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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发展,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有关固定资产折旧方面的问题逐渐被人们所重视,这对于加强固定资产管理,促进固定资产折旧制度的改革具有很重要的意义。固定资产折旧在企业生产费用合算和成本计算的工作中是一项不可缺少的内容。固定资产折旧方法的不同会影响到折旧额的分配。固定资产折旧的方法选用不仅影响到企业的成本和费用的计算,也影响到企业的收入和纳税,最终影响到国家的财政收入基于此,本文对加速折旧方法在小微企业中显现的意义和当前存在的一些弊端,以及其出现的主要原因做出了分析并提出了一些相应的建议。
关键词:折旧;企业;固定资产
一、 固定资产折旧方法
企业应当在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内,按照确定的方法对应计提折旧额进行系统分摊。而所谓应计折旧额是指应当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原价扣除其预计净残值后的金额,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还应当扣除已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累计金额。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其中重要的是,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一旦确定便不得随意变更。
(一)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
1. 年限平均法,又称直线法。
其特点是把固定资产的应计提折旧额均衡地分摊到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寿命内,采用这种方法计算的每期折旧额是相等的。
年折旧率=(1-预计净残值率)÷预计使用寿命(年)×100%
月折旧额=固定资产原价×年折旧率÷12
2.双倍余额递减法
双倍余额递减法之下,不考虑固定资产残值,以直线法求出折旧率的两倍作为每次的折旧率,然后同每期递减的折余价值相乘,求得各期的折旧额。按照这种方法计算出来的每个会计期内的折旧额会比下一个期间内的折旧额高,而每个会计期内计提的折旧总额不应该超出该项固定资产原值减去净值后的余额。因此,用双倍余额递减法计算折旧的基数是越来越少的,但每期的折旧率相同,最后两年除外。
年折旧率=2÷预计使用寿命(年)×100%
月折旧额=固定资产净值×年折旧率÷12
3.年数总和法
固定资产的原值减预付净残值后的净额作为基数,乘以一个逐年递减的分数计算各年的折旧额。折旧的基数是固定不变的,每年的折旧率呈现递减趋势,依此计算的折旧额也是会越来越多。
年折旧率=尚可使用寿命/预计使用寿命的年数总合×100%
月折旧额=(固定资产原价-预计净残值)×年折旧率÷12
二、不同折旧法对企业的影响
不同折旧方法对企业的影响不同的折旧方法计算出的折旧额是不相等的,对企业也会产生不同的影响。
企业计算根据折旧方法的不同所产生的结果也不同,致使每个企业所负担的折旧费用也就不相同。这不仅影响到各期的产品成本,及企业产品的价格水平、企业的利润和缴纳的所得税款,另还会对企业固定资产的账面净值、企业用于构建和更新固定资产的资金积累产生影响,最终影响到企业的收益及发展规划。
(一)对企业筹资量的影响
固定资产在使用中损耗而要求补偿的那部分价值称之为折旧额。从企业长期循环角度来看,补偿资金的性质是折旧额在货币上的回流。但在每一个会计期间来看,形成企业资金来源的就是折旧额,折旧额的多少取决于固定资产价值、折旧年限和折旧方法。就某一具体的会计期间而言,企业留下的现金越多就意味着他的折旧多,也可说是出于固定资产更新准备状态的现金越多。企业如可用的资金越多,这就说明企业向外筹资越少,反之亦然。
(二)对利润分配的影响
进入产品和劳务成本中折旧成本的多少取决于不同的折旧方法。若提高折旧成本,在其他不变的因素情况下,企业可以分配的利润减少,若降低折旧成本,在其他不变的因素情况下,企业可分配的利润增多。一定时间内与企业的利润分配水平密切相关的就是企业市场价值的高低。
