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 要】促进学校书法教育的因素很多,如国家政策、地方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学校管理者、师资建设、教材建设、学校书法社团,还有学生家长、校外书法艺术团体等。在诸多的因素中,师资建设、教材建设和书法课堂是主要的三个因素,称为书法教育的“三要素”。在这“三要素”中,师资建设是书法教育的核心要素。教师专业化程度低和师资存量少,是当前书法教育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在师资建设上,各级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至少要做好两方面的工作,一是“精准培训”,务求实效,二是“选聘结合”,引进人才。此外,政府和学校要合理调配好书法教育其他方面的因素,让这些因素真正能发挥作用,促进书法教育的健康发展。
【关键词】书法教育;三要素;核心要素;资师建设
【中图分类号】J292.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5-6009(2016)20-0007-04
【作者简介】周善超,江苏省宿迁高等师范学校(江苏宿迁,223800)艺术系副主任、书画研究所所长、宿迁市学科(书法)带头人、中国书法家协会会员、江苏省教育书法协会导师团成员,高级讲师。
弁言
书法教育由来已久,然而书法进课堂却是近几年来的事。2011年、2013年国家教育部先后出台了《关于中小学开展书法教育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和《中小学书法教育指导纲要》(以下简称《纲要》)两份重要文件,其中《意见》指出“中小学主要通过有关课程及活动开展书法教育”,《纲要》要求“义务教育阶段书法教育以语文课为主,也可在其他学科课程、地方和校本课程中进行。其中,小学3-6年级每周安排1课时用于毛笔字学习”。两个文件中的“课程”“活动”主要包括书法课程、语文课程、美术课程和校本课程,还有书画社团活动以及展赛活动等。《意见》还明确要求“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有计划、有步骤地安排书法教师的培养和培训,逐步提高教师书法教育教学的能力和水平。教育督导部门要把书法课开设情况纳入教育督导的专项内容”。《意见》还建议“学校可根据需要,聘请当地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少年宫、文化艺术团体的书法专业人员根据中小学书法教学要求指导学生学习书法。鼓励社会各界及个人为学校开展书法教育活动提供支持”。通过对《意见》和《纲要》两份文件的深入研读,我们发现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督导部门、学校管理者、书法师资以及学校所开设的各门课程和相关活动,还有校外的书法艺术团体、家庭(学生及其家长)等都是促进学校书法教育的因素。若把这些因素组织好,协调好,利用好,分清孰主孰次、孰重孰轻,哪些是主要因素,哪些是一般因素,哪些是辅助因素,然后各因素之间相互配合,相互渗透,扎实有序地开展工作,书法教育教学一定能收到良好的效果。现就上述这些因素在书法教育中的作用以及相互之间的关系,试作简要论述。
一
从宏观上说,国家政策是大政方针,是国家实施书法教育的顶层设计。如2011年、2013年教育部先后出台的《意见》和《纲要》就是学校实施书法教育的纲领性文件,它决定着书法教育教学实施的方向、范围、内容和标准等。文件要求书法进课堂,意味着书法从此成为国家课程。由此可见,国家政策在书法教育诸要素中起着统领和导向作用。地方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在贯彻落实国家文件(如培养和培训书法师资、组织编写教材、配置书法教育资源等)中起着重要的推动作用,有的是决策性作用,是促进书法教育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此外,政府教育督导和考核部门也是促进学校实施书法教育不可或缺的因素。督导力度的强弱、考核频度的多寡,会直接影响国家政策的落实和书法教育质量的高低,具有一定的监督和保障作用。
