五行内容者107枚和仅刻干支内容者13枚,分别收藏在山西、河北、重庆等地的博物馆或文物保管所中。下面对这些干支五行骨筹的情况进行简要介绍。
  1.山西省晋中市博物馆藏干支五行骨筹
  共3枚。出土于晋中市榆次猫儿岭墓群汉代墓葬,属同一套骨筹。形制基本相同,均为骨白色,骨质致密,表面有绿色沁。骨筹正面磨光,背面削平,横竖截面均可见清晰的斜向锯痕。骨筹两端纹饰相同,均在两道弦纹中间饰两个圆圈纹,圆心处有钻孔。中部用方笔小篆刻干支五行内容,刻字略呈等距离分布。由残留痕迹来看,刻文字和纹饰处原填充有朱砂(封二,1)。
  ①刻“乙丑木”上端微残。表面有厚约2毫米的淡绿色沁。残长10.5厘米,宽1.2厘米,厚0.35厘米。
  ②刻“癸酉水”保存完整。正面呈骨白色,背面淡绿色沁较明显。刻文字和纹饰处残留少量朱砂。长10.75厘米,宽1.2厘米,厚0.35厘米。
  ③刻“甲戌木”顶端纹饰部分缺失。表面有淡绿色沁,沁色较均匀。刻文完整,填充朱砂保存较好。底端刻纹饰处残存少量朱砂。残长9.65厘米,宽1.2厘米,厚0.45厘米。
  2.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文物管理所藏干支五行骨筹
  共8枚。亦出土于晋中市榆次猫儿岭墓群汉代墓葬,表面纹饰和刻字的布局与晋中市博物馆所藏骨筹基本相同,但纹饰和刻文中填充的朱砂保存较好。原藏品档案中登记为1套,但从所刻纹饰、字体以及骨筹的尺寸、颜色上综合判断,应分属两套。
  第一套共4枚。形制相同,均为骨白色,中间厚两端薄。圆圈纹位置较为随意,有的甚至与弦纹相切或相交。刻文为一刀刻出,无二次加工痕迹(图一,1)。
  ①刻“丁卯火”上部残断,“丁”字仅余竖画末端。残长8.8厘米,宽1.2厘米,厚0.2~0.3厘米。
  ②刻“庚午金”在“金”字下端斜向断裂成两截,正面中部横向锯痕明显。长12.2厘米,宽1.2厘米,厚0.25~0.3厘米。
  ③刻“辛未金”保存完整。长12.1厘米,宽1.15厘米,厚0.2~0.3厘米。
  ④刻“癸酉水”保存相对较好,上端略有缺角。长12.1厘米,宽1.2厘米,厚0.25~0.3厘米。
  第二套共4枚。均保存完整,为骨白色,表面有青绿色沁。圆圈纹较大,但排列较为整齐。刻文字体较粗,刻划不流畅,笔画呈波浪状(图一,2)。
  ①刻“乙丑木”长11.1厘米,宽1.2厘米,厚0.35厘米。
  ②刻“戊辰土”长11.3厘米,宽1.2厘米,厚0.25~0.3厘米。
  ③刻“壬申水”长11.2厘米,宽1.15厘米,厚0.3厘米。
  ④刻“乙亥木”长11.3厘米,宽1.2厘米,厚0.3~0.4厘米。
  3.山西博物院藏干支五行骨筹
  共55枚。根据全国可移动文物登录网(“一普”资料上传平台,目前已下线)上的登记信息,时代为唐,出土地点不详。大多保存完整,形制基本相同,表面有不同程度的褐色沁,个别还有青绿色沁。长9.8~10.8厘米,宽1.2~1.3厘米,厚度不详。因部分骨筹的刻字内容已漫漶不清,具体套数不明。根据纹饰和刻文的特点,可分为三类。
  第一类共33枚。包括刻“甲子木”2枚,刻“乙丑木”2枚,刻“丙寅火”3枚,刻“丁卯火”3枚,刻“戊辰土”3枚,刻“己巳土”3枚,刻“庚午金”2枚,刻“辛未金”4枚,刻“癸酉水”1枚,刻“甲戌木”3枚,刻“乙亥木”2枚和刻文不明者5枚。骨筹两端纹饰相同,均在两道弦纹中间饰两个圆圈纹,圆心处有钻孔。中部用方笔小篆刻干支五行内容,字距较为均匀。篆字刻划簡单,无修饰痕迹,制作较为随意(图二)。



