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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我国PPP呈现快速发展趋势。截至2016年12月末,全国入库项目达到11260个,投资额13.5万亿元。其中,已签约落地1351个,投资额2.2万亿元,落地率31.6%。PPP的快速发展,对推动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公共服务水平,稳定经济运行,都发挥了积极作用。
PPP即Public-Private-Partnership的英文缩写,PPP模式是指政府与私人组织之间,为了合作建设城市基础设施项目,或是为了提供某种公共物品和服务,以特许权协议为基础,彼此之间形成一种伙伴式的合作关系,并通过签署合同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确保合作的顺利完成,最终使合作各方达到比单独行动更为有利的结果。
今年两会热议“ppp”,财政部也在两会期间对相关问题作专项解答。社会各界正在从最初的观望转向实际参与。近年来,我国PPP呈现快速发展趋势。截至2016年12月末,全国入库项目达到11260个,投资额13.5万亿元。其中,已签约落地1351个,投资额2.2万亿元,落地率31.6%。PPP的快速发展,对推动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公共服务水平,稳定经济运行,都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值得警惕的是,一些地方在推行PPP的过程中出现了异化现象,影响了PPP的健康发展。诸多问题的出现,让很多企业面对PPP,发出了“想说爱你不容易”的感叹。
防范PPP异化为普通融资模式
对于地方政府而言,最迫切的是要避免将PPP异化为一种直接借债融资手段。PPP与普通融资模式有着根本的区别,需要警惕部分地方政府急功近利,假借PPP搞变相融资,甚至为了吸引社会资本投入,对社会资本承诺过高的回报率。对于企业来讲,必须克服项目补助与短期投资回报的诱惑,避免在对PPP项目一知半解的情况下盲目参与其中。
PPP模式通常由社会资本承担设计、建设、运营、维护基础设施的大部分工作,并通过“使用者付费”及必要的“政府付费”获得合理的投资回报;政府部门负责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价格和质量监管,以保证公共利益的最大化。主要包括有委托运营(O&M)、管理合同(MC)、建设-运营-移交(BOT)、建设-拥有-运营(BOO)、转让-运营-移交(TOT)、改建-运营-移交(ROT)等多种运作方式。与传统的BOT相比,PPP模式更强调由政府和社会资本利益分享和风险共担,有利于降低前期风险。换句话说,政府与企业不是雇佣关系,而是转化为话语权对等的契约伙伴关系。简单地说,就像一个人要买房子,如果全部用自己的钱,好长时间买不到房。BOT模式就像用贷款,可以先住上房子,分30年慢慢还贷。这就相当于政府对于社会资本用了一套新的金融工具。TOT,更像是你已经有一套房子,你可以把房子抵押,把钱置换出来做其他事,这样也盘活了手中的资产。
2015年被称为全国推广PPP模式元年。面对苦于缺少经济拉动抓手的地方政府而言,PPP模式的出现让地方政府看到了解决问题的曙光。然而PPP模式固然具有促进政府经济产业治理等功能,但是要防止“穿新鞋走老路”,避免PPP模式成为新的地方直接融资平台。对此财政部有明文解释,即社会资本不包括本级政府所属融资平台公司及其他控股国有企业。换句话说,本级政府所属融资平台公司及其他控股国有企业以外的企业,均可以理解为社会资本。
作为社会资本的主力军,市场化企业究竟该如何参与到PPP项目落地的热潮中呢?这对企业来说又意味着怎样的商机?