学校管理者是国家文件的具体落实者和书法活动的具体组织者,在学校实施书法教育教学过程中起着重要的基础性作用。国家政策能否真正落地生根、开花结果与学校主要管理者的重视程度有直接关系。一般来讲,在学校里凡是校长重视的事,一定能办得很好。若校长对书法教育认识不到位,可能会把书法教育作为应付之事,其教育教学质量一定不会有多大起色。
众所周知,教育教学的双边关系是教师和学生的关系,其中教师是主导,学生是主体。书法教师和其他学科教师一样要扮演多重角色,需具备各方面的能力,如课堂组织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临摹示范能力、运用多媒体和现代化教学设备等能力。同时,教师在课堂上还要学会捕捉学生的心理,调动学生学书积极性,发挥学生的主观能动性。要善于做“伯乐”,发现“千里马”,这就要求我们的书法教师同样需要掌握心理学知识和教育学原理。书法作为刚起步课程,没有现成的教学模式可以参照,要想上好这门课,教师还必须深入研究教材、教法,教中学,学中教,摸着石头过河,同事间还要相互学习,相互切磋,取长补短,共同提高,这就要求教师要有敬业精神和科学精神。从上述这些情况看,能真正成为一名合格的书法教师不是件容易的事。一般来讲,教师的水平往往决定学生的水平,书法教师的业务能力直接影响书法课堂教学质量,而书法课堂质量基本上决定着整个书法教育的质量。这也就是说,学校书法教育的质量关键在书法课堂,书法课堂的质量关键在书法教师。因此,书法师资建设是书法教育的最主要因素。
教材是促进书法教育质量的主要因素之一,它不仅规定了书法学习的内容,还有可供参考的学习建议,如学习目标要求、重难点、学习方法等。因此,一本好教材就是一名好老师。反之,一本不好的书法教材其负面影响也是不容小视的,从小处说可能会误导一个班级,从大处说可能会影响一代人。因此,教材之于书法教育质量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教育部《纲要》的基本理念是“中小学书法教育以语文课程中识字和写字教学为基本内容。面向全体,让每一个学生写好汉字”。强调“让每一个学生写好汉字”这个目标,只有“课堂”才能实现,也正是基于这样一个目标,所以国家文件就要求书法进“课堂”,因为只有课堂教学才能要求全体学生参与,有规定的教学课表、固定的教学场所、固定的师资和规定的教材,有这样一些因素保证,通过每一节课扎实有序的训练,知识、技能由浅入深,由易到难,环环相扣的进行,学生的书写水平一定能得到普遍提高,“让每一个学生写好字”的目标是完全可能达到的。所以,这个任务不是学校一两个书法社团、兴趣小组所能承担的。也不是哪个校外艺术团体能够做到的。课堂是书法教学的主阵地,是决定书法教育成功与否的主要因素之一。 学校书法社团是书法课堂教学的拓展与延伸,为有书法兴趣和有书法特长的学生创设更多的学习机会,培养他们的书写能力,提高他们的书法水平。书法社团是学校培养书法“尖子生”的良好平台,在书法教育中起到不可或缺的作用,是书法教育的辅助性因素。
校外书法艺术团体诸如书法协会、青少年宫也是当前促进学校书法教育的支持力量。教育部《意见》指出,学校可根据需要,聘请校外活动中心、少年宫、文化艺术团体的书法专业人员根据中小学书法教学要求指导学生学习书法。鼓励社会各界及个人为学校开展书法教育活动提供支持。这就是说影响中小学书法教育质量的因素还包括校外青少年宫、书法协会的专业书法家和有书法特长的学生家长。然而,笔者认为,自从国家要求书法进课堂那一天起,书法就成了一门严肃的学科,书法知识和技能要在课堂教学中长期系统的予以落实,所以任课教师要与其他学科一样保持长期稳定,以保证课堂教学的严密性和连续性。