  第二類共11枚。包括刻“甲子木”2枚,刻“丙寅火”1枚,刻“丁卯火”1枚,刻“庚午金”2枚,刻“辛未金”1枚,刻“壬申水”1枚,刻“癸酉水”1枚,刻“甲戌木”1枚和刻文不明者1枚。骨筹顶端在两道弦纹中间饰两个圆圈纹,圆心处有钻孔,底端仅刻一道弦纹。刻文字体较为规整,大多残存有朱砂。从刻痕来看,每一道笔画均为一侧平直,一侧呈波浪状,可能是先用工具划刻出笔画后,再用力加粗加深所致(封三,1)。
  第三类共11枚。包括刻“甲子木”1枚,刻“乙丑木”1枚,刻“丙寅火”1枚,刻“丁卯火”1枚,刻“戊辰土”1枚,刻“己巳土”2枚,刻“辛未金”1枚,刻“癸酉水”2枚,刻“甲戌木”1枚。骨筹顶端在两道弦纹中间饰两个圆圈纹,底端在两道弦纹中间饰一个圆圈纹,圆心处均有钻孔,圆圈纹的位置均较为随意。与上述一、二类骨筹相比,此类型骨筹刻字较为规整,笔画较为纤细(封三,2)。
  4.山西省晋城博物馆藏干支五行骨筹
  共18枚,分属两套。根据全国可移动文物登录网上的登记信息,均为征集所得,时代为春秋。
  第一套共12枚。征集自长治市屯留县李高乡李坊村。均保存完整。形制相同,表面有不同程度的褐色沁,个别还有方孔圆形青绿色沁,可能是与铜钱伴出所致。仅在底端刻纹饰,纹饰式样为上下各饰三道弦纹,中间高约0.5厘米的空白处以细线分为X状四部分,每部分中部各钻一小孔。刻文字体接近圆笔篆书,刻痕深浅不一,有二次修饰的痕迹。均长10.5厘米,宽1.4厘米,厚0.4厘米,重88克(图三)。



  第二套共6枚。征集来源未标明。均保存完整。包括刻“甲子木”、刻“乙丑木”、刻“丙寅火”、刻“丁卯火”、刻“己巳土”、刻“甲戌木”者各1枚。纹饰、刻文字体均与晋中市博物馆所藏榆次猫儿岭出土干支五行骨筹相同,但刻文笔画较细,字体更为规整,“木”字写法明显不同。刻字内残存朱砂痕迹。均长 11.7厘米,宽1.3厘米,厚0.3厘米(封二,2)。
  5.山西省长治博物馆藏干支骨筹