PPP模式作为一种双赢乃至多赢的大型公共服务项目的建设运营管理模式,参与其中的政府、企业以及各界社会主体都有收益的预期。对政府来说,PPP模式有利于转变政府职能,减少对微观事务的直接参与;有利于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提升公共服务的供给效率和质量;有利于拓宽城镇化建设融资渠道,盘活社会存量资本;有利于完善财政投入及管理方式,控制政府性债务,缓解财政压力。对企业来说,有利于在城镇化过程中通过PPP模式,打开一个万亿元级的基础设施建设市场;基建项目投资大,盈利周期长,但有合同保证,企业可望有长期稳定的收益。企业投资PPP项目,可以向政府部门申请获得财政奖励、投资补助、融资费用补贴等多种方式的财政补贴,增加企业的利润和现金流。这有助于企业积累资金扩大生产经营或进行其他项目的投资。
新模式提出新需求
面对硕大的PPP蛋糕,该从何处入手?这对企业微观层面的具体管理能力提出了新的需求,对于那些已经开始摸索性地参与到PPP项目的企业来讲,更需要及时总结经验。
根据企业自身状况和项目条件,选定介入PPP项目的投资方式。通常以基建项目开发为主的企业参与PPP项目的投資方式主要有三种:一是直接进行股权投资,二是设立专业投资基金,三是与金融机构联合投资。现阶段,通常是采用联合投资的方式参与,如联合信托基金参与交通公路建设PPP项目等。
根据企业业务特点选定介入PPP项目的范围。企业的投资行为均是以带动主营业务为根本目标的,所以企业要根据自身业务特点选择PPP项目。这样做有两方面的好处,一方面是因为企业对项目的盈利模式熟悉,可减少投资失误的风险;另一方面是因为企业在行业中原本占有一定的市场份额,有利于专业资源调配。
要建立与PPP项目业务开展相适应的组织。例如,建立企业PPP研究与培训中心,引进PPP专业人才,专门研究PPP政策,积累PPP项目经验等。对内,要做好市场营销人员及相关职能部门员工的PPP知识培训工作;对外,要为客户提供PPP项目培训、提供解决方案等多项增值服务。同时,建立完善风险防控体系。鉴于PPP项目合作时间长,范围广,项目风险点多,在企业内部防控体系中,增设类似金融机构的合规与风控这样的专职岗位,有助于PPP项目的风险识别与风险防控。
与金融机构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机制。企业作为社会资本参与PPP项目,主要是解决股本金的投入问题。PPP项目的实施需要更多地依赖于金融机构,金融机构提供的丰富的金融产品是解决项目债务融资的重要渠道。目前,企业对于PPP项目探讨的多,观望的多,实施的少。企业参与PPP项目后,多是关注自己在项目公司的股权投资什么时候能退出,金融机构多是关注自己对项目公司的债务融资何时能得到清偿。
回顾近年来出台的PPP法规政策以及各地实践的主要脉络,对出现的各种问题抽丝剥茧,不难发现最终可归结为一个核心命题,那就是政府和市场的关系边界。其实,不止是在中国,放眼其他国家,PPP模式的开发也基本处在探索阶段,能够完全被拿来复制的所谓成熟标杆尚未出现。同时,如果中国能够在立法及制度建设层面适度创新,让制度和能力先于PPP项目提出和落地的速度,将极大地促进中国PPP项目的提升并最终促进区域经济的发展。与此同时,也会让更多的优秀企业在重视能力建设的前提下,参与到带有公共服务性质的基础建设项目中。
PPP即Public-Private-Partnership的英文缩写,PPP模式是指政府与私人组织之间,为了合作建设城市基础设施项目,或是为了提供某种公共物品和服务,以特许权协议为基础,彼此之间形成一种伙伴式的合作关系,并通过签署合同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确保合作的顺利完成,最终使合作各方达到比单独行动更为有利的结果。
今年两会热议“ppp”,财政部也在两会期间对相关问题作专项解答。社会各界正在从最初的观望转向实际参与。近年来,我国PPP呈现快速发展趋势。截至2016年12月末,全国入库项目达到11260个,投资额13.5万亿元。其中,已签约落地1351个,投资额2.2万亿元,落地率31.6%。PPP的快速发展,对推动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公共服务水平,稳定经济运行,都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值得警惕的是,一些地方在推行PPP的过程中出现了异化现象,影响了PPP的健康发展。诸多问题的出现,让很多企业面对PPP,发出了“想说爱你不容易”的感叹。
防范PPP异化为普通融资模式
对于地方政府而言,最迫切的是要避免将PPP异化为一种直接借债融资手段。PPP与普通融资模式有着根本的区别,需要警惕部分地方政府急功近利,假借PPP搞变相融资,甚至为了吸引社会资本投入,对社会资本承诺过高的回报率。对于企业来讲,必须克服项目补助与短期投资回报的诱惑,避免在对PPP项目一知半解的情况下盲目参与其中。
PPP模式通常由社会资本承担设计、建设、运营、维护基础设施的大部分工作,并通过“使用者付费”及必要的“政府付费”获得合理的投资回报;政府部门负责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价格和质量监管,以保证公共利益的最大化。主要包括有委托运营(O&M)、管理合同(MC)、建设-运营-移交(BOT)、建设-拥有-运营(BOO)、转让-运营-移交(TOT)、改建-运营-移交(ROT)等多种运作方式。与传统的BOT相比,PPP模式更强调由政府和社会资本利益分享和风险共担,有利于降低前期风险。换句话说,政府与企业不是雇佣关系,而是转化为话语权对等的契约伙伴关系。简单地说,就像一个人要买房子,如果全部用自己的钱,好长时间买不到房。BOT模式就像用贷款,可以先住上房子,分30年慢慢还贷。这就相当于政府对于社会资本用了一套新的金融工具。TOT,更像是你已经有一套房子,你可以把房子抵押,把钱置换出来做其他事,这样也盘活了手中的资产。
2015年被称为全国推广PPP模式元年。面对苦于缺少经济拉动抓手的地方政府而言,PPP模式的出现让地方政府看到了解决问题的曙光。然而PPP模式固然具有促进政府经济产业治理等功能,但是要防止“穿新鞋走老路”,避免PPP模式成为新的地方直接融资平台。对此财政部有明文解释,即社会资本不包括本级政府所属融资平台公司及其他控股国有企业。换句话说,本级政府所属融资平台公司及其他控股国有企业以外的企业,均可以理解为社会资本。
作为社会资本的主力军,市场化企业究竟该如何参与到PPP项目落地的热潮中呢?这对企业来说又意味着怎样的商机?