倘若学校因师资不足,书法课又要勉强上起来,今天请张书法家来上,明天请李书法家来上,学生一定很反感,就不会有多大的教学效果。就是聘请校外相对稳定的书法家来上课也应慎重遴选。因为社会对现代教师素质的要求越来越高(上文已经提及,此处不再赘述)。事实上,也不是说自己能写好字的书法家就一定能上好中小学书法课。说实在的,在书法进校园、书法进课堂刚起步的今天,在有些校领导还不知书法为何物的今天,各式各样的书法家进校园还真有点鱼龙混杂,应该引起注意。但这并不是说反对校外人士走进校园为书法教育事业做贡献。对于学校的书法讲座、书法展赛以及书法社团活动可以请当地一些有真才实学且德艺双馨的艺术家来校指导,这是学校书法教育重要的支持力量,我们要利用好。
另外,我们的一些学生家长中也有擅长书法的,学校在实施书法教育过程中,也应利用好这个难得的社会资源。一般来说,家长为学校服务,他们会感到很自豪,会尽心尽力的。学校可定期请他们给学生社团作指导,开设讲座等。家长参与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建设会带来很多正能量。比如学校要求学生学书法,上书法课,甚至吸纳学生到书法社团重点培养,有的家长非常赞同,有的家长却不支持,弄得学生左右为难,从而影响家校关系,影响学生学习,影响教学效果。所以这些都是与书法教育有关的因素,不应忽视。
从上述情况看,在落实国家书法教育政策诸因素中,书法师资建设、书法教材建设和书法课堂建设是最主要的三个因素,称为书法教育的“三要素”。在这“三要素”中,哪一个是核心要素呢,这里有必要作进一步探讨。
二
上文提到“教材之于书法教育质量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但笔者认为“教材之于书法教育质量”不是起决定性作用。教材为教师提供教学内容,规定教师能上什么,不能上什么,从这一点上讲,教师是受教材制约的,是被动接受。尽管如此,笔者认为教材并不是书法教育的核心要素。现代教育理念告诉我们,一名平庸的教师是“照教材教”,叫照本宣科,而一名优秀的教师是“用教材教”,因势利导,因材施教,这是强调教师在教学过程的主导地位和主观能动性的客观存在。作为一名出色的书法教师,不仅能照着教材实施教学,还能穿插讲一些教材上看不到的内容,对原有知识进行拓宽和演绎来激发学生,使书法课堂多姿多彩,从而调动学生的积极性,提高书法教学质量。高水平的书法教师甚至还能根据学校实际、学生学情,并结合原有教材,自编一套更为科学、先进、有效的校本教材,赢得学生的喜欢。教材是固化的,教法是灵活可变的,教材是为教学服务的,也是为教师服务的。教材之于教学质量不是第一位的,教师才是。至于教师和课堂的关系,孰轻孰重,孰主孰次呢,课堂为教师提供施教的平台,它和教材一样,课堂也有约束着教师授课的因素,如时间、空间等,但教师是课堂的主导者从来都没有变,他决定着课堂教学的秩序和质量,可以说,有什么样的教师,就有什么样的课堂,就会塑造出什么样的学生。
因此,无论是课堂还是教材,教师都要结合学生的具体情况随时对其作调整,以适应学生的需要,在这一点上,教师之于课堂、之于教材都具有主导作用。所以说,在书法教育“三要素”中,师资建设是书法教育的核心要素。
三
关于师资问题,目前至少存在两方面情况:一是教师专业化程度低,二是书法师资存量少。考察一门学科的教师质量如何,首先要看教师的专业化程度,这是最基本的要求。然后看教师学历、职称、教学业绩和科研成果等。书法在中小学作为一门新兴学科,实际上这些方面非常短缺,各方面指标几乎是零;教育部《纲要》明确要求“小学3-6年级每周安排1课时用于毛笔字学习”。这就意味着3-6年级要配备书法教师。试以一个条件好的实验小学为例,按一名书法教师每周上18节课、每年级18个同轨班计算,该校至少需要4名书法专任教师,若其中有兼职,就应该有更多名书法教师。但当一个学校的兼职书法教师个数多于专任书法教师数量时,就基本上能确定该校对书法课的重视程度不高,其书法教育质量会可想而知的。笔者在高等师范学校任教,并一直承担书法教育课题研究,对中小学书法教育有长期了解,据笔者调查,当下还有一大批乡镇一级的中小学根本没有书法教师,政府招聘也很少设置“书法教师”岗位。