  共2枚。仅刻干支内容,包括刻“甲子”和刻“壬申”者各1枚。根据全国可移动文物登录网上的登记信息,出土于长治县西池乡(现长治市上党区西池乡),时代为汉。保存基本完整,两端略有磨损,应为长期使用所致。形制基本相同,表面有不同程度的褐色沁。仅在底端刻纹饰,纹饰样式为上下各饰一道弦纹,中部空白处以细线分为X状四部分,左右两部分中部各钻刻一圆圈纹,圆心处有钻孔。刻文字体为圆笔小篆,第一个字紧贴骨筹顶端,刻文仅占据骨筹上半部,字体规整,笔画匀称。长12.6~12.8厘米,宽1.57~1.61厘米,厚0.32~0.33厘米(封二,3)。
  6.重庆中国三峡博物馆藏干支五行骨筹
  为全套12枚。为征集所得,时代为西汉[7]。保存完整,表面有不同程度的绿色沁。骨片顶端在两道弦纹中间饰两个圆圈纹,底端在两道弦纹中间饰一个圆圈纹,圆心处均有钻孔。刻文字体为规整的方笔小篆,均有朱砂填充痕迹。长11厘米,宽1.1厘米(图四)。《中国象征文化图志》中收录有一套未标明出处的干支五行骨筹,从配图来看,应就是重庆中国三峡博物馆所藏的这套[8]。
  7.河北邢台市柏乡县文物保管所藏象牙干支筹
  共11枚。1986年出土于河北柏乡县东小京战国墓[4]。保存基本完整,均仅刻干支内容,缺刻“辛未”1枚(图五)。简报中描述其“大小相同。分别线刻干支名,上端用汉字数目编号,下端饰一组圈点纹。器表极为光滑,当为实用之物。长12.8、宽2、厚0.5厘米”。李零曾对此套象牙筹进行了详细考证,根据出土地和铭文字体判断其为赵国器物[5]。
  8.河北省邯郸市博物馆藏干支五行骨筹



  共11枚。征集自古玩市场[9]。根据陈斌、陈慧发表的《邯郸市博物馆征集的汉代骨签》一文,此套骨筹中“5枚基本完整,余残断或残缺。完整者长11厘米,宽1.4厘米,厚0.3厘米。每枚骨签顶端刻画两条横线,两横线间并列钻有两个带圆心的圆圈,下端刻一条横线,中部刻字3个,为隶书,笔画呈波浪状”,“纹饰与字体笔画内均填以朱砂”(图六)[3]。除1枚因残损严重而刻字不明外,其余10枚刻文依次为“甲子木”“丙寅火”“丁卯火”“己巳土”“庚午金”“辛未金”“壬申水”“癸酉□”“甲戌木”“乙亥木”。由此可知,本套骨筹中缺失的1枚和刻字不明的1枚应分别刻“乙丑木”和“戊辰土”。



  除了上述8家文博单位收藏的120枚干支五行骨筹外,在民国时期一些学者的著作中也收录有干支五行骨筹信息,同样具有重要的研究价值,现作为补充材料介绍如下:
  1.《贞松堂集古遗文》所收录干支五行骨筹[10]
  共一套12枚。《贞松堂集古遗文》一书是罗振玉先生于1928年冬至1930年冬编撰,依注释“近出濬县皆归西充白氏”判断,此套骨筹应是1928年前后出土于濬县(今河南省浚县),收藏于西充白氏。对比可知,此套骨筹与重庆中国三峡博物馆所藏骨筹的纹饰、刻文字体和缺损处完全相同,应为同一套器物。



  共收錄三组干支五行骨筹,其中两组为12枚,一组为10枚,共计34枚,时代均为汉,尺寸均未标明。观察书中图片上的纹饰可知,其中一组应是由两套骨筹拼凑而成,故实际应为4套。
  第一套共12枚。保存完整。正面两端纹饰均为在两道弦纹中间刻两道横向点状纹,中部用方笔小篆刻干支五行内容,其中天干和地支刻字距离相对较近。纹饰制作较为随意,刻文字体不甚规整(图七,1)。



  第二套共10枚。保存完整,缺失2枚刻文为“丙寅火”和“癸酉水”。骨筹两端纹饰相同,均在两道弦纹中间饰两个圆圈纹,圆心有钻孔。中部用方笔小篆刻干支五行内容,文字大致呈等距分布(图七,2)。
  第三套共7枚。包括刻“甲子木”、刻“丙寅火”、刻“己巳土”、刻“辛未金”、刻“癸酉水”、刻“甲戌木”、刻“乙亥木”者各1枚。大多保存基本完整,刻“辛未金”者残损严重。骨筹两端纹饰相同,均为在两道弦纹间以细线分为X状四部分。小篆刻文字形较大,笔画较粗,有方有圆,三字以双弦纹为界等间距分布(图八,标红色者)。
  第四套共5枚。包括刻“乙丑木”、刻“丁卯火”、刻“戊辰土”、刻“庚午金”、刻“壬申水”者各1枚。除刻“壬申水”者底端缺失小部分外,均保存完整。骨筹四周刻边框,两端纹饰相同,均为在边框内加刻一道弦纹形成方框,方框内以细线分为X状四部分,各部分中部钻刻一圆圈纹,圆心有钻孔。刻文字体为圆笔小篆,字形瘦长规整,笔画纤细(图八,标蓝色者)。

