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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全国31个省(区、市)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入库额首次突破50亿元,达到58.1亿元,较去年43.1亿元增长了34.86%,征管工作再创新高.从各省情况看,全国共有13个省(区、市)2006年矿产资源补偿费入库数超过了1亿元,分别是黑龙江、新疆、山东、山西、河南、河北、内蒙古、辽宁、陕西、安徽、江西、江苏、甘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