那么如何有效的解决这两方面的问题呢?笔者认为需要“上下联动、过程督导”。“上”就是上层建筑,包括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下”就是基层学校。如何联动呢?一方面,作为国家教育部应携同各省教育部门下大力气抓书法师资培养与培训,抓书法教材的编写,抓配套文件的制订。特别是省一级的师资培训尤为重要,不仅培训班期要多,还要能达到“精准培训”,务求实效。参加授课的导师要慎重遴选,不要只求“高大上”,要知道,我们培训的是中小学教师(实际上大多数是小学教师),不是大学生,更不是大学教师,小学书法教育教学现状他们都了解吗?如果不了解怎么施教,那么,他又怎么能跟学员授课。另一方面,作为书法教育的最基层单位——学校,在选派学员参加书法教师培训时也一定要慎重,培训过教师就要指望他日后上书法课,校长不要随便叫一个人去培训,以完成上级交给的“差事”,如果是这样,其结果会造成从上到下多方面的资源浪费和损失,这是极不负责任的表现。所以笔者呼吁的“精准培训”,务求实效,即培训组织聘请的导师要“精准”、导师授课的内容要“精准”、基层学校选派参加学习的教师也要“精准”。“中间督导”就是各级教育督导部门要结合国家、省市有关书法教育的文件、各种业务活动等自上而下,自下而上进行督导,特别要注重过程性督导。督导不能走过场,也同样应该做到“精准督导”,务求实效。
为了解决现有书法师资存量少的问题,政府每年应在应届大学毕业生中(特别是书法专业的大学生)选拔书法专职教师。据了解,现在全国已有近百所大学设置书法(书法教育)专业,每年至少有上千名大学生毕业,这是充实中小学书法师资力量的一支新军。同时也可在现有教师队伍中公开招聘书法教师,对于通过招聘转岗过来的书法教师在评聘职称时,有关部门要考虑到具体情况而准予评聘,以提高他们的工作积极性。
自教育部宣布在中小学开展书法教育活动,特别是出台了具体的实施《纲要》以来,得到了全国书法(教育)工作者的积极响应,并做了大量工作,如调查了当前书法教育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分析了解决问题的各种方案等,力争让全国大多数地区学校书法教育工作尽快走入正轨。我想在今后一段时间里,只要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在书法教育“三要素”上做足文章,并协调好促进书法教育各要素之间的关系,调动他们的积极性。
【关键词】书法教育;三要素;核心要素;资师建设
【中图分类号】J292.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5-6009(2016)20-0007-04
【作者简介】周善超,江苏省宿迁高等师范学校(江苏宿迁,223800)艺术系副主任、书画研究所所长、宿迁市学科(书法)带头人、中国书法家协会会员、江苏省教育书法协会导师团成员,高级讲师。
弁言
书法教育由来已久,然而书法进课堂却是近几年来的事。2011年、2013年国家教育部先后出台了《关于中小学开展书法教育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和《中小学书法教育指导纲要》(以下简称《纲要》)两份重要文件,其中《意见》指出“中小学主要通过有关课程及活动开展书法教育”,《纲要》要求“义务教育阶段书法教育以语文课为主,也可在其他学科课程、地方和校本课程中进行。其中,小学3-6年级每周安排1课时用于毛笔字学习”。两个文件中的“课程”“活动”主要包括书法课程、语文课程、美术课程和校本课程,还有书画社团活动以及展赛活动等。《意见》还明确要求“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有计划、有步骤地安排书法教师的培养和培训,逐步提高教师书法教育教学的能力和水平。教育督导部门要把书法课开设情况纳入教育督导的专项内容”。