PPP模式作为一种双赢乃至多赢的大型公共服务项目的建设运营管理模式,参与其中的政府、企业以及各界社会主体都有收益的预期。对政府来说,PPP模式有利于转变政府职能,减少对微观事务的直接参与;有利于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提升公共服务的供给效率和质量;有利于拓宽城镇化建设融资渠道,盘活社会存量资本;有利于完善财政投入及管理方式,控制政府性债务,缓解财政压力。对企业来说,有利于在城镇化过程中通过PPP模式,打开一个万亿元级的基础设施建设市场;基建项目投资大,盈利周期长,但有合同保证,企业可望有长期稳定的收益。企业投资PPP项目,可以向政府部门申请获得财政奖励、投资补助、融资费用补贴等多种方式的财政补贴,增加企业的利润和现金流。这有助于企业积累资金扩大生产经营或进行其他项目的投资。
新模式提出新需求
面对硕大的PPP蛋糕,该从何处入手?这对企业微观层面的具体管理能力提出了新的需求,对于那些已经开始摸索性地参与到PPP项目的企业来讲,更需要及时总结经验。
根据企业自身状况和项目条件,选定介入PPP项目的投资方式。通常以基建项目开发为主的企业参与PPP项目的投資方式主要有三种:一是直接进行股权投资,二是设立专业投资基金,三是与金融机构联合投资。现阶段,通常是采用联合投资的方式参与,如联合信托基金参与交通公路建设PPP项目等。
根据企业业务特点选定介入PPP项目的范围。企业的投资行为均是以带动主营业务为根本目标的,所以企业要根据自身业务特点选择PPP项目。这样做有两方面的好处,一方面是因为企业对项目的盈利模式熟悉,可减少投资失误的风险;另一方面是因为企业在行业中原本占有一定的市场份额,有利于专业资源调配。
要建立与PPP项目业务开展相适应的组织。例如,建立企业PPP研究与培训中心,引进PPP专业人才,专门研究PPP政策,积累PPP项目经验等。对内,要做好市场营销人员及相关职能部门员工的PPP知识培训工作;对外,要为客户提供PPP项目培训、提供解决方案等多项增值服务。同时,建立完善风险防控体系。鉴于PPP项目合作时间长,范围广,项目风险点多,在企业内部防控体系中,增设类似金融机构的合规与风控这样的专职岗位,有助于PPP项目的风险识别与风险防控。
与金融机构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机制。企业作为社会资本参与PPP项目,主要是解决股本金的投入问题。PPP项目的实施需要更多地依赖于金融机构,金融机构提供的丰富的金融产品是解决项目债务融资的重要渠道。目前,企业对于PPP项目探讨的多,观望的多,实施的少。企业参与PPP项目后,多是关注自己在项目公司的股权投资什么时候能退出,金融机构多是关注自己对项目公司的债务融资何时能得到清偿。
回顾近年来出台的PPP法规政策以及各地实践的主要脉络,对出现的各种问题抽丝剥茧,不难发现最终可归结为一个核心命题,那就是政府和市场的关系边界。其实,不止是在中国,放眼其他国家,PPP模式的开发也基本处在探索阶段,能够完全被拿来复制的所谓成熟标杆尚未出现。同时,如果中国能够在立法及制度建设层面适度创新,让制度和能力先于PPP项目提出和落地的速度,将极大地促进中国PPP项目的提升并最终促进区域经济的发展。与此同时,也会让更多的优秀企业在重视能力建设的前提下,参与到带有公共服务性质的基础建设项目中。