二、干支五行骨筹的年代判断




  1.干支五行骨筹产生的历史背景
  干支是天干和地支的合称,是中国古代重要的纪时系统。由甲骨卜辞中用于纪日的干支记录可知,至迟在殷商时代,中国就已经使用干支纪时法了[11]。“五行”的概念产生于商代,最早见于《尚书·洪范》,武王克殷以后,问箕子以天道,箕子答:“我闻在昔,鲸埋洪水,泪陈其五行。”并对五行的概念进行了阐述:“一曰水,二曰火,三曰木,四曰金,五曰土。水曰润下,火曰炎上,木曰曲直,金曰从革,土爰稼穑。润下作咸,炎上作苦,曲直作酸,从革作辛,稼穑作甘。”[12]之后五行学说不断发展,逐渐加入了五方、五德、五星等内容,并与干支、阴阳、太极等概念相融合,成为中国古代哲学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
  干支与五行的结合,早在春秋时期就已出现。如《国语·晋语四》记载晋文公重耳经过五鹿时“乞食于野人”之事:“野人举块以与之,公子怒,将鞭之。子犯曰:‘天赐也。……有此,其以戊申乎!所以申土也。’”[13]此处将干支中的戊申与五行中的土结合起来。又如《左传·哀公九年》记载赵鞅占卜救郑之事:“遇水适火,占诸史赵、史墨、史龟。……史墨曰:‘盈,水名也。子,水位也。名位敌,不可干也。炎帝为火师,姜姓其后也。水胜火,伐姜则可。’”[14]这里干支中的子与五行中的水被结合起来。发展到了汉代,融入了干支、阴阳的五行学说大盛,几乎渗透到了社会的各个方面。顾颉刚曾指出:“汉代人的思想骨干,是阴阳五行。无论在宗教上,在政治上,在学术上,没有不用这套方式的。”[15]干支五行思想在此时已完全发展成熟,在《礼记·月令》[16]中,以干支为主的时间系统和东方属木、南方属火、西方属金、北方属水、中央属土的空间系统被统一了起来,形成了中国古代独特的时空观。
  目前发现的干支五行骨筹大多为一套12枚。其中,刻文内容为十天干、十二地支与五行相配者,配对方式与《淮南子?天文篇》[17]及《史记?天官书》[18]中记载的内容相同,应是在汉代干支五行学说成熟后出现的。而少量仅刻干支内容的骨筹,时代可能早于同时刻干支、五行内容者,是干支尚未完全融入五行学说时期的产物。
  2.目前所见干支五行骨筹的年代
  前文已述,目前所见干支五行骨筹上的刻文字体大多为秦汉时期的圆笔或方笔小篆,而各收藏单位所标注的藏品年代却跨度较大,有春秋、战国、汉、唐等,且除柏乡县文物保管所、晋中市博物馆、晋中市榆次区文物管理所所藏骨筹外,大多没有明确的出土地点。故笔者认为部分干支五行骨筹的年代判定可能有误,有必要对其进行详细讨论。







  综合干支五行学说的发展历程和目前所见干支五行骨筹的年代判定结果可知,干支五行骨筹在战国时期就已经出现,起初仅刻有干支内容,到西汉中期,随着干支五行思想的成熟,此类骨筹的使用日益盛行,刻字内容也逐渐发展为干支和五行相配。