(三)不同折旧方法对所得税的影响
1.不同的折旧方法对于固定资产价值补偿和补偿时间会造成早晚不同。
2.不同折旧方法导致的年折旧额提取会直接影响到企业利润额受冲减的程度,造成累进税制下纳税额的差异及比例税制下纳税义务承担时间的差异。企业正是利用这些差异来比较和分析,以选择最优的折旧方法,达到最佳税收效益。
3.从企业税负来看,在比例税率和累进税率的情况下,不同的折旧方法使得企业承担的税负轻重不同。
三、对企业选用固定资产折旧方法的建议
(一)在我国,中小型企业类型偏多,因此他们的固定资产大都有一个特点,固定资产少价值不高,使用的状况也比较普遍均衡,而且那些中小企业的会计制度建设并不完善健全,每一期的折旧额都不高,采用哪种折旧方法对各期的财务状况及税负都不会产生太大的影响。
(二)对于企业内部不同性质的固定资产对于固定资产价值较高,损耗不均衡,受益期内为企业带来的经济利益不均衡的资产,如精密机器以及运输设备,采用工作量法计提折旧比较合理。每一期间完成工作量越多,其所带来的收入额也就越大,高收入和高费用相配比,能够缓解企业财务压力,体现配比性原则。
(三)而另外一些价值不高,损耗在整个使用期内较稳定的固定资产,如房屋、建筑物、运输工具,每一期的折旧额都不高,那么采用不同的折旧方法对各期的财务状况及税负也就不会产生很大的影响,那么就可以采用比较简单易操作的平均年限法计提折旧。
对于一般的固定资产企业可以根据自己利益选择不同折旧方法,如果企业需要融资,可以采用平均年限法或在制度允许下采用递减折旧法,如企业要获取一笔无形贷款,那么采用加速折旧方法就会对企业来说更为有利。
(四)总体来说,固定资产的折旧还需要不断地更新完善,因此我们也可以考虑如下建议:不需分配的方法而以每期期末的市价来计量剩余资产的价值;以现金流转和资金流转表代替收益表,避免折旧分配;侧重于使用能够预测的统一折旧方法,而不管其逻辑性;尽量采用折中的分配方法。
参考文献:
[1]马晖.固定资产加速折旧利弊分析[J].中国外资,2009,16.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所得税处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9〕
[3]张建峰.对固定资产折旧问题讨论.科技广场,2009,7.
[4]方连更.计提固定资产折旧考虑时间价值相关问题的思考.财会月刊(综合版),2008,09.
作者简介:崔九九(1978–),女,新乡学院,讲师,研究方向:审计、税法。
关键词:折旧;企业;固定资产
一、 固定资产折旧方法
企业应当在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内,按照确定的方法对应计提折旧额进行系统分摊。而所谓应计折旧额是指应当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原价扣除其预计净残值后的金额,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还应当扣除已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累计金额。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其中重要的是,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一旦确定便不得随意变更。
(一)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
1. 年限平均法,又称直线法。
其特点是把固定资产的应计提折旧额均衡地分摊到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寿命内,采用这种方法计算的每期折旧额是相等的。
年折旧率=(1-预计净残值率)÷预计使用寿命(年)×100%
月折旧额=固定资产原价×年折旧率÷12
2.双倍余额递减法
双倍余额递减法之下,不考虑固定资产残值,以直线法求出折旧率的两倍作为每次的折旧率,然后同每期递减的折余价值相乘,求得各期的折旧额。按照这种方法计算出来的每个会计期内的折旧额会比下一个期间内的折旧额高,而每个会计期内计提的折旧总额不应该超出该项固定资产原值减去净值后的余额。因此,用双倍余额递减法计算折旧的基数是越来越少的,但每期的折旧率相同,最后两年除外。
