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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药品安全问题特别引人注目。本文认为权力制衡制度、监督机制的缺失致使规制机构的行为缺乏监督和约束,导致其不断迎合“特殊利益”集团的需要是药品安全问题的根源。为此,本文提出一种分析框架,即把规制机构看成是规制设计者和制药企业这两个具有不同偏好和利益的共同代理人,运用利益集团竞争理论来解读规制机构的行为以及药品安全规制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