三、干支五行骨筹与丧葬活动中的数术行为


  早在西周时期,丧葬活动中就已经出现了各种数术行为[19]。根据《周礼·春官宗伯》,当时有“掌大丧劝防之事”的丧祝,有专门负责占卜葬地的卜师和筮人,还有负责占卜下葬吉日的卜人等[20]。到秦汉时期,人们更加注重对葬地和下葬日期的选择。秦汉简牍及文献中多记有与丧葬数术行为相关的资料,如睡虎地秦简《日书》中对于下葬时间有着极为详细的规定,以干支划分出“男日”“女日”,“女子忌以女日病、葬,男子忌以男日病、葬”[21]。东汉王充《论衡·讥日》中引用汉代关于选丧择日的专著《葬历》的记载曰:“葬避九空、地臽,及日之刚柔,月之奇耦。日吉无害,刚柔相得,奇耦相应,乃为吉良。不合此历,转为凶恶。”[22]悬泉汉简《日书》中记载的葬历内容则更为细致,其中对十二地支日各日去世的吉凶以及丧葬活动需要避讳的时间、地点等都有详细的规定[23],如T309③∶146:“卯死,复有丧,西南间三室,有死者,央(殃)、凶。□□□上。二月卯不可穿。”T309③∶266:“辰死者,不幸。西南间一室,必有死者,央(殃)、凶。不出西井上。辰,不可穿,穿,不出三月有五丧。毋以死者,以死者,不出三年有五丧。勿以哭泣,以哭泣,不出三月复哭。”
  由上述记载可知,到了汉代,以卜日术为主的数术行为已经成为丧葬活动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且与先秦以来的卜日术使用龟甲、蓍草等工具按照既定程序进行卜筮不同,汉代卜葬是以天干地支为符号,按照阴阳五行、八卦方位等原理进行占卜[19]。由此笔者推测,战汉时期墓葬中出土的干支五行骨筹可能与当时丧葬活动中的数术行为有关,尤其是在汉代,干支五行骨筹很可能是墓主入葬时遗留的卜葬工具。此外,秦汉时期,随着物质文化的极大发展,“事死如事生,事亡如事存”的厚葬观念盛行,人们普遍将生前常用的物品用于随葬,干支五行骨筹也有可能是墓主生前的常用物品,揭示了墓主从事风水行业的特殊身份。
  由于目前发现的干支五行骨筹的出土信息大多不明,干支五行骨筹的具体用途和使用方法尚无法明确判断,还有待今后相关考古工作的进一步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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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张晓虹;责任编辑:谷丽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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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地区是连接中原与欧亚草原、中亚的关键枢纽.本文系统收集了西北地区青铜时代早期铜器的分析数据,尝试讨论冶金技术面貌和资源利用特征.新疆早期主要接受西西伯利亚地区较为成熟的冶金业影响,从红铜逐渐发展到锡青铜,砷铜制品及技术约在公元前1700至1600年从河西走廊向西传播进入新疆东部.河西走廊中部西城驿遗址是西北地区目前发现最早的砷铜生产与使用中心.青海东部与甘肃南部分布齐家文化,多种交叉的外来资源汇聚,符合文化中间地带的身份特征,满足西北地区与中原冶金术交流的必要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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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肺炎对世界经济、政治和社会造成了“世纪性”影响,疫情在中国的蔓延得到遏制离不开党领导下的工会组织的积极防控.本文基于中西方工会在疫情防控中的差异化表现,探究二者在政治信念、制度理论和组织体系方面的差异根源,分析中国工会在该次疫情防控中的积极作用和制度优势,进而提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视角下的工会治理机制:坚定党的领导,采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丰富自身定位,强化理论研究和政策指导,完善应急应对机制.从制度设计上增强工会参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
五四启蒙思想凸显了对个人主义的价值观追求,受其影响,这一时期的文艺作品在价值取向上表现为对个体尊严、个人权利的关注与尊重.随着民族、阶级革命的全面爆发与不断升级,延安文艺中的价值取向转变为对革命理想的坚持与对革命事业的奉献,这一价值取向的转变标志着追求个人主义的个体价值观逐渐被追求民族独立、阶级解放的革命价值观所取代.个体价值观成为革命价值观的组成部分,革命价值观构成延安文艺作品的创作旨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