《意见》还建议“学校可根据需要,聘请当地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少年宫、文化艺术团体的书法专业人员根据中小学书法教学要求指导学生学习书法。鼓励社会各界及个人为学校开展书法教育活动提供支持”。通过对《意见》和《纲要》两份文件的深入研读,我们发现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督导部门、学校管理者、书法师资以及学校所开设的各门课程和相关活动,还有校外的书法艺术团体、家庭(学生及其家长)等都是促进学校书法教育的因素。若把这些因素组织好,协调好,利用好,分清孰主孰次、孰重孰轻,哪些是主要因素,哪些是一般因素,哪些是辅助因素,然后各因素之间相互配合,相互渗透,扎实有序地开展工作,书法教育教学一定能收到良好的效果。现就上述这些因素在书法教育中的作用以及相互之间的关系,试作简要论述。
一
从宏观上说,国家政策是大政方针,是国家实施书法教育的顶层设计。如2011年、2013年教育部先后出台的《意见》和《纲要》就是学校实施书法教育的纲领性文件,它决定着书法教育教学实施的方向、范围、内容和标准等。文件要求书法进课堂,意味着书法从此成为国家课程。由此可见,国家政策在书法教育诸要素中起着统领和导向作用。地方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在贯彻落实国家文件(如培养和培训书法师资、组织编写教材、配置书法教育资源等)中起着重要的推动作用,有的是决策性作用,是促进书法教育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此外,政府教育督导和考核部门也是促进学校实施书法教育不可或缺的因素。督导力度的强弱、考核频度的多寡,会直接影响国家政策的落实和书法教育质量的高低,具有一定的监督和保障作用。
学校管理者是国家文件的具体落实者和书法活动的具体组织者,在学校实施书法教育教学过程中起着重要的基础性作用。国家政策能否真正落地生根、开花结果与学校主要管理者的重视程度有直接关系。一般来讲,在学校里凡是校长重视的事,一定能办得很好。若校长对书法教育认识不到位,可能会把书法教育作为应付之事,其教育教学质量一定不会有多大起色。
众所周知,教育教学的双边关系是教师和学生的关系,其中教师是主导,学生是主体。书法教师和其他学科教师一样要扮演多重角色,需具备各方面的能力,如课堂组织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临摹示范能力、运用多媒体和现代化教学设备等能力。同时,教师在课堂上还要学会捕捉学生的心理,调动学生学书积极性,发挥学生的主观能动性。要善于做“伯乐”,发现“千里马”,这就要求我们的书法教师同样需要掌握心理学知识和教育学原理。书法作为刚起步课程,没有现成的教学模式可以参照,要想上好这门课,教师还必须深入研究教材、教法,教中学,学中教,摸着石头过河,同事间还要相互学习,相互切磋,取长补短,共同提高,这就要求教师要有敬业精神和科学精神。从上述这些情况看,能真正成为一名合格的书法教师不是件容易的事。一般来讲,教师的水平往往决定学生的水平,书法教师的业务能力直接影响书法课堂教学质量,而书法课堂质量基本上决定着整个书法教育的质量。这也就是说,学校书法教育的质量关键在书法课堂,书法课堂的质量关键在书法教师。因此,书法师资建设是书法教育的最主要因素。
教材是促进书法教育质量的主要因素之一,它不仅规定了书法学习的内容,还有可供参考的学习建议,如学习目标要求、重难点、学习方法等。因此,一本好教材就是一名好老师。反之,一本不好的书法教材其负面影响也是不容小视的,从小处说可能会误导一个班级,从大处说可能会影响一代人。因此,教材之于书法教育质量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教育部《纲要》的基本理念是“中小学书法教育以语文课程中识字和写字教学为基本内容。面向全体,让每一个学生写好汉字”。