年折旧率=2÷预计使用寿命(年)×100%
月折旧额=固定资产净值×年折旧率÷12
3.年数总和法
固定资产的原值减预付净残值后的净额作为基数,乘以一个逐年递减的分数计算各年的折旧额。折旧的基数是固定不变的,每年的折旧率呈现递减趋势,依此计算的折旧额也是会越来越多。
年折旧率=尚可使用寿命/预计使用寿命的年数总合×100%
月折旧额=(固定资产原价-预计净残值)×年折旧率÷12
二、不同折旧法对企业的影响
不同折旧方法对企业的影响不同的折旧方法计算出的折旧额是不相等的,对企业也会产生不同的影响。
企业计算根据折旧方法的不同所产生的结果也不同,致使每个企业所负担的折旧费用也就不相同。这不仅影响到各期的产品成本,及企业产品的价格水平、企业的利润和缴纳的所得税款,另还会对企业固定资产的账面净值、企业用于构建和更新固定资产的资金积累产生影响,最终影响到企业的收益及发展规划。
(一)对企业筹资量的影响
固定资产在使用中损耗而要求补偿的那部分价值称之为折旧额。从企业长期循环角度来看,补偿资金的性质是折旧额在货币上的回流。但在每一个会计期间来看,形成企业资金来源的就是折旧额,折旧额的多少取决于固定资产价值、折旧年限和折旧方法。就某一具体的会计期间而言,企业留下的现金越多就意味着他的折旧多,也可说是出于固定资产更新准备状态的现金越多。企业如可用的资金越多,这就说明企业向外筹资越少,反之亦然。
(二)对利润分配的影响
进入产品和劳务成本中折旧成本的多少取决于不同的折旧方法。若提高折旧成本,在其他不变的因素情况下,企业可以分配的利润减少,若降低折旧成本,在其他不变的因素情况下,企业可分配的利润增多。一定时间内与企业的利润分配水平密切相关的就是企业市场价值的高低。
(三)不同折旧方法对所得税的影响
1.不同的折旧方法对于固定资产价值补偿和补偿时间会造成早晚不同。
2.不同折旧方法导致的年折旧额提取会直接影响到企业利润额受冲减的程度,造成累进税制下纳税额的差异及比例税制下纳税义务承担时间的差异。企业正是利用这些差异来比较和分析,以选择最优的折旧方法,达到最佳税收效益。
3.从企业税负来看,在比例税率和累进税率的情况下,不同的折旧方法使得企业承担的税负轻重不同。
三、对企业选用固定资产折旧方法的建议
(一)在我国,中小型企业类型偏多,因此他们的固定资产大都有一个特点,固定资产少价值不高,使用的状况也比较普遍均衡,而且那些中小企业的会计制度建设并不完善健全,每一期的折旧额都不高,采用哪种折旧方法对各期的财务状况及税负都不会产生太大的影响。
(二)对于企业内部不同性质的固定资产对于固定资产价值较高,损耗不均衡,受益期内为企业带来的经济利益不均衡的资产,如精密机器以及运输设备,采用工作量法计提折旧比较合理。每一期间完成工作量越多,其所带来的收入额也就越大,高收入和高费用相配比,能够缓解企业财务压力,体现配比性原则。
(三)而另外一些价值不高,损耗在整个使用期内较稳定的固定资产,如房屋、建筑物、运输工具,每一期的折旧额都不高,那么采用不同的折旧方法对各期的财务状况及税负也就不会产生很大的影响,那么就可以采用比较简单易操作的平均年限法计提折旧。
对于一般的固定资产企业可以根据自己利益选择不同折旧方法,如果企业需要融资,可以采用平均年限法或在制度允许下采用递减折旧法,如企业要获取一笔无形贷款,那么采用加速折旧方法就会对企业来说更为有利。
(四)总体来说,固定资产的折旧还需要不断地更新完善,因此我们也可以考虑如下建议:不需分配的方法而以每期期末的市价来计量剩余资产的价值;以现金流转和资金流转表代替收益表,避免折旧分配;侧重于使用能够预测的统一折旧方法,而不管其逻辑性;尽量采用折中的分配方法。
参考文献:
[1]马晖.固定资产加速折旧利弊分析[J].中国外资,2009,16.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所得税处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9〕
[3]张建峰.对固定资产折旧问题讨论.科技广场,2009,7.
[4]方连更.计提固定资产折旧考虑时间价值相关问题的思考.财会月刊(综合版),2008,09.
作者简介:崔九九(1978–),女,新乡学院,讲师,研究方向:审计、税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