强调“让每一个学生写好汉字”这个目标,只有“课堂”才能实现,也正是基于这样一个目标,所以国家文件就要求书法进“课堂”,因为只有课堂教学才能要求全体学生参与,有规定的教学课表、固定的教学场所、固定的师资和规定的教材,有这样一些因素保证,通过每一节课扎实有序的训练,知识、技能由浅入深,由易到难,环环相扣的进行,学生的书写水平一定能得到普遍提高,“让每一个学生写好字”的目标是完全可能达到的。所以,这个任务不是学校一两个书法社团、兴趣小组所能承担的。也不是哪个校外艺术团体能够做到的。课堂是书法教学的主阵地,是决定书法教育成功与否的主要因素之一。 学校书法社团是书法课堂教学的拓展与延伸,为有书法兴趣和有书法特长的学生创设更多的学习机会,培养他们的书写能力,提高他们的书法水平。书法社团是学校培养书法“尖子生”的良好平台,在书法教育中起到不可或缺的作用,是书法教育的辅助性因素。
校外书法艺术团体诸如书法协会、青少年宫也是当前促进学校书法教育的支持力量。教育部《意见》指出,学校可根据需要,聘请校外活动中心、少年宫、文化艺术团体的书法专业人员根据中小学书法教学要求指导学生学习书法。鼓励社会各界及个人为学校开展书法教育活动提供支持。这就是说影响中小学书法教育质量的因素还包括校外青少年宫、书法协会的专业书法家和有书法特长的学生家长。然而,笔者认为,自从国家要求书法进课堂那一天起,书法就成了一门严肃的学科,书法知识和技能要在课堂教学中长期系统的予以落实,所以任课教师要与其他学科一样保持长期稳定,以保证课堂教学的严密性和连续性。倘若学校因师资不足,书法课又要勉强上起来,今天请张书法家来上,明天请李书法家来上,学生一定很反感,就不会有多大的教学效果。就是聘请校外相对稳定的书法家来上课也应慎重遴选。因为社会对现代教师素质的要求越来越高(上文已经提及,此处不再赘述)。事实上,也不是说自己能写好字的书法家就一定能上好中小学书法课。说实在的,在书法进校园、书法进课堂刚起步的今天,在有些校领导还不知书法为何物的今天,各式各样的书法家进校园还真有点鱼龙混杂,应该引起注意。但这并不是说反对校外人士走进校园为书法教育事业做贡献。对于学校的书法讲座、书法展赛以及书法社团活动可以请当地一些有真才实学且德艺双馨的艺术家来校指导,这是学校书法教育重要的支持力量,我们要利用好。
另外,我们的一些学生家长中也有擅长书法的,学校在实施书法教育过程中,也应利用好这个难得的社会资源。一般来说,家长为学校服务,他们会感到很自豪,会尽心尽力的。学校可定期请他们给学生社团作指导,开设讲座等。家长参与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建设会带来很多正能量。比如学校要求学生学书法,上书法课,甚至吸纳学生到书法社团重点培养,有的家长非常赞同,有的家长却不支持,弄得学生左右为难,从而影响家校关系,影响学生学习,影响教学效果。所以这些都是与书法教育有关的因素,不应忽视。
从上述情况看,在落实国家书法教育政策诸因素中,书法师资建设、书法教材建设和书法课堂建设是最主要的三个因素,称为书法教育的“三要素”。在这“三要素”中,哪一个是核心要素呢,这里有必要作进一步探讨。
二
上文提到“教材之于书法教育质量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但笔者认为“教材之于书法教育质量”不是起决定性作用。教材为教师提供教学内容,规定教师能上什么,不能上什么,从这一点上讲,教师是受教材制约的,是被动接受。尽管如此,笔者认为教材并不是书法教育的核心要素。现代教育理念告诉我们,一名平庸的教师是“照教材教”,叫照本宣科,而一名优秀的教师是“用教材教”,因势利导,因材施教,这是强调教师在教学过程的主导地位和主观能动性的客观存在。作为一名出色的书法教师,不仅能照着教材实施教学,还能穿插讲一些教材上看不到的内容,对原有知识进行拓宽和演绎来激发学生,使书法课堂多姿多彩,从而调动学生的积极性,提高书法教学质量。高水平的书法教师甚至还能根据学校实际、学生学情,并结合原有教材,自编一套更为科学、先进、有效的校本教材,赢得学生的喜欢。教材是固化的,教法是灵活可变的,教材是为教学服务的,也是为教师服务的。教材之于教学质量不是第一位的,教师才是。至于教师和课堂的关系,孰轻孰重,孰主孰次呢,课堂为教师提供施教的平台,它和教材一样,课堂也有约束着教师授课的因素,如时间、空间等,但教师是课堂的主导者从来都没有变,他决定着课堂教学的秩序和质量,可以说,有什么样的教师,就有什么样的课堂,就会塑造出什么样的学生。
因此,无论是课堂还是教材,教师都要结合学生的具体情况随时对其作调整,以适应学生的需要,在这一点上,教师之于课堂、之于教材都具有主导作用。所以说,在书法教育“三要素”中,师资建设是书法教育的核心要素。
三
关于师资问题,目前至少存在两方面情况:一是教师专业化程度低,二是书法师资存量少。考察一门学科的教师质量如何,首先要看教师的专业化程度,这是最基本的要求。然后看教师学历、职称、教学业绩和科研成果等。书法在中小学作为一门新兴学科,实际上这些方面非常短缺,各方面指标几乎是零;教育部《纲要》明确要求“小学3-6年级每周安排1课时用于毛笔字学习”。这就意味着3-6年级要配备书法教师。试以一个条件好的实验小学为例,按一名书法教师每周上18节课、每年级18个同轨班计算,该校至少需要4名书法专任教师,若其中有兼职,就应该有更多名书法教师。但当一个学校的兼职书法教师个数多于专任书法教师数量时,就基本上能确定该校对书法课的重视程度不高,其书法教育质量会可想而知的。笔者在高等师范学校任教,并一直承担书法教育课题研究,对中小学书法教育有长期了解,据笔者调查,当下还有一大批乡镇一级的中小学根本没有书法教师,政府招聘也很少设置“书法教师”岗位。
那么如何有效的解决这两方面的问题呢?笔者认为需要“上下联动、过程督导”。“上”就是上层建筑,包括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下”就是基层学校。如何联动呢?一方面,作为国家教育部应携同各省教育部门下大力气抓书法师资培养与培训,抓书法教材的编写,抓配套文件的制订。特别是省一级的师资培训尤为重要,不仅培训班期要多,还要能达到“精准培训”,务求实效。参加授课的导师要慎重遴选,不要只求“高大上”,要知道,我们培训的是中小学教师(实际上大多数是小学教师),不是大学生,更不是大学教师,小学书法教育教学现状他们都了解吗?如果不了解怎么施教,那么,他又怎么能跟学员授课。另一方面,作为书法教育的最基层单位——学校,在选派学员参加书法教师培训时也一定要慎重,培训过教师就要指望他日后上书法课,校长不要随便叫一个人去培训,以完成上级交给的“差事”,如果是这样,其结果会造成从上到下多方面的资源浪费和损失,这是极不负责任的表现。所以笔者呼吁的“精准培训”,务求实效,即培训组织聘请的导师要“精准”、导师授课的内容要“精准”、基层学校选派参加学习的教师也要“精准”。“中间督导”就是各级教育督导部门要结合国家、省市有关书法教育的文件、各种业务活动等自上而下,自下而上进行督导,特别要注重过程性督导。督导不能走过场,也同样应该做到“精准督导”,务求实效。
为了解决现有书法师资存量少的问题,政府每年应在应届大学毕业生中(特别是书法专业的大学生)选拔书法专职教师。据了解,现在全国已有近百所大学设置书法(书法教育)专业,每年至少有上千名大学生毕业,这是充实中小学书法师资力量的一支新军。同时也可在现有教师队伍中公开招聘书法教师,对于通过招聘转岗过来的书法教师在评聘职称时,有关部门要考虑到具体情况而准予评聘,以提高他们的工作积极性。
自教育部宣布在中小学开展书法教育活动,特别是出台了具体的实施《纲要》以来,得到了全国书法(教育)工作者的积极响应,并做了大量工作,如调查了当前书法教育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分析了解决问题的各种方案等,力争让全国大多数地区学校书法教育工作尽快走入正轨。我想在今后一段时间里,只要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在书法教育“三要素”上做足文章,并协调好促进书法教育各要素之间的